1. 用功點, 你們這些環保團體就是不喜歡搞清楚法理, 法制,
隨便就把雞毛當成令箭!
2. 莫名奇妙, 縣市的職權, 你有種去凍賴清德的預算啊!
我朋友, 某立委助理 FB的留言
可笑的是某次提到立委選舉綁大選
我說合併沒有意義, 因為當立法院被解散的時候, 時間就不一樣了
他竟然對我嗤之以鼻的說, 台灣又不是內閣制國家
怎麼可能可以解散國會
不過, 我這位朋友去年已經參加過高普考了,
國考可是要考憲法的呢, 當然他沒有錄取
只是覺得, 不管怎樣, 如同立委一般, 搞不清楚狀況就在那邊發言
雖然我們也會這樣, 不是專業或不夠了解去批評別人
但是這群該專業的傢伙卻如此...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五項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
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
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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