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wchan:我知道有呀, 應該是可以判的, 只是感覺在看小朋友吵架 04/26 00:06
: 推文的朋友
: 我給你24小時的時間道歉
: 你可以看我的id在版上做了什麼事情
: 雖然沒有法律可管 但是你這樣隨便扣人帽子 很高尚嗎
: 送高雄場的海報我還從台北跑去基隆.
也許可能是有的,種花國的某條法律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二、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適不適用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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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Singing a song of Angry Bi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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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