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要考的共同科目有
1.國文 (作文60、公文20、選擇20)
作文: 是要幫長官寫演講稿嗎? 60分好重
通常也只拿30分上下
公文: 這個OK
選擇: 大部分都考古文, 沒啥用途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憲法: 算有用
法緒(行政法+民法+刑法): 還不如考, 公務人員處罰的那幾個法
英文: 即使用我巔峰高三時期的程度, 這幾年所有三等考試都很難
用不到, 還不如考生活用的英語 (櫃台人員有一滴滴機會碰到)
否則以台灣目前來講, 高階的才需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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