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是我特地為你寫的.
我想我們什麼都不是,
您是什麼心態在找對象..
但是夜路走多了,終究會被發現了.
應該說是你倒楣吧.還是說遇到您之前這次我的好運氣都用完了
我沒有立場勸您.所以我想如果您真的對我曾經付出過真感情.
我想你還會查我的文的.希望這次我的直覺會對.
不要把在美國的性開放用在台灣...
去了一年,就可以改變一個人的感情觀嗎?
或許,還是您本來就是這樣的人?..對不起 這我真的還真不知道.
希望您回歸我當初自以為是認識的那個
善良.單純又勇於面對自己的心的那個人
至少.我慶信致少當初您沒騙過我的所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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