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我想回到認識你之前。
那時候的我,是開心、沒有煩惱的。
如果可以,我希望一年前能狠下心不答應你的復合,
這樣我的心可以不用痛兩次。
如果可以,我希望那天的心情不要那麼差,
這樣是不是你就不會離開我了?
如果可以,我希望回到當初那個最真的自己,
不用踏入這個是非之地成為別人茶餘飯後的笑柄。
如果當初知道你在我的人生過程中只是一段經歷的話,
我不會對你如此的用心,不會把所有的愛與專注投入你身上,
最後導致自己遍體鱗傷,卻怪不得別人。
選擇第二次的接受,就該做好再次受傷的準備。
因為,人的個性,就算過了兩年還是一樣,我該認清這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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