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oe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夜》後記(下)〉 ◎方思 三、 曾經有人問我:詩是否應與招貼一樣,一目瞭然,最好一看即引起某種情感,甚至行 動。我未回答。我曾選譯厄略脫談「難懂」的詩的一段文字。這位當代的大詩人偏偏承認 不少他最愛讀的詩于初讀甚至再讀時他並未完全了解。 大概兩個多月前罷,有位愛好詩的先生寫信問我關于楊喚的幾首他看不懂的詩。楊喚 有寫詩之才,此為公認的事實。他最為朋友們稱道的,當為以總題「詩的噴泉」發表的十 首短詩。猶記那天楊喚、李莎與我三人在小店午餐,楊喚取出原稿,小字端端正正的抄于 一長條的紙,給我們二人欣賞時的情景,當時我即覺用的典故甚富,多為書名。「告白」 一詩中每行蘊含紀德的作品,最後一行(第四行)竟有兩本書名之多。我個人相當愛好紀 德,儘管我對紀德有些文章之不自然的文體不太喜歡。我對好讀書的人以及連帶的一切亦 多偏愛。但我知道楊喚的這幾首絕佳的詩,對未悉書的內容,尤其並書名也不知的讀者, 將是難以了解的。   我申述這一點,祇為例示詩若看不懂並不即等於該詩不好。一般人似乎懶得已相當到 家,怕用心用腦。一般人看詩以為寥寥數行,必可一目瞭然。至于對超過自己了解的詩, 詆之為囈語,對此我祇是微笑而已。我想引用利卻茲(I. A. Richards)的話語:「所有 值得欣賞的詩引人仔細研讀。」(Practical Criticism, 1929, p.203)詩往往是蘊意多 端,非吾人所可預期,而遂可不加思索。亦惟不可為吾人所預期的詩方值得吾人細讀。這 樣的詩方令人起敬。 其實,像詩要求意義,一目瞭然的意義,此本為愚蠢而又不合理的作法。對己,徒顯 愚蠢;對詩人,誠不合理。利卻茲在「文學批評的原理」(Principles of Literary Cr- iticism, 2nd ed., 1926)內區別了文字之二種用法,科學的與情感的。凡愛好詩而讀詩 的人,必牢記于心。詩有時祇表示一種心情,故似不相連貫的斷片可構成一個整體:詩。 此詩表現一整個的心境。意思(meaning) 有四種(且依例卻茲的說法),而于詩中意義 (sense)往往為情感(feeling)或語調(tone)所掩。故讀詩而有所會于心,而有所悟 ,甚佳;向詩強索意義,未免傻癡,大可不必。詩中可以有說理的文字,觀念的展示,但 並非說理,亦非談玄,實乃譬喻(figure of speech)之一種,有時與意象(image )的 運用異曲而同工,有時則于冷冷的句子壓入不知多少的情感。一個述說句子時是凝縮的感 情結晶。「意義之從屬﹝于情感﹞……于詩中乃近乎處處皆見。」(Practical Critici- sm, p.354) 述說的句子之實為情感的迸濺,(當前詩的一大課題,即:如何區別非詩的述說句子 的湊集,尤其是招貼與告示,以及似為泛泛的述說句子而實為詩的作品;換言之,觀念的 表情作用之研究)其所以為讀者體會,與全詩的組織,各部份的語調,所表現的情思的趨 向,……均有密切關係,此所以切不可自不同的詩各取一二句,然後放置一堆,指之曰: 此即某人之思想。向詩求意義已可不必,斷章取義藉以了解一人之世界觀,自極危險。尤 其當本為譬喻之一種的述說句子,自其表現某種感情的上下文中割離,而指為作者有某種 思想的證據,此豈非向作者要求太多的幽默感乎? 四、 拙作均為抒情詩。雖然所抒的情也許有所變易,其為抒情詩則一。事實上我認為所有 真正的詩均為抒情的。敘事詩,哲理詩,……無論什麼詩,若不抒情,即不是詩。詩本為 情感的語言。 此所以惟詩人心中所感所體驗的方為活生生的現實。詩人為自此現實中方能汲引其靈 感之源泉。凡有過創作經驗的人,尤當著重于創作過程中的作者之時,必當承認:惟作者 心中所感所體驗的方為活生生的現實,植根于他真實的生活之中。 高呼口號之餘,而凡有所作輒成招貼告示的人,于此當有深切的了解罷。 何以不能強求每一作者寫某一種作品,其原由當亦甚清楚了罷。 所以文學中尊重個性,正如民主政治中尊重基本人權。所以一國茂盛的文學的花園中 ,必然是五色繽紛,百芳爭妍。所以我自己雖祇寫我能寫的詩,但對他人所寫的我往往不 能寫的詩,常是頗為讚賞的。所以我雖當論詩對于基本原則(如格律詩之屏棄)堅持不捨 ,而于不同作風不同傾向的詩從未指定某一種為惟一正恰到好處的,而以為其他作風皆不 合度。 寫詩已逾十年,期間詩風自有變化。我亦頗以迄今猶有變化為慰。此表示我並未止滯 停留也。我不屬任何派。(我當然不是浪漫派。至于所謂「浪漫的情緒」我不明此語何指 。究竟何等樣情緒乃係浪漫的,我不知道。我亦不懂何以必須有「浪漫的情緒(無論指何 等樣的情緒)方為恰好的詩。)但若因此以為我是此派之流亞,未免判斷過速。(意象派 的六原則確幾乎是所有好詩均有呈現的特色。)拙作有時使某些人覺得費解。我曾譯介里 爾克(R. M. Rilke ),有些人遂以為我受里爾克影響甚深(因為他們看不大懂這位德語 大詩人)。……今天我想順便告訴愛護我的讀者,我曾細讀過傑弗士(Robinson Jeffers )的詩,現在仍頗愛好,相信此位詩人對我必有相當影響。 無論如何,我自幸我的詩,尚為一個真正的聲音(genuine voice ),不是模擬,亦 非回聲。以拙作與他人的詩比較,此點當極明顯。若以為拙作歐化,但試譯拙作一首為任 何歐洲文字,再與此文字所寫的創作詩比較,當可恍然。 桑姆波遜(George Sampson)對文學中的宗派主義,痛陳其流弊,而論及宗派主義之 流于獨裁主義,極其中肯。(見George Sampson, The Concise Cambridge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 1941, p.1004。)自審從事文學,熱誠嚴肅有之,才華功力則當然 不足,絕不敢言派,更無論創派。有人告我,說從今以後要學我;有人告我,說有些詩實 是模仿拙作;且不論作者自承與否,若有人與我正好走同一道路,當然甚表歡迎,亦可稍 解迢迢長旅之岑寂。沙漠中一串駝鈴,尚且似一片錦,一朵花,一個瑰麗燦爛的夢。況伴 侶乎? 我可是願望每一個人有不受干擾,走自己的路的自由。 五、 「自序」寫于去年六月。為了存真,不欲更改一字。「後記」約初寫于一月十六日( 先寫了四、五百字,未用一字),而後半月間祇覓得三次時間(每次至多二、三小時)抄 已寫峻的部分,邊抄邊改邊補充,多為第二節中者。直至今夜,方以兩小時之力寫畢全文 。生活之不從容(偏偏我是個惟于從容中方寫得好文章的人)可以想見。這半年來,非特 自己想寫的文章未寫,應諾為雜誌補白的文章亦未寫。詩未寫過一首,譯筆早停。而此次 為等「後記」,「夜」全部校竟,于印刷廠中臥候一月矣。 中華民國四十四年一月卅日(實已為卅一日,姑從俗),深夜記。擲筆釋然,而又惘 然,不勝惆悵。 -- http://www.wretch.cc/blog/ashspoetr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28.249
kace:推 已收錄至精華區 (..楊喚的這幾首絕佳的詩..多此行) 07/03 13:32
※ 編輯: monarch918 來自: 118.171.213.57 (07/03 19:20)
monarch918:謝謝,楊喚與基士已消失。詩人搏版面之陋習可見一斑xD 07/03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