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arl:說代購金額與成本相當,並無盈利行為啊 04/03 00:50
都沒賺怎麼可能做這麼久,沒說服力吧XDD
→ crimsonn:E大果然是科班出身 >"< 04/03 00:56
推 aaaaaaaaame:推e大 04/03 01:06
推 cka:大戶...太驚人了 04/03 03:22
推 hamk5202:帳務混亂的話,就要快去找發票證明無盈利行為。如E大說的 04/03 06:49
→ hamk5202:以這90萬的哩程要稅金的話,那還OK 04/03 06:50
→ hamk5202:怕的是要以代買入帳金額來抽營業稅,那就瘋掉了 04/03 06:51
→ hamk5202:賣哩程大量的話,建議現金交易,或是轉帳國外帳戶 04/03 06:53
代購/團購都是有發票的,帳面金額算出來甚至是負的...
他現在就是因為發票都有,代購行為基本上賺的不是現金而是信用卡回饋
推 TOTO:好奇國稅局那邊的說法有沒有一個較完整的描述? 04/03 08:32
→ kenny53:有這種事?@@" 04/03 08:37
→ huaihsien:因為你的資產淨值增加, 所以對於有利於你的事實, 你要負 04/03 08:51
→ huaihsien:舉證責任, 像是證明你剛剛說的這些事. 04/03 08:51
里程沒賣之前都不是資產吧,哪天兌換機票規則有改,可能瞬間貶值...
推 moomooko:比較好奇的是 是有人檢舉嗎~?? 04/03 09:57
推 armpit5566:要不要把國稅局的公文貼上來看看 04/03 10:14
推 JCC:是代購要抽稅還是哩程要抽稅啊? 04/03 10:57
推 cka:但淨資產增加對方又沒開扣繳憑單 只付現國稅局怎會知道? 04/03 10:57
→ JCC:還是因為賣哩程而抽稅? 貼一下公文給大家看看吧? 04/03 10:58
推 cka:賣的過程也沒開發票 國稅局怎會知道? 04/03 11:00
推 roberthsu22:除非都是收現金,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04/03 11:05
推 JCC:有人檢舉的可能性比較大吧 樹大招風 04/03 11:07
一開始的公文是針對賣商品沒發票,後來發票全丟上去,表示是代購。
所以就改走勞務所得這方面。
以目前最大的雅虎來舉例好了,消費滿五千送五百刷卡金。
所以代買會收取消費者4600元現金,先賠400幫她買5000元的東西,兩個月後再賺回500
一開始是先賠錢接的。所以收取的現金是4千多,發票是5千...
但是發放里程、紅利、刷卡金時,並不會備註是哪筆交易發的= =a
以上面的例子來說,六月份時每張卡都發一輪回饋,都混在一起了超難算= =
※ 編輯: ganbaday (118.166.211.100), 04/03/2014 12:55:49
推 cka:原來是賣商品沒發票..看樣子是國稅局去查YAHOO拍賣 04/03 13:14
→ cka:之後再進一步查你的勞務所得 04/03 13:14
推 BlackBerry10:tax版也有人問了 看來不是只有你 04/03 13:20
推 cka:YAHOO拍賣只要一個月賣超過6萬的東西就會被查 你金額太高 04/03 13:22
→ cka:很難不被查 04/03 13:22
推 Earl:向稅局表示自己也有需求,故長期多買,用不到的再原價賣出, 04/03 16:53
推 Earl:並無賺取購買者利潤,有原始發票為證。信用卡紅利那個別多嘴 04/03 16:56
推 Earl:你的事務所不及格,你回答國稅局時要先問,別亂答 04/03 16:58
推 JakeMcGee:E大專業XDDD 04/03 17:32
推 roberthsu22:推E大專業~~ 04/03 17:55
推 APC:就說因為兌換門檻...幫忙刷尾牙獎品之類的... 04/03 18:09
→ APC:先把銀行解釋推給他... 04/03 18:10
→ joy2139:感覺會不會是一下子積太多被查 90萬哩真的很嚇人 04/04 10:09
推 generally:應該是你刷太多所以被盯上了 04/04 11:01
→ generally:卡神當初也是太高調 04/04 11:02
→ generally:你若跟購物網站買應該有發票才對 04/04 11:02
→ generally:政府缺錢他才不管你有沒有賠錢,只要你有賺錢他就要扣稅 04/04 11:03
→ generally:跟股票所得要扣稅一樣啊 04/04 11:03
→ ganbaday:代購時都有發票,因為賣方都有開。所以無此問題 04/07 22:37
→ ganbaday:就是驗過發票之後沒毛病了才轉從里程下手... 04/07 22:37
→ mobilesales:前陣子跟一些有經驗的聊過 基本上你的文章都是證據 04/08 03:05
→ mobilesales:盈利不多 那徵團圓開團擺明著「不會賠」這要怎麼辦... 04/08 03:06
→ mobilesales:我是認為紅利那個太複雜了 你有刷卡算支出 有發票 04/08 03:16
→ mobilesales:紅利是購物網內的行為 等到你折抵後 跟託買拿的$ 04/08 03:16
→ mobilesales:才是實際去算所得的 發票 收據 都不會出現紅利的 04/08 03:17
→ ganbaday:我寫的"不會賠"是平衡所有之後,不是現金面不會賠喔XD 04/09 01:51
→ ganbaday:例如滿萬送千,我開團,大家買一萬折900掃貨,統一整合 04/09 01:52
→ ganbaday:倒給店家9100元的貨。刷卡金賺一千,扣900賠錢,共賺100 04/09 01:52
→ ganbaday:所以這50個成員,假設30人跟團,每人掃兩台,總共就是 04/09 01:54
→ ganbaday:60台,會有60萬元的發票,但收到的錢只有9100*60,賠很大 04/09 01:54
→ ganbaday:兩個月後賺回60000刷卡金才打平。變成30人共賺6000刷卡金 04/09 01:54
→ ganbaday:。而這只是一個團。每個團參加的人都不同... 04/09 01:55
→ ganbaday:如果單純購物網看發票,那平均來看應該都是負的 04/09 01:57
→ mobilesales:兩個月後刷卡金到你那了 你利用刷卡金轉成其他商品 04/09 03:25
→ mobilesales:賣給別人 這時候不就要開收據給人? 04/09 03:25
推 mobilesales:我是覺得你自行定義「代買費」可能就定錯了,因為稅 04/09 05:51
→ mobilesales:務員純看你收入支出再去算,這意思就跟營業額界定級距 04/09 05:51
→ mobilesales:課稅1%5%一樣,如果有人聲稱我物品2萬含運費1萬那會沒 04/09 05:51
→ mobilesales:完沒了,所以不可能讓你自己去定義什麼才是利潤。然 04/09 05:52
→ mobilesales:後你引用的條文我會這樣看:購物中心賣你商品(金額10 04/09 05:52
→ mobilesales:00),你用了之前的紅利抵了200,所以他只會開給你800 04/09 05:52
→ mobilesales:發票?但是你可能拿這商品賣了900,但你如果開發票收 04/09 05:52
→ mobilesales:據一定是會寫900而不是800,因為紅利不算所得,購物 04/09 05:52
→ mobilesales:中心與你不用發票,但你跟托買間全額現金.... 04/09 05:52
推 mobilesales:後半段的「大家分開發文收入支出」基本上既然都是個人 04/09 05:58
→ mobilesales:名義了...賬戶誰持有就算誰的收入支出,你如果聲稱你 04/09 05:58
→ mobilesales:戶頭來了2萬但給了誰現金1萬所以沒記錄,那你等於告訴 04/09 05:58
→ mobilesales:稽查員你的團員有這筆收入,那你有沒開收據,他有無 04/09 05:58
→ mobilesales:報稅呢?所以一起開團也只是過了udn這關... 04/09 05:58
→ ganbaday:看收入支出就是負的呀XD 04/15 12:23
→ ganbaday:發票都是網站開,我不用開也不能開 04/15 12:24
→ ganbaday:你好像不理解整個問題點就是,我的收入支出是負的 04/15 12:24
→ ganbaday:因為我等於是花錢買了里程。我代購時是賠現金 換里程這樣 04/15 12:24
→ yuchung5: 這只能跟他上法院,台灣沒有什麼稅務人權,跟法官解釋 04/19 21:11
→ yuchung5: 沒有什麼獲利 04/19 21:11
→ yuchung5: 不過個人建議代購還是少作,畢竟還是有點像營業行為, 04/19 21:17
→ yuchung5: 因為除了製造商,誰不是“代購”?雅虎也是跟人家買電 04/19 21:17
→ yuchung5: 視來賣給你?真的要避免問題,就只能開發票,用銷貨來 04/19 21:17
→ yuchung5: 抵進貨,如果真的跟你說的一樣賠錢,那你還可以報一些 04/19 21:17
→ yuchung5: 費用為營業費用,而且,有開發票,國稅局根本不會跟你 04/19 21:17
→ yuchung5: 魯點數之類的 04/19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