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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標題。先解釋一下 我不搭飛機,里程都是自己消費、幫人代購累積出來的 國稅局的意思是,代購屬於勞務這樣,營利要課稅 但有趣的是,代買費不是買方給的,而是銀行,但銀行並沒有參與其中 而銀行是這麼解釋 https://consumer.chinatrust.com.tw/html/fileUpload/titaniumgold_notice.html 持卡人以適用「鈦有利」之鈦金卡刷卡消費累積之回饋金折抵消費金額,依財政部函釋 ,因與持卡人刷卡購買貨物或勞務有關,性質上應屬發卡機構給予持卡人銷售勞務折讓 ,並不發生持卡人所得問題,中國信託於會計年度終了將不會發給持卡人扣繳憑單。 政府之前曾有的解釋 http://www.mof.gov.tw/engweb/fp.asp?xItem=46623&ctNode=117 一、持卡人參加信用卡發卡機構所舉辦之各項回饋活動,以刷卡消費累積之點數抵免次 年度信用卡年費或兌換商品,及以刷卡消費累積之現金紅利抵減次期消費款,該抵免之 年費、兌換之商品及抵減之消費款,因與持卡人刷卡購買貨物或勞務有關,屬信用卡發 卡機構給予持卡人銷售勞務折讓性質,非持卡人之所得。 二、持卡人以推薦新會員累積之積點抵免次年度信用卡年費或兌換商品,該抵免之年費 或兌換之商品,因屬推薦新會員取得對價之性質,屬持卡人之其他所得。 這之間問題很多.... 1.我領軍一個代買/團購集團,成員超過50人,不是所有紅利都是利潤,是有切割的... 例如過年前我們跟王品團購上萬張餐券,計算紅利估計回饋率安全值1.5%左右, 所以是用98.5%的價格讓成員團購,而用99~100%的價格給散客團購 也就是說,這些里程是已經先賠錢進去做了... 當然,不可能記帳,所有人都是各自獨立的消費者,交易完之後,計算紙就丟了... 而且不是只有我開團,今天我開西堤,明天你開夏慕尼,後天他開王品... 誰開團誰刷卡,只是切貨時是用98.5%去計算成本 2.其中也包含我們自己平日的消費,但里程數也都是混在一起的=_=a 3.代買的部分,也是切來切去的,例如 一筆代購可能是A接單、給B開他的帳號、由C刷卡然後三人拆帳, 當下現金交易之後就丟了不管,也沒空記錄這麼多零碎而小的交易 4.還有年費很貴的,已經繳一萬了.. === 由以上可知,並非所有里程全是勞務賺來,這90萬里程, 其中包含 A.花錢買來的里程(年費、團購退%) B.銷貨折讓(自己消費、參加活動額外拿的里程) C.代購賺來的,而且有些里程只有一半是自己的 這個稅要怎麼算? 我要怎麼提供資料? 另外,里程價值怎麼算? 會漲跌的耶,今天算這個價錢報稅,明天跌掉了算誰的, 還沒賣掉之前誰知道明天會怎樣 一個頭兩個大... 已經問了10幾個會計師,沒人聽過相關法條,可以扣信用卡紅利、里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25.11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oints/M.1396455851.A.F3B.html
Earl:說代購金額與成本相當,並無盈利行為啊 04/03 00:50
都沒賺怎麼可能做這麼久,沒說服力吧XDD
crimsonn:E大果然是科班出身 >"< 04/03 00:56
aaaaaaaaame:推e大 04/03 01:06
cka:大戶...太驚人了 04/03 03:22
hamk5202:帳務混亂的話,就要快去找發票證明無盈利行為。如E大說的 04/03 06:49
hamk5202:以這90萬的哩程要稅金的話,那還OK 04/03 06:50
hamk5202:怕的是要以代買入帳金額來抽營業稅,那就瘋掉了 04/03 06:51
hamk5202:賣哩程大量的話,建議現金交易,或是轉帳國外帳戶 04/03 06:53
代購/團購都是有發票的,帳面金額算出來甚至是負的... 他現在就是因為發票都有,代購行為基本上賺的不是現金而是信用卡回饋
TOTO:好奇國稅局那邊的說法有沒有一個較完整的描述? 04/03 08:32
kenny53:有這種事?@@" 04/03 08:37
huaihsien:因為你的資產淨值增加, 所以對於有利於你的事實, 你要負 04/03 08:51
huaihsien:舉證責任, 像是證明你剛剛說的這些事. 04/03 08:51
里程沒賣之前都不是資產吧,哪天兌換機票規則有改,可能瞬間貶值...
moomooko:比較好奇的是 是有人檢舉嗎~?? 04/03 09:57
armpit5566:要不要把國稅局的公文貼上來看看 04/03 10:14
JCC:是代購要抽稅還是哩程要抽稅啊? 04/03 10:57
cka:但淨資產增加對方又沒開扣繳憑單 只付現國稅局怎會知道? 04/03 10:57
JCC:還是因為賣哩程而抽稅? 貼一下公文給大家看看吧? 04/03 10:58
cka:賣的過程也沒開發票 國稅局怎會知道? 04/03 11:00
roberthsu22:除非都是收現金,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04/03 11:05
JCC:有人檢舉的可能性比較大吧 樹大招風 04/03 11:07
一開始的公文是針對賣商品沒發票,後來發票全丟上去,表示是代購。 所以就改走勞務所得這方面。 以目前最大的雅虎來舉例好了,消費滿五千送五百刷卡金。 所以代買會收取消費者4600元現金,先賠400幫她買5000元的東西,兩個月後再賺回500 一開始是先賠錢接的。所以收取的現金是4千多,發票是5千... 但是發放里程、紅利、刷卡金時,並不會備註是哪筆交易發的= =a 以上面的例子來說,六月份時每張卡都發一輪回饋,都混在一起了超難算= = ※ 編輯: ganbaday (118.166.211.100), 04/03/2014 12:55:49
cka:原來是賣商品沒發票..看樣子是國稅局去查YAHOO拍賣 04/03 13:14
cka:之後再進一步查你的勞務所得 04/03 13:14
BlackBerry10:tax版也有人問了 看來不是只有你 04/03 13:20
cka:YAHOO拍賣只要一個月賣超過6萬的東西就會被查 你金額太高 04/03 13:22
cka:很難不被查 04/03 13:22
Earl:向稅局表示自己也有需求,故長期多買,用不到的再原價賣出, 04/03 16:53
Earl:並無賺取購買者利潤,有原始發票為證。信用卡紅利那個別多嘴 04/03 16:56
Earl:你的事務所不及格,你回答國稅局時要先問,別亂答 04/03 16:58
JakeMcGee:E大專業XDDD 04/03 17:32
roberthsu22:推E大專業~~ 04/03 17:55
APC:就說因為兌換門檻...幫忙刷尾牙獎品之類的... 04/03 18:09
APC:先把銀行解釋推給他... 04/03 18:10
joy2139:感覺會不會是一下子積太多被查 90萬哩真的很嚇人 04/04 10:09
generally:應該是你刷太多所以被盯上了 04/04 11:01
generally:卡神當初也是太高調 04/04 11:02
generally:你若跟購物網站買應該有發票才對 04/04 11:02
generally:政府缺錢他才不管你有沒有賠錢,只要你有賺錢他就要扣稅 04/04 11:03
generally:跟股票所得要扣稅一樣啊 04/04 11:03
ganbaday:代購時都有發票,因為賣方都有開。所以無此問題 04/07 22:37
ganbaday:就是驗過發票之後沒毛病了才轉從里程下手... 04/07 22:37
mobilesales:前陣子跟一些有經驗的聊過 基本上你的文章都是證據 04/08 03:05
mobilesales:盈利不多 那徵團圓開團擺明著「不會賠」這要怎麼辦... 04/08 03:06
mobilesales:我是認為紅利那個太複雜了 你有刷卡算支出 有發票 04/08 03:16
mobilesales:紅利是購物網內的行為 等到你折抵後 跟託買拿的$ 04/08 03:16
mobilesales:才是實際去算所得的 發票 收據 都不會出現紅利的 04/08 03:17
ganbaday:我寫的"不會賠"是平衡所有之後,不是現金面不會賠喔XD 04/09 01:51
ganbaday:例如滿萬送千,我開團,大家買一萬折900掃貨,統一整合 04/09 01:52
ganbaday:倒給店家9100元的貨。刷卡金賺一千,扣900賠錢,共賺100 04/09 01:52
ganbaday:所以這50個成員,假設30人跟團,每人掃兩台,總共就是 04/09 01:54
ganbaday:60台,會有60萬元的發票,但收到的錢只有9100*60,賠很大 04/09 01:54
ganbaday:兩個月後賺回60000刷卡金才打平。變成30人共賺6000刷卡金 04/09 01:54
ganbaday:。而這只是一個團。每個團參加的人都不同... 04/09 01:55
ganbaday:如果單純購物網看發票,那平均來看應該都是負的 04/09 01:57
mobilesales:兩個月後刷卡金到你那了 你利用刷卡金轉成其他商品 04/09 03:25
mobilesales:賣給別人 這時候不就要開收據給人? 04/09 03:25
mobilesales:我是覺得你自行定義「代買費」可能就定錯了,因為稅 04/09 05:51
mobilesales:務員純看你收入支出再去算,這意思就跟營業額界定級距 04/09 05:51
mobilesales:課稅1%5%一樣,如果有人聲稱我物品2萬含運費1萬那會沒 04/09 05:51
mobilesales:完沒了,所以不可能讓你自己去定義什麼才是利潤。然 04/09 05:52
mobilesales:後你引用的條文我會這樣看:購物中心賣你商品(金額10 04/09 05:52
mobilesales:00),你用了之前的紅利抵了200,所以他只會開給你800 04/09 05:52
mobilesales:發票?但是你可能拿這商品賣了900,但你如果開發票收 04/09 05:52
mobilesales:據一定是會寫900而不是800,因為紅利不算所得,購物 04/09 05:52
mobilesales:中心與你不用發票,但你跟托買間全額現金.... 04/09 05:52
mobilesales:後半段的「大家分開發文收入支出」基本上既然都是個人 04/09 05:58
mobilesales:名義了...賬戶誰持有就算誰的收入支出,你如果聲稱你 04/09 05:58
mobilesales:戶頭來了2萬但給了誰現金1萬所以沒記錄,那你等於告訴 04/09 05:58
mobilesales:稽查員你的團員有這筆收入,那你有沒開收據,他有無 04/09 05:58
mobilesales:報稅呢?所以一起開團也只是過了udn這關... 04/09 05:58
ganbaday:看收入支出就是負的呀XD 04/15 12:23
ganbaday:發票都是網站開,我不用開也不能開 04/15 12:24
ganbaday:你好像不理解整個問題點就是,我的收入支出是負的 04/15 12:24
ganbaday:因為我等於是花錢買了里程。我代購時是賠現金 換里程這樣 04/15 12:24
yuchung5: 這只能跟他上法院,台灣沒有什麼稅務人權,跟法官解釋 04/19 21:11
yuchung5: 沒有什麼獲利 04/19 21:11
yuchung5: 不過個人建議代購還是少作,畢竟還是有點像營業行為, 04/19 21:17
yuchung5: 因為除了製造商,誰不是“代購”?雅虎也是跟人家買電 04/19 21:17
yuchung5: 視來賣給你?真的要避免問題,就只能開發票,用銷貨來 04/19 21:17
yuchung5: 抵進貨,如果真的跟你說的一樣賠錢,那你還可以報一些 04/19 21:17
yuchung5: 費用為營業費用,而且,有開發票,國稅局根本不會跟你 04/19 21:17
yuchung5: 魯點數之類的 04/19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