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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9 中國時報 賴浩敏:公投大選分開領票 政院無權更改 何博文/台北報導、林淑玲/台北報導 中選會今天下午將再度召開委員會議,安排討論公投法規定辦理辯論及發表會的相關 議程,對於防衛性公投是否需要辯論,政院鬆口表示同意配合辦理。但中選會委員賴浩敏 表示,應該是一切依法辦理,這不是誰同意或不同意的問題。 賴浩敏說,公投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很清楚,防衛性公投不適用第十八條關於期間 的規定,但沒說不適用第二、三項的規定。 他說,十八條第二、三項說明,中選會應以公費,於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舉辦正反意 見的公投辯論或意見發表會,若為全國性公投至少需舉辦五場,且「實施辦法,由中選會 定之」;另外,公投法第二十一條也規定,反對意見得募集經費從事相關宣傳活動,十七 條並沒有被排除在適用範圍,且相關經費申報也由中選會辦理,若委員會議程沒有排入, 他會提出討論,「這是原則問題」。 賴浩敏說,政院對三二○公投的任何決定,對中選會而言,既是「報告案」更應是「 討論案」。總統大選業務由中選會主管,自然有權決定為了選務作業順利,與公投合辦應 「單獨領票、單獨投票」,公文都下去了,政院有何權力要求更改? 賴浩敏指出,施行細則通過後不但要送立法院備查,並通令全國各機關遵守的,政院 可以自己意思解釋亂搞嗎?賴浩敏強調,「真遇到危急時,應該由總統頒佈緊急命令執行 ,而不是靠防衛性公投!」這中間的分寸「政院那些人很清楚,不要知法玩法。」 雖然王清峰已經請辭,但包括賴浩敏在內,部分無黨籍資深委員如吳豐山、紀鎮南等 人,仍相當堅持中選會應固守立場,不可輕易向政院妥協。預料,今天會議將再度出現部 分與政院立場相同的「新人」和「老將」辯論的爭執場面。 針對中選會委員王清峰請辭案,行政院政務委員許志雄昨晚表示,中選會是合議制, 個別委員不能因為意見沒被接受就說「遭到打壓」;更何況行政院的決定非常合理。 -- 當總統沒什麼了不起 美國一共有41位總統 可是大家記得的是 林肯曾經解放過黑奴 羅斯福總統曾經推行過新政 這是因為他們真正為美國人民做了很多的事 要做總統就要作一個會做事的總統 給台灣一個機會 讓會做事的宋楚瑜 繼續為台灣人民打拼 為台灣 我們一起加油 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66.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