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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yoocat (百萬人牽手護台灣)》之銘言: : ※ 引述《AGIP (統計好難喔)》之銘言: : : 當我候補完當上真正的法官後 然後哪天退休了 : : 我看到路上有人殺了人 : : 我不會等到現任的學弟法官花2年時間去裁判 : : 然後再去譴責阻止他 : 你的比喻我不太瞭解..... : 我個人的作法是依法律途徑去做 : 惡法亦法 : 就算法律有爭執 但在被宣布它是違法之前 大家都要尊重這個法律 : 不為別的 只為了這世界要有一個秩序存在 : 透過合理的管道去廢除違法的東西 才能確保一個合理的秩序 : 我的邏輯就是這麼簡單 這是法界的共識吧 妳的解釋我也不大了解 我個人的做法是依國中教的法律常識去想 沒有定讞的違法亦違法 沒有說一定要去告還要等判決才叫違法 妳今天打我我沒去告妳傷害 這樣的意思是打人合法??????????????????????????? 世界的秩序在於普通人要守法 高官權貴也要守法 "就算法律有爭執 但在被宣布它是違法之前....透過合理的管道去廢除違法的東西..." 我想你應該是一時圖垂 這件事爭議不是在法律本身違憲的問題 而是適用法律的錯誤 至於說哪裡看的出來適用當然違法 連署書中都提到了 有點常識的都看的懂 政客們唬一唬說怎樣怎樣 要支持誰隨便 不過如果連法律基本常識都要被虎的下下叫 我覺得國中教改有待加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