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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GIP (統計好難喔)》之銘言: [恕刪] : 政治問題不回答 只回答違法問題 我只能說程序上或許有瑕疵,但是礙於法源的不完備, 不能把瑕疵上的責任全部要求阿扁一人承擔。 制訂公投法的國親也該負大部分的責任。 我能體會法律人站在捍衛法律正義的立場上, 認為這次公投是違法,是統治者變相獨裁的說法。 然而,當實質程序上的瑕疵與將來決定台灣命運的重大前途來看, 兩者孰輕孰重,我想這不言可喻。 當然,我的意思並非指在上位者可以為所欲為,恣意妄行。 我不介意公投實質的結果為何, 我在乎的是這次公投被台灣人民重視的程度! 假若,大家都用各種理由(我沒說正當或不正當)杯葛這次320公投的舉辦, 我相信,日後台灣要再舉辦第二次的公民投票會難上加難。 假若,主導立法院的仍舊是政治路線上較為親中的國親聯盟的話, 那麼只要對岸反對任何形式的公民投票存在, 台灣將很難再有第二次舉辦公投的機會。 希望你仔細衡量其中的利弊得失。 -- He was stupid. I was lucky. I will visit him so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30.86
kamoo:推 如果320沒過 大陸更有藉口去吃掉台灣 推 140.115.215.24 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