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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ne (hne )》之銘言: : 妥協什麼 ? 幹麻妥協 ? 美國和中國的壓力,不需要利益交換嗎? 席哈克哭腰假的嗎?森喜朗來台灣打嘴砲嗎? : 真要舉辦人民所要的題目,為什麼需要和外國妥協? : 為什麼妥協出來人民所不需要的題目,還必須舉辦? : 我覺得 grpsys 兄的思考有一個假設的前提在,那就是舉辦公投是很神聖的, ^^^^^^^^^^^^^^^^^^^^^^^^^^^^^^^^^^^^^^^^^^^^^^^^^^^^^^^^^^^^^^^^^^^^ : 很了不起的,代表台灣民主的進步,可以跟外國炫燿等等。 ^^^^^^^^^^^^^^^^^^^^^^^^^^^^^^^^^^^^^^^^^^^^^^^^^^^ 呵呵,很遺憾你誤會了。 我的前提是,公投有戰略上的價值。 : 公投根本沒有什麼了不起,它只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手段。 的確,在你心中只是用來問問大家同意與否,政策施行細則。 : 我以為這次的 320 公投的題目設計,根本不會有效解決任何的問題。 : : 阿扁接受周玉蔻的專訪時也提到,阿扁也想要就主權問題公投, : : 想問台灣人民接不接受一國兩制?和平統一? : : 但問題是,這個可以問嗎? : 為什麼不可以問? 光辦個你們眼中的廢話公投,世界列強就已經跳成這樣了, 問這個,想死阿? 我想你當總統的話,或許,比較有抗壓性,可以問問看。 : 阿扁 2006 或 2008 就要問了不是嗎? 你還是不懂制新憲在搞什麼,標準的泛藍論調。 06年制新憲,確立公投入憲,台灣未來的主權問題一定要經過公民投票。 08年阿扁卸任後,開始實施。 有人說要問嗎?問什麼? 不要亂栽贓! : 原本公投法 17 條的設計,本來不就是要讓總統問這種題目不是嗎? 你當總統或許就可以問啦.........你出來選,我會支持你! : 時機不對?沒錯,這次的時機本來就不對,總統本來就不該在自己連任時,發動 : 防禦性的公投。 呵呵,那應該是等總統卸任以後再發動囉? 你要說的不過是不能在320合辦的問題, 這個問題不再贅述。 : : 的確,這次的公投有為了要辦公投而公投的意味。 : 就憑這一點,我以為反對公投的人就有其道理。 : 為公投而公投?一點道理都沒有。 我說的是"意味",看不懂不要亂說。 : : 題目也是歷經波折千辛萬苦才制訂的, : : 當然有些廢話和多餘, : : 於是,行政官員很難就公投的結果做政策上的承諾, : : 我認為這次的公投只要投票率過半,結果應該是肯定的。 : 肯定什麼? yes 台灣,堅持改革嗎? 肯定,也就是實質上通過。 投票率過半,有效票一半以上同意。 你會不會太愛與選舉掛勾了阿? : 不好意思,稍微酸你一下,肯定什麼你根本沒講清楚,何況投票率過半, : 也有兩種情況,同意或反對呢~ 我以為大家都知道肯定什麼, 不曉得這裡還有需要說明的人存在,不好意思,我考慮不週。 : : 至於,泛藍立委常常問的如果公投不過呢,政府該如何? : : 目的就是在塑造公投無用,政府硬幹的刻板印象, : : 你可以看馮定國對蔡英文的質詢,不論,蔡主委怎麼解釋, : : 馮定國最後的結論一定是,反正你們就是公投過不過,政府還是硬幹,不受影響。 : : 可是,蔡英文的原意真是如此嗎? : : 馮定國的一句簡單結論,成功的變成標題,於是成為大家的共識。 : : 面對這樣的題目,蔡英文已經強調了,如果是因為程序上的不過,不能減損實質的意義! : ^^^^^^^^^^^^^^^^^^^^^^^^^^^^^^^^ : 你能不能幫我解釋一下蔡英文在強調什麼,我怎麼理解出來的意思和馮定國很像。 : 不就是:公投過不過,政府還是硬幹,不受影響。 程序上的不過, 指的是因投票率未過半,被否決。 : 政府官員的解釋,效力比公投的結果還要有效了喔?豈有此理 ! 呵呵,真是豈有此理,泛藍立委很愛歪曲是非曲直。 : : 如果,政府公開承諾公投結果不過,政府就不幹,那麼會不會有些人見縫插針找一堆 : : 冠冕堂皇的理由說服大家不領公投票呢? : 錯,公投的效力,遠比政府的公開承諾有效,公投出來的結果,不是政府可以說不 : 幹就不幹的。 政府並沒有說實質上不通過,還要硬幹,路線上可以調整。 等實質上不過,你再說吧~ : 亦即公投結果為同意,政府不管情不情願,都必須要照著人民的直接意願去執行。 : 同理若公投結果為否決,政府也不得違反公投結果去蠻幹。 否決有兩種,如同,斯斯有三種一樣! : 正因為公投是如此的有威力,更加要在舉辦之前謹慎思考、討論。 : 公投制度的設計,就是完全的信任人民的選擇。 對呀,很有威力呀,不可以隨便辦公投,等民國一百年再辦好了~ : : 政府的原意只是因為程序上的不通過,還是要照既定政策去做, : 請你解釋一下,程序上的不通過,是指什麼? : 是指公投投票率過半,而結果是不同意(X)。 : 還是指公投投票率不足 50 %。 : 若為後者,我還可以接受這種解釋,若為前者,則代表政府官員根本就不尊重公投 : 的結果,人民的決定。 的確是後者! : 持有這種想法的人,就是真正不尊重公投的人。 : 舉個簡單的例子,若是今天公投的題目是台灣要不要和中國統一,結果公投的結果 : 是投票率過半的反對,結果有人說公投程序上的不通過,還是要照國家統一的既定 : 政策去做。這樣你會有什麼看法? 政策可以調整,專業不能漠視民意, 政府不會硬幹,選務上的轉折,可以看出一二。 : : 並非意指不論公投結果如何,政府依然要蠻幹, : : 這樣的結論是某些泛藍人士鼓吹不領票的策略。 : : 很遺憾的,這樣的言論似乎在台灣漸漸被人們所接受。 : : 會完全遵守公投結果呀, : : 只不過政府不公開承諾的原因在,擔心否決是程序上的不通過,並非實質上的。 : 請解釋一下,程序上的不通過,和實質上的不通過,有什麼不同? : 若程序不過,對政府是否有約束力?實質不過時又如何? 程序上就是投票率未過半,實質上就是不同意佔有效票過半~ 實質上不過,政府會調整路線,勸你還是看看公投辯論會再說吧~ -- He was stupid. I was lucky. I will visit him so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3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