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Cobey (獨孤遺恨)
看板politics
標題從戳記觀察-> 無效320公投的種種謬誤
時間Thu Mar 11 04:02:49 2004
中選會對這次公投合併總統大選
可以說朝令夕改 讓人民不知所措
先是合併領票 後來改成U字型領票
原先投錯票櫃照算有效 現在改成不算
本來要蓋兩個戳記 最後變成只蓋一個
從表面上看來 似乎沒什麼好抱怨的?
因為制度不是愈改愈符合藍軍的期望
正確地說是符合了理性大眾的需求?
但這只是表面 裡面還是隱藏著問題
第一個荒謬處是 當初投錯算有效票
但是這等於是縱容選務人員嚴重失職
照理說投錯票櫃是選務人原要主動制止
所以投錯票櫃照樣計票是十分可笑的
(即使法律不禁止 也絕對不應該發生)
第二個荒謬處是 合併領票的大笑話
在進入投票所時竟然要主動說不領票
否則選務人員會把公投票硬塞給你
此時若說不投已經來不及還會違法
這種做法已經把民權給徹底蔑視了
現在改成U型領票 但仍存在戳記的麻煩
第三個荒謬處是 蓋兩個戳記的迷思
兩個戳記 意味著區隔公投領票與不領票
於是賄選在兩戳記制下變得辯識度佳
有沒有領公投票 一看戳記就能知道
於是中選會只好又改成一個戳記制
但是這又產生了另外一個弊病
第四個荒謬處是 蓋一個戳記的漏洞
理論上 U型投票如果不領公投票
那離開投票所後就不能回來投公投了
但是我們英明的中選會與政府
連投錯票櫃照算都可以認同了
我們對選務人員能抱有多少信心呢?
換句話說 不能排除放人進來灌票的可能性
一個戳記 帶來的就是大量做公投票的危機
第五個荒謬處是 公投票由各鄉鎮公所印製
前一個荒謬處已說明投票當天做票的可能
這一個荒謬則是提供了做票前的準備工作
中選會在多早的時候就開始籌備公投辯論
卻竟然說得出中選會不能統一印製選票
綜合以上各點 可以歸納出幾項危機:
1.政府朝令夕改
行政體系無能的危機
2.選務與法治廢弛
公信力盡失的危機
3.人民無法抵制公投
民權人權被踐踏的危機
4.公投與總統大選合併
區隔性便利賄選的危機
5.中選會不負責任
大大提高做票可能性的危機
一個好好的中華民國第一次公民投票
就因為陳水扁一個人獨裁專橫的一意孤行
陷全國老百姓於重大的民主倒退的種種危險
面對這個弊端百出且結果不生效的跛腳公投
我再次呼籲:
不分綠藍 拒領踐踏台灣民主的320公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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