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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FRANK (LL)》之銘言: : ※ 引述《JekyllHyde (Jekyll & Hyde)》之銘言: : : 我認為合理的,我不見得認為合理,反之亦然。 這句話是不是有打錯字?不然我怎麼看不懂... : : 合理應該是雙方達成某種程度上的"共識"。 合理可以是雙方達成的共識,也可以有其他的定義。 你可以發表你認為哪些訴求是合理的啊... 我或許會不認同,但也可能會認同, 畢竟我並沒有全程觀看國親的訪答, 或許有我沒有看到的訴求,是我可能認為合理的... 假使你說不出你認為什麼訴求是合理的, 假使連希望政府回應合理訴求的你,都說不出什麼訴求是合理的, 那麼你如何要求政府找出合理的訴求、並且回應呢? : : 阿扁是勝出者,更應即時釋出善意,展現領導者包容之心 : : (不要又問我啥是善意,你認為的善意,別人不見得那麼認為=.=||) 抱歉,我不是在刻意挑你的毛病, 你不需要戰戰兢兢每句話都加註解... 這句話我本來就不會有什麼回應... 我沒興趣替陳水扁說話... 他的談話合不合宜、得不得體都是個人的主觀看法, 我只指出我讀到的言論中不合理或有疑義之處, 提出我的看法或問題罷了... : : 而阿扁要連宋也站上吉普車上挨槍的那番談話 : : 以國家領導人來說 : : 我認為是不合宜的。 : : (呃..."我認為"的,個人主觀見解,我有我發表看法的自由 : : 所以,你也可以認為那段談話內容很得體@@") : : 所以,誰能回應? : : 馬英九? : : 政府一下子說馬英九要負全責 : : 一會又改口要體諒他 : : 現在阿扁又說台北市長須負責...... : : 到底誰該負責,誰完全沒有責任???@@" 如果說誰最該負責的話, 在廣場上抗爭的民眾是最該負責的人, 就算有人慫恿唆擺,他們也是根據自己的意志行動, 今天他們的行動不論合不合情理,不合法是毫無疑問的, 即使將來面對法律的懲罰,也應該要勇敢承受。 至於陳水扁、行政院、馬英九、台北市政府等等公權力, 互相推諉責任,其實每一方都有責任, 每一方都可以下令逮捕或驅離廣場上民眾,但沒有人去做, 不管你是不敢、不願還是不忍, 如果要追究由誰負責,那就應該全面追究, 如果你們不忍心追究馬英九的話, 就不要要求我們去追究陳水扁負這個責... 如果你們要追究馬英九,看你們用的是什麼樣的標準, 別人我不管,至少我會陪你們用同樣的標準去追究陳水扁及行政院... 但有一點我要說的是, 如果真的要逮捕廣場上的抗議民眾, 或是對他們進行法律的懲罰的話, 絕不可以少了連宋和所有在那裡演講的立委, 不能因為他們是社會特殊份子就可以享有比民眾更優渥的待遇... 進行同樣的非法行為,甚至教唆,應該要加重其刑... 如果敢以雙重標準來對待民眾和政治人物的話, 陳水扁就沒有資格當總統... : 根據他們的發言,應該是馬英九先生負責的 : 雖然馬英九因為雙重身份而無法做得很好,但可以體諒他的處境 : 就好像如果我生病而無法做好工作,別人也會體諒我 : 體諒算是一種「將心比心」的行為 : 但我的工作依舊是我的工作,而不是別人的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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