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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請看上一篇: □ [情報] 國民黨推薦監委人選 出爐 ... ) 要討論監委名單,就要先討論對 監委名單 提名權的看法 為什麼這麼說呢, 看 自由時報 對 國民黨提名的八人監委推薦人選 的評價 我給它的評語是「偏頗但正確」 說他偏頗,因為國民黨提出的推薦人選,很難跟國民黨無關 1.跟國民黨無關的,不會被人推薦進去甄選名單、或不會自薦 2.國民黨能推八人,民進黨也能推 國民黨自是不可能去推汪笨湖一類人物 林水吉 我沒印象,不說 如果說國民黨廉能委員會不是玩假的,會去當委員的至少也自視清白 提名自身的廉能委員,我覺得還好 而那位會計教授,既然已經說為了加強監委的會計專業,可以說審薦委員中的 鄭丁旺認識的他校、有意願的會計專業人材不多,所以只好提自家人,就算了 但我還是覺得不妥 整份名單中,我較不能接受的是 葉耀鵬 雖然說他曾任監委,可以說是專業,但,他自己在電視上也說以前的監委都沒做啥 他近來在媒體上立場太鮮明,不免讓人覺得讓他再進監院可能會有違反公正的舉措 或大動作攻擊政府 從國民黨提出他來,可見 1.該黨人材太少? 2.七年藍綠交戰下來,該黨政治運作考量太深, 已不再是以前人口中的「還習慣作執政黨」了 整個來講,自由對這份名單的評論太苛,大部份的人選不該被這麼審視 不過立場嘛,人皆有之 然而,我說他「正確」 回頭看我上面說的那句 「說他偏頗,因為國民黨提出的推薦人選,很難跟國民黨無關 」 自由 的評論正確就正確在 「國民黨不該推薦和自身有關的人選」 這就是我說 要討論人選,就要先討論提名權... 簡單的講, 「因為選用了不同的 提名權概念,致使國民黨犯了自己指責過別人的錯」 在總統提出原本二十九人名單後 在野和媒體的批評聲四起,其中焦點除了最可議的「審薦委員當上 正副議長」 和「殷琦 當審薦委員」外,就是「成員太多綠營色彩」 此時, 對監委的概念是「監委應公正無私」 是和司法權一樣,是對「裁判」的「公正」要求 因此,無論誰人提名、推薦 都得提公正的人,所以誰提都差不多, 也因此,才可質疑原名單成員的公正性 然而,在質疑原監委後,為了避免總統獨攬、解決總統揚言決不換人的問題 藍營提出政黨依比例提名(後變成政黨依比例推薦 <不知總統會不會拒決在野的名單>) 對NCC、對中選會 提出政黨比例,只要不會被某黨獨攬,我認為是可以接受的, 因為他們是政務機構,只是把立院對政院的事後監督權力往前提到事前 但監察權是獨立的,當國民黨提出「政黨推薦」時 無疑挖了一個坑給自己跳: 他們把「公正 的 裁判」 變成了「制衡 的 議會」 NCC、中選會 在議事時,可以透過協商、透過權宜,找出最適合、對社會最有利的決議 但 監察院 卻是個必須像法院一樣,做出「絕對正確」的決議 監委經過調查,具有彈劾、糾正 的權力 不是像國會 可以讓成員為自身團體謀利再用投票表決的 (由這點來看,中選會 比起 NCC 更不適合政黨比例,但中選會最多只能宣佈重選、驗票 如果你本來是民意所歸,只是重新讓民意再決定一次、浪費錢而已) 因為監委必須是「公正的裁判」 所以當初 總統提名名單 才會被社會質疑其適當性 一連串發展,才有今天國民黨提出推薦人選 但,國民黨遴選的時候 似乎以為他們要選出來的,只是像 不分區立委、NCC委員 一樣 「專業、且具有泛藍的代表性,可以必避該機構決策傾向不利本黨」 所以,如同我上述所言 「國民黨提的 本來就會和國民黨有關」 如果過一陣子民進黨提出名單裡有王建火宣 2008我就投他們... 但 這不就和在野當初攻擊原監委名單所質疑的原因衝突嗎? 對 監委提名權 的概念轉變 對 監察委員 的身份誤會 這是今天這份推薦名單會值得惹人非議的最大原因 也是國民黨提名小組的最大失策 或者說是 從提出 政黨比例提名 開始,就注定一步步走向誤會的路 於是 自由時報 對這份名單的批評,雖然我認為偏頗 但我認為是正確的 倒不是因為我本身不反對媒體有立場 而是依「監委的公正」的標準來看 這份名單確然不及格... -------------------- 放下這份名單,來說監委的提名 首先,提名權在總統身上是絕對的,因為總統是唯一高於五院的人 然而 要避免監委立場因提名權而有所偏頗 我想到兩個關鍵 1.無任期制 讓我想到美國的首席大法官,這個職務也是總統提名的,國會同意之 然而這個職務是無任期的,也就是說「哪位總統提的」端看上一任首席大法官是 什麼時候不幹的 而且當上這個位子,老實說,比總統還大,跟本不用聽提名你的人的話 因為他八年當完了你還在位子上呢 也因為這個位子的權太大,所有提名的總統都不敢提有爭議的人物 因為國會絕對不會同意任何立場偏頗的人擔任 這點我認為要改的話是不會有太大異議的(只是可能要修憲) 2.有完整體系 我國監察權雖然和司法權一樣獨立於行政、立法 之外 但缺乏完整、大規模的體系, 除了既有監委外,多是事務人員 導致總統要提名時,不得不「接納各方意見」 以 查黑中心 或將成立之 特調組 為例 該機構一成立(哪怕查黑中心被認為是黑機關) 自然會有一大票司法官可以作為專業口袋人選 而且公正性也會因為司法體系龐大,而有「眾人公推」的情形出現 那些專業、資深的司法官也會因為揹負道德使命感而就任 不致於讓職缺成為燙手山芋 體系完整,也有各具背景(專攻不同領域)的司法人員 反過來看監委人選 一樣恣事體大 但卻得往各行各業裡找人 且因為沒有理想的「人材庫」所以難以防堵關說介入 但,這是很難解決的問題,至少對我而言... 唯一我能想到的是把監察權改納入司法權,讓監委能用司法體系出身的人 但這一個,就完完全全動到了憲法的基礎 五權分立 了 so... 讓政治專業(真的政治系所專業)的人去解答吧 監察院網址http://www.cy.gov.tw/intro_dep.asp?bar1=1&bar2=8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8.97 ※ 編輯: oodh 來自: 140.116.8.97 (03/07 18:12) ※ 編輯: oodh 來自: 140.116.8.97 (03/07 18:14) ※ 編輯: oodh 來自: 140.116.8.97 (03/07 18:18) ※ 編輯: oodh 來自: 140.116.8.97 (03/07 18:20) ※ 編輯: oodh 來自: 140.116.8.97 (03/07 18:24)
bullfrogtwn:深入討論,媒體和社會就是需要這種聲音 140.117.176.99 03/07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