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ullfrogtwn:深入討論,媒體和社會就是需要這種聲音 140.117.176.99 03/07 23:03
(詳情請看上一篇: □ [情報] 國民黨推薦監委人選 出爐 ... )
要討論監委名單,就要先討論對 監委名單 提名權的看法
為什麼這麼說呢,
看 自由時報 對 國民黨提名的八人監委推薦人選 的評價
我給它的評語是「偏頗但正確」
說他偏頗,因為國民黨提出的推薦人選,很難跟國民黨無關
1.跟國民黨無關的,不會被人推薦進去甄選名單、或不會自薦
2.國民黨能推八人,民進黨也能推 國民黨自是不可能去推汪笨湖一類人物
林水吉 我沒印象,不說
如果說國民黨廉能委員會不是玩假的,會去當委員的至少也自視清白
提名自身的廉能委員,我覺得還好
而那位會計教授,既然已經說為了加強監委的會計專業,可以說審薦委員中的
鄭丁旺認識的他校、有意願的會計專業人材不多,所以只好提自家人,就算了
但我還是覺得不妥
整份名單中,我較不能接受的是 葉耀鵬
雖然說他曾任監委,可以說是專業,但,他自己在電視上也說以前的監委都沒做啥
他近來在媒體上立場太鮮明,不免讓人覺得讓他再進監院可能會有違反公正的舉措
或大動作攻擊政府
從國民黨提出他來,可見
1.該黨人材太少?
2.七年藍綠交戰下來,該黨政治運作考量太深,
已不再是以前人口中的「還習慣作執政黨」了
整個來講,自由對這份名單的評論太苛,大部份的人選不該被這麼審視
不過立場嘛,人皆有之
然而,我說他「正確」
回頭看我上面說的那句
「說他偏頗,因為國民黨提出的推薦人選,很難跟國民黨無關 」
自由 的評論正確就正確在 「國民黨不該推薦和自身有關的人選」
這就是我說
要討論人選,就要先討論提名權...
簡單的講,
「因為選用了不同的 提名權概念,致使國民黨犯了自己指責過別人的錯」
在總統提出原本二十九人名單後
在野和媒體的批評聲四起,其中焦點除了最可議的「審薦委員當上 正副議長」
和「殷琦 當審薦委員」外,就是「成員太多綠營色彩」
此時,
對監委的概念是「監委應公正無私」
是和司法權一樣,是對「裁判」的「公正」要求
因此,無論誰人提名、推薦 都得提公正的人,所以誰提都差不多,
也因此,才可質疑原名單成員的公正性
然而,在質疑原監委後,為了避免總統獨攬、解決總統揚言決不換人的問題
藍營提出政黨依比例提名(後變成政黨依比例推薦 <不知總統會不會拒決在野的名單>)
對NCC、對中選會 提出政黨比例,只要不會被某黨獨攬,我認為是可以接受的,
因為他們是政務機構,只是把立院對政院的事後監督權力往前提到事前
但監察權是獨立的,當國民黨提出「政黨推薦」時
無疑挖了一個坑給自己跳:
他們把「公正 的 裁判」 變成了「制衡 的 議會」
NCC、中選會 在議事時,可以透過協商、透過權宜,找出最適合、對社會最有利的決議
但
監察院 卻是個必須像法院一樣,做出「絕對正確」的決議
監委經過調查,具有彈劾、糾正 的權力
不是像國會 可以讓成員為自身團體謀利再用投票表決的
(由這點來看,中選會 比起 NCC 更不適合政黨比例,但中選會最多只能宣佈重選、驗票
如果你本來是民意所歸,只是重新讓民意再決定一次、浪費錢而已)
因為監委必須是「公正的裁判」
所以當初 總統提名名單 才會被社會質疑其適當性
一連串發展,才有今天國民黨提出推薦人選
但,國民黨遴選的時候
似乎以為他們要選出來的,只是像 不分區立委、NCC委員 一樣
「專業、且具有泛藍的代表性,可以必避該機構決策傾向不利本黨」
所以,如同我上述所言
「國民黨提的 本來就會和國民黨有關」
如果過一陣子民進黨提出名單裡有王建火宣 2008我就投他們...
但
這不就和在野當初攻擊原監委名單所質疑的原因衝突嗎?
對 監委提名權 的概念轉變 對 監察委員 的身份誤會
這是今天這份推薦名單會值得惹人非議的最大原因
也是國民黨提名小組的最大失策
或者說是 從提出 政黨比例提名 開始,就注定一步步走向誤會的路
於是
自由時報 對這份名單的批評,雖然我認為偏頗
但我認為是正確的
倒不是因為我本身不反對媒體有立場
而是依「監委的公正」的標準來看 這份名單確然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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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這份名單,來說監委的提名
首先,提名權在總統身上是絕對的,因為總統是唯一高於五院的人
然而
要避免監委立場因提名權而有所偏頗
我想到兩個關鍵
1.無任期制
讓我想到美國的首席大法官,這個職務也是總統提名的,國會同意之
然而這個職務是無任期的,也就是說「哪位總統提的」端看上一任首席大法官是
什麼時候不幹的
而且當上這個位子,老實說,比總統還大,跟本不用聽提名你的人的話
因為他八年當完了你還在位子上呢
也因為這個位子的權太大,所有提名的總統都不敢提有爭議的人物
因為國會絕對不會同意任何立場偏頗的人擔任
這點我認為要改的話是不會有太大異議的(只是可能要修憲)
2.有完整體系
我國監察權雖然和司法權一樣獨立於行政、立法 之外
但缺乏完整、大規模的體系,
除了既有監委外,多是事務人員
導致總統要提名時,不得不「接納各方意見」
以 查黑中心 或將成立之 特調組 為例
該機構一成立(哪怕查黑中心被認為是黑機關)
自然會有一大票司法官可以作為專業口袋人選
而且公正性也會因為司法體系龐大,而有「眾人公推」的情形出現
那些專業、資深的司法官也會因為揹負道德使命感而就任
不致於讓職缺成為燙手山芋
體系完整,也有各具背景(專攻不同領域)的司法人員
反過來看監委人選 一樣恣事體大 但卻得往各行各業裡找人
且因為沒有理想的「人材庫」所以難以防堵關說介入
但,這是很難解決的問題,至少對我而言...
唯一我能想到的是把監察權改納入司法權,讓監委能用司法體系出身的人
但這一個,就完完全全動到了憲法的基礎 五權分立 了
so... 讓政治專業(真的政治系所專業)的人去解答吧
監察院網址http://www.cy.gov.tw/intro_dep.asp?bar1=1&bar2=8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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