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vepigan (在乎就是愛)》之銘言:
: 標題: Re: [心得] 張銘清來台…
: 時間: Tue Oct 21 18:49:41 2008
: 推 DSNT:所以你該怪的是媒體還是張? 96.239.98.217 10/21 16:37
: 我怪的是媒體
你怪的是媒體?有啦,怪媒體是有那麼一段,
然後前一篇和後一篇好大的部份怪的都是張在不對的時間出來在不對的地點,
如同下面這一段!這叫怪的是媒體??
: 同理可證 被打不代表一定是他也自己要負起責任 但是 他去公開場合被嗆聲
: 甚至被暴力 也是很有機會的 我只是要點出這個時機點不是很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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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DSNT:我另外好奇的是,沒有公開行程=應該不要出門? 96.239.98.217 10/21 16:40
: 公開行程 你懂嗎? 泛指出現在公開場合 譬如說火車站 或者是人群出沒的地方
: 而私人行程 便是 譬如 聚餐 私人的演講場所 亦或是具有隱蔽性質的場所
你的定義好有趣喲...不知道從哪裡來的定義...
看來我每天都在跑公開行程,我私人的行程真是少之又少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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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公開場所 便是譬如壹周刊每次在街上抓包明星新聞 卻總是可以說那是在大街上
: 是公開場合是一樣的道理 不算是侵犯他人隱私
如果這件事僅僅是侵犯到他人隱私,我會說是大陸老張自找的,
但是現在是這樣子嗎?在公開場合就可以被打??
侵犯隱私和被打兩件事的嚴重性搞清楚再舉這個爛例子好不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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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覺得感覺幸災樂禍 請不要隨意講出這種無關重點的話
: 我講出來的 只是覺得雙方都有責任
: 暴力固然不對 但是明知道現在是在鋒頭上還是硬要出門
: 就好比阿扁明知道大家對他沒有好感 他還到處跑行程
: 不怕別人對他做出格舉動
你在前一篇說「暴力是不對的」總共三行,僅僅三行!!
卻花了相當不成比例的篇幅在幹樵大陸老張,
最後還是要怪到人家硬要出門?
「只是覺得雙方都有責任」?
這種你自己講出來都覺得說服不了自己的話,
就不要說出來讓大家開心了吧....
※ 編輯: DSNT 來自: 96.239.98.217 (10/22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