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yilung (自由)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王定宇判刑
時間Fri Oct 31 15:13:22 2008
※ 引述《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之銘言:
: 我把150的客觀構成要件解釋的很清楚了
: 我還好心告訴你,事實上爭點並不在這些...你在乎的...客觀要件上面
: 這條法條的爭議點一直都是在你看不見的主觀要件上面
: 你前篇文在意的點,我簡單的說就是『根本無關』
: 這就是王定宇案件跟蘇安生最大的不同,
: 因為起訴的法條根本就不一樣,所以在乎的點也不一樣,看不懂是你家的事
主觀要件、客觀要件、爭點、自由心證……
身為法律人,請清楚講明白是天經地義。
要酸外行人,沒關係,沒差。正因為是外行,所以不懂。
最差的是講半天,卻常有無法直指問題重點在哪的毛病。
這幾篇下來,本篇所提不同法院的作業時間、辦案人員的"熱血"等,
算是有針對問題來回答。不過又說「因為法條不一樣,所以在乎的點也不一樣。」
那是不一樣在哪?
蘇安生案的主觀要件、客觀要件又如何?哪一部分不夠清楚而明白?
如果懶的說,不如推文就好。
對別人的舉例,一句話「跟本案無關」就帶過。
自己卻常是到處牽。隨便一個話題都可以扯到戰史、扯到模型、
扯到外省人(然後批民進黨把外省人當敵人)。
你說無關就無關?對一般人來說,一個可以接受的一致的標準是重要的。
因此在他認為不合理時,自會從一般經驗出發去思考。
不是一句「跟本案無關」就可以說服。
: 我只能再說一次:對於已有偏見又不願意做功課的,解釋再多也沒用
: 只會換到一次次的跳針跟大絕而已
: : 你並沒有解釋「法條不同又如何?」這個問題。
: ^^^^^^^^^^^^^^^
: 針對你上一篇在那邊跳針啥『王不是親手推張』的部分
: 在法條解釋的不同上我解釋的很清楚,你看不懂就承認
: 我用這種方式來寫論文的話,教授還會皺皺眉頭說你這是在寫網路文章
: 以下啥交通案件部分純屬『亞利安辯護法』
: 你說的即便都是對的,抱歉也與本案無關
: 當然我知道你要講的是起訴時間的問題
: 不過在你抱怨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有三小偏見之前,去看一下邱毅的狀況吧
: 要論到『落人搞事』,邱毅的狀況才跟王定宇比較類似,要比就拿像一點的來比
: 藍營部分人士在邱毅/王定宇事件上的雙重標準,
: 陳揮文今天都在2100對著一群『藍嘴』開砲了,
: 閣下倒是只記得蘇安生似的...民進黨講啥你就跟著唱啥?思考一下好嗎?
: 有趣的是,當時國民黨一些笨蛋也跟著幫邱毅喊啥政治迫害
: 現在,換成民進黨喊了,
: 當初批邱毅說法的那些民進黨人現在不知道有沒跟著幫王定宇喊政治迫害喔?
: 再者,
: 不同法院,或同一法院內不同人員之間的作業時間差異沒什麼可以比較的
: 作業時間差別不代表什麼
: 只有爾等這種存心想找話說的大外行會認為有什麼
: 就跟當初邱毅被起訴時那些說什麼起訴時間太快是政治迫害的笨蛋一樣
: 我們幹法務的也常常在抱怨,民執案件一入某法院民執侯門深似海,
: 或是哪個法院支付命令不催永遠不會確定
: 以民執案件來講,遞狀到收到第一份公文隔個一週算運氣好,兩週算正常
: 除非是保全執行不然一般執行案對法院來說並不是緊急要務
: 可也有法院或哪一股遞狀進去過兩天通知要查封,過一週鑑價,然後過兩週定拍
: 甚至有的書記官還會追著你屁股要案件進度,戶謄慢一天補會打電話來罵人的
: 又比如說,我到板院領分配款只需要花20分鐘,到桃院要一個小時,
: 北院大概是全世界最快的了,聯絡好10分鐘就可以搞定
: ..........那又如何?
: 代表哪一間法院或民執的哪一股的政治、或是其他什麼立場如何嗎?
: 還別說不同法院了,同一個法院裡面的各股作業時間都不盡相同
: 這種差別頂多代表這個法院從事人員的熱血度罷了
: 說到政治或、其他立場導致偏見導致作業時間不一啥的說法
: 同事間開玩笑講一講就算了,公開講沒的笑死人
: 而你跟民進黨,以及邱毅被起訴當時的那群國民黨笨蛋卻是公開的在講
: .........用用你的腦吧
上面這一段看來是要回「法條不同又如何?」這句話。
但是好像又沒回到?
王是否親手推張,牽涉的是王是否違法。
法院的作業時間,牽涉的是各法院的辦案效率。
但這跟法條不同是兩回事。
法條不同,標準不同,在乎的點不一樣,
問題是,怎麼個不一樣?
如果起訴時間的快慢,只涉及各法院的作業時間或法院人員的"熱血度",
那所謂法條不同、所以標準不同…,這是在講什麼?
r大出手,不能不說沒有深度,講了很多,但很多文不對題。
若王定宇與蘇安生比不適當,那用邱毅來比又適當嗎?
當初邱毅是怎樣呢?
http://www.epochtimes.com/b5/4/4/23/n518443.htm
邱毅在三月二十一日凌晨三時三十分前曾三度以擴音器
對現場群眾大喊「各位,三點三十分沒有查扣票箱,我
就帶頭衝,三點三十分衝進去好不好?」
==> 他不只聚眾,而且說要衝,而且真的衝了。
王定宇呢?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081030/1014998.html
王定宇……在電台廣播中稱「台南縣市朋友、線上朋友,佈在各
地方的點,你們有看到張銘清,隨時通報集結」
==>集結後可以示威、抗議、嗆聲、舉白布條,他可沒說要集結後去推倒張銘清。
邱毅的角色,跟孫文聚集革命黨人,要推翻滿清;
或張三找來李四、王五搶銀行。首謀作亂的角色沒有疑問:
聚集了一批人,然後跟這批人說要幹某件事。
王定宇可沒有說要召集群眾推倒張銘清。
根據同一篇報導:
王定宇……和張銘清面對面時,以右手碰擊張銘清,且順勢轉身出手將張銘
清往後推,使張銘清重心不穩倒地,右側髖及右側肩部受傷
==>有看過影帶就知(我上上篇文有連結),這明顯不符事實。
在畫面裡,王定宇在右,而畫面左邊另有一隻手才是真正導致張銘清跌倒的原因。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oct/31/
today-fo1-3.htm
8天偵結 檢:王犯行明確(自由時報)
南檢聲明表示,因為案情明朗單純、犯行明確,且又是社會
矚目案子,既然檢方已掌握具體涉案事證,沒必要拖延結案時間。
==> 案情明朗單純、犯行明確。那蘇安生呢?
前面r大舉的法院作業時間的例子是台北辦事效率快,
但是為何遇到蘇安生卻那麼慢?而起訴邱毅快,
不會是因為他衝撞的是地方法院,冒犯了司法的權威,所以起訴快吧?
然後蘇安生只冒犯到阿扁,所以慢慢來?
當然,王定宇衝過頭,王的作為實屬不當,這是一定要說的。
不過那樣的起訴理由仍然無法服人。
: : 我違規右轉跟違規左轉跟闖紅燈跟違規停車,
: : 違反的法條不同,金額不同,但哪個不是警察看到攔下來就開單。
: : 難道有警察突然跑來跟你說:「喂,你上禮拜三違規右轉喔。」
: : 也許有人說,有些違規是照相機照的,需要時間處理,
: : 所以兩個禮拜前的違規今天收到通知。
: : 這是依犯罪事實的發現時間而定:
: : 警察當場看到你違規,當場舉發你;
: : 警察處理照相機裡的照片發現你違規,於是寄通知單到你家。
: : 那蘇安生傷害前任國家元首的罪證跟鄉民推張銘清的罪證,不都清清楚楚。
: : 而且蘇安生一堆人知道他是誰,他自己後來也承認,也不會有找不到人的問題。
: : 為何推張銘清起訴就這麼快?
: : 是依罪的大小而決定辦案強度而起訴嗎?聚眾強暴脅迫大於單一個人的偷襲?
: : 不是吧,應該是以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吧。
: : 兩者犯罪事實皆清楚而明白,為何有此兩套標準,起訴時間差這麼多?
: : 最後,就算你最後解釋了,你也表現出你的國文表達能力顯然是有很大缺陷。
: ^^^^^^^^^^^^^^^^^^^^^^^^^^^^^^^^^^^^^^^^^^^^^^^^^^^^^^^^^^^^^^^^^^^^^
: 不如說你的法學常識有很大的缺陷,
: 只會跟著DPP講:『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吧!
: : 這也不是第一次了。自個兒在那邊笑半天,卻沒聽懂人家在質疑的是什麼。
: : 講的 天花亂墜 脆角全泡,仍然沒解釋到問題。另外,
: : 我發現閣下似乎有點躁症的跡像。情緒容易激動,言詞粗暴,動輒叫人閉嘴,
: : 「三小」掛嘴邊,非常不可取的態度。應好好改進。
: ^^^^^^^^^^^^^^^^^^^^^^^^^^^^^^^^^^
: 閣下完全外行但仍有臉出來說三道四,
: 人家好心跟你講了還搞不清楚狀況
: 才是真正不可取的發文態度
這可能要怪你國文表達能力有問題。
: 至於粗暴的言詞,不是民進黨哪個立委說他們的群眾愛聽更粗暴的嗎?
不要隨便亂轉移焦點。
酸文、諷刺還說的過去,雖然不用要這麼見血。
但一下三小、一下叫人閉嘴,我看你回推文那人口氣也蠻平和的,
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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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razyMarc:原po好厲害,今年法官一定有上榜 123.193.48.168 10/31 15:26
推 starcloud:邱毅不是被關了一年多嗎 跟王被求刑的140.113.128.195 10/31 15:41
→ starcloud:差不多 要比拿這來比就差不多了140.113.128.195 10/31 15:41
推 maze777:連起訴的檢察官也是同一個.. 59.114.10.107 10/31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