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razyMarc:r大太殘忍了 XD 123.193.48.168 10/31 16:11
※ 引述《leeyilung (自由)》之銘言:
: ※ 引述《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之銘言:
: : 我把150的客觀構成要件解釋的很清楚了
: : 我還好心告訴你,事實上爭點並不在這些...你在乎的...客觀要件上面
: : 這條法條的爭議點一直都是在你看不見的主觀要件上面
: : 你前篇文在意的點,我簡單的說就是『根本無關』
: : 這就是王定宇案件跟蘇安生最大的不同,
: : 因為起訴的法條根本就不一樣,所以在乎的點也不一樣,看不懂是你家的事
: 主觀要件、客觀要件、爭點、自由心證……
: 身為法律人,請清楚講明白是天經地義。
: 要酸外行人,沒關係,沒差。正因為是外行,所以不懂。
: 最差的是講半天,卻常有無法直指問題重點在哪的毛病。
: 這幾篇下來,本篇所提不同法院的作業時間、辦案人員的"熱血"等,
: 算是有針對問題來回答。不過又說「因為法條不一樣,所以在乎的點也不一樣。」
: 那是不一樣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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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樣在哪?講的很清楚了
你先是發了一整篇文還用了影片當連結爭辯王不是親自動手
那我就直接了當的跟你講,因為他的行為情狀是150的行為情狀
所以『你在乎的根本就不是重點』
我還好心跟你講,要爭辯這條成不成立的話重點根本不在這些客觀要件上
如前所述,單看客觀要件的話王定宇根本就百面死了
(但是為了這個主觀要件的可爭議處,檢察官還補了一個傷害罪嫌
你以為這是補心酸的?傷害一樣可以不用他自己動手,而且傷害
還有過失犯,王某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科科科)
然後你又跳『起訴時間』的問題,那我也回答你了
只有你這種沒話又愛找話講的大外行會去拿這種問題作文章
跟當初邱毅被起訴時嚷嚷著啥起訴時間過快是政治迫害的人一樣的有問題
......如果人家答案給你了你還看不懂繼續丟問號,那似乎是你家的事
: 蘇安生案的主觀要件、客觀要件又如何?哪一部分不夠清楚而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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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叫你去看起訴法條了嗎?
適用法條不一樣,在乎的點就是不一樣
世界並不會因為你的外行又不作功課就改變他運行的方向
: 如果懶的說,不如推文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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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很想直接引用吳國棟所說+張花冠讚聲說誰愛聽的話罵人就好了
畢竟講了再講你還是在那邊跳針,
若不是刑事法是我興趣所在,還真懶得多講給你聽懂
反正爾等只要會『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就可以解釋一切了
: 對別人的舉例,一句話「跟本案無關」就帶過。
的確就是『無關』
現在討論的是刑事法,討論的是王某的刑事責任
你拿還不知道是不是你自己掰的交通案件在說嘴?
...........請問亞利安星球今天天氣好嗎?
: 自己卻常是到處牽。隨便一個話題都可以扯到戰史、扯到模型、
: 扯到外省人(然後批民進黨把外省人當敵人)。
: 你說無關就無關?對一般人來說,一個可以接受的一致的標準是重要的。
: 因此在他認為不合理時,自會從一般經驗出發去思考。
: 不是一句「跟本案無關」就可以說服。
一般人?
一般人也有巷子內、巷子附近,跟離巷子很遠的差別
我也不是法院從業人員,但至少站的離巷子近一點
至於那些只會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離巷很遠的人
他們怎麼想都不會改變巷子長什麼樣子
好心的巷內人員就講多一點給這種離巷很遠的大外行人員瞭解
聽不懂,繼續跳針,那也不會改變什麼事,巷子他還是巷子
: : 我只能再說一次:對於已有偏見又不願意做功課的,解釋再多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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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是這句話
: : .........用用你的腦吧
: 上面這一段看來是要回「法條不同又如何?」這句話。
: 但是好像又沒回到?
: 王是否親手推張,牽涉的是王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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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為你搞錯法條,所以你爭的這一點根本是搞錯目標
: 法院的作業時間,牽涉的是各法院的辦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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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樣所以你在那邊爭辯誰被起訴時間長短根本毫無意義
你先是搞錯目標,又在毫無意義事件上打轉(下面還繼續打轉)
就算人家都回答了你的問題
你也顯然是看不懂,
只好繼續跳針說啥標準不同,使出『我感覺』大法
然後結論: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這樣就可以繼續成全你們愛民進黨,或至少愛王定宇的心了,你爽就好
: 但這跟法條不同是兩回事。
: 法條不同,標準不同,在乎的點不一樣,
: 問題是,怎麼個不一樣?
: 如果起訴時間的快慢,只涉及各法院的作業時間或法院人員的"熱血度",
: 那所謂法條不同、所以標準不同…,這是在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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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搞錯目標+在無意義事件上打轉+離巷子很遠又不用功只會po文
所以你當然會有此一問
: r大出手,不能不說沒有深度,講了很多,但很多文不對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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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搞錯目標+在無意義事件上打轉』的人來說,當然是文不對題
: 若王定宇與蘇安生比不適當,那用邱毅來比又適當嗎?
: 當初邱毅是怎樣呢?
: http://www.epochtimes.com/b5/4/4/23/n518443.htm
: 邱毅在三月二十一日凌晨三時三十分前曾三度以擴音器
: 對現場群眾大喊「各位,三點三十分沒有查扣票箱,我
: 就帶頭衝,三點三十分衝進去好不好?」
: ==> 他不只聚眾,而且說要衝,而且真的衝了。
: 王定宇呢?
: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081030/1014998.html
: 王定宇……在電台廣播中稱「台南縣市朋友、線上朋友,佈在各
: 地方的點,你們有看到張銘清,隨時通報集結」
: ==>集結後可以示威、抗議、嗆聲、舉白布條,他可沒說要集結後去推倒張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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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施強暴脅迫只能是『推倒張銘清』嗎?
車頂跳舞算不算?推擠著張銘清往車上走算不算?
你站在邊上只大聲嗆聲示威那沒人理你,但事實上只有這樣嗎?
我問你懂不懂客觀歸責你以為我是問爽的?
你以為檢察官在起訴書裡面詳述王某從電台到現場乃至周邊人員的一舉一動,
也是在講爽的?
正是王某從電台到現場的一系列舉措讓他入了150的洞裡面
而你只會在乎,『他不是說要去推倒張銘清也沒有親手去推』
......就說你根本搞不懂法條意義搞錯爭議重點還不承認
閣下有時間在那邊找新聞,卻沒時間去多瞭解一下你現在在吵的法律觀念
真是笑話,有這時間不如多去作功課往巷子內走近一點
(跳針的地方不客氣的刪掉)
: 前面r大舉的法院作業時間的例子是台北辦事效率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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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跟你講了台北地院的一切都一定快?
講半天你還是聽不懂我在講什麼
這種東西沒有可討論也沒有可類比性,ok?
: 但是為何遇到蘇安生卻那麼慢?而起訴邱毅快,
: 不會是因為他衝撞的是地方法院,冒犯了司法的權威,所以起訴快吧?
: 然後蘇安生只冒犯到阿扁,所以慢慢來?
閣下要怎麼推測都可以,反正民進黨人嘛~~~每天都自以為被政治迫害的
多講幾句也是剛好而已
: 當然,王定宇衝過頭,王的作為實屬不當,這是一定要說的。
: 不過那樣的起訴理由仍然無法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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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一個會『聽到主觀要件就連結到"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人服氣,也太困難了
政黑板有人整理了民進黨徒面對自己人被司法辦時的各種話術
實在是有夠中肯的
不過從邱毅事件就可以看出來,其中大部分的話術其實國民黨也很愛用
大概就是少了啥『給陳雲林大禮』之類的民進黨專利廢話
: 這可能要怪你國文表達能力有問題。
閣下離巷子太遠,都掉到路邊排水溝裡去了又不想爬起來只想繼續和稀泥
那麼巷子裡就算有天大的道理,對你來說眼前也只是看到一堆泥巴而已
: : 至於粗暴的言詞,不是民進黨哪個立委說他們的群眾愛聽更粗暴的嗎?
: 不要隨便亂轉移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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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轉移焦點,張花冠是民進黨的立委,她代表民進黨徒的民意
她說『粗話誰誰誰愛聽』,總不是講『國民黨徒愛聽』
你要否認嗎?
: 酸文、諷刺還說的過去,雖然不用要這麼見血。
: 但一下三小、一下叫人閉嘴,我看你回推文那人口氣也蠻平和的,
: 何必?
木頭對木頭,挺好的
既然有人愛聽那就多講一點,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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