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oxinnccu:很多人在意?明明就你吧,科科 61.224.71.184 10/31 18:56
→ roxinnccu:你要不要從巷子外的水溝出來是你家的事 61.224.71.184 10/31 18:56
→ roxinnccu:我想我沒必要再理你了,反正你只要會 61.224.71.184 10/31 18:57
→ roxinnccu:念『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就可以了,科科 61.224.71.184 10/31 18:57
→ roxinnccu:喔對了,還可以繼續用起訴時間這種無意 61.224.71.184 10/31 18:58
→ roxinnccu:義的事繼續跳針,滿足爾等民進黨徒那種 61.224.71.184 10/31 18:59
→ roxinnccu:被全世界迫害的悲劇英雄感~~~ 61.224.71.184 10/31 18:59
電人不手軟的卻要突然收手,意思是你默認你搞錯我問題方向?
推 DSNT:你的文章唯一的優點,就是可以引出 roxinnccu 96.239.98.217 10/31 20:15
→ DSNT:為了電你而寫出一篇好文,雖然就某種程度上來 96.239.98.217 10/31 20:16
→ DSNT:看你是有貢獻啦,但是也請加點油多看法條好嗎 96.239.98.217 10/31 20:16
看哪個法條?你現在是要講哪個問題?
推 CrazyMarc:原po好厲害,今年法官一定有上榜 123.193.48.168 10/31 21:10
推 minmax:rox大已經都解釋過了.你還在:出手是誰?打轉 59.127.21.174 10/31 23:05
根據他的說法,人是王帶去的,而這批人推倒了張銘清。
這符合刑法150聚眾首謀的客觀要件,在這個地方,誰出手不重要。
這裡我不辯駁。
然後他又說,檢察官怕這條不夠用,於是補了個傷害罪,也不一定要親自出手。
但刑法277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
根據文意,這裡寫的是傷害別人的人,傷害別人的那個人,
意思是親自動手的才算。否則,教唆有教唆的說法,首謀有首謀的說法,
這裡為何是寫這樣寫?我懷疑。
而且起訴書認定出手的是王本人,但影片裡顯示不是這樣。
這是起訴書跟事實不符的地方。
推 CrazyMarc:所以說好厲害啊 XD 功力深厚 123.193.48.168 10/31 23:07
推 nitamard:考上法官也沒用..區長一簽字..法官變律師 218.175.151.45 10/31 23:44
推 CrazyMarc:看來最希望馬英九賣台的是DPPer啊,口口 123.193.48.168 11/01 00:06
→ CrazyMarc:聲聲區長啊什麼的,是在幻想嗎? 123.193.48.168 11/01 00:07
→ nitamard:哦~~沒有啊..人家說的是香港嘛..嘸驚嘸驚 218.175.151.45 11/01 01:49
※ 編輯: leeyilung 來自: 220.135.173.75 (11/01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