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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繼續硬凹沒關係... :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第二, 就本法而言對於噪音的認定, 應是執法人員裁量, 不服應該去申訴 : 沒錯,所以說警方這次的行動本身是沒有辦法站住腳的, : 因為並沒有明示裁量的標準... 錯 警方有依據現場情況裁量的裁量權 你認為這樣的裁量權站不住腳應該去申訴 由主管機關決定這是否站不住腳 : : 第三, 就本法而言並沒有說要勸告, 更何況昨天警方是有先要求降低音量 : : 店方不從才要求關音響的 : 看錄影帶沒有這個動作喔。 那你看看報紙吧 或者看看今天早上中天對店員的專訪也行 : : 支援就是支援了 : : 台北市警察局可沒有說支援不包括當地秩序 : 我昏了^^ : 如果叫你支援圍捕槍擊要犯,你把人帶去抓小偷,這也叫支援? : 硬凹很拿手嘛。 也沒人說不行啊 你要說不行 麻煩請叫主管的台北市警察局或是警政署出來講 : : 唱片行播唱片是不具持續性的噪音 : 五分鐘還叫"不具持續性",那要多久才叫"具持續性"? : 你可以繼續硬凹沒關係... 哈, 麻將一打還兩三個小時咧 這算不算持續性噪音? 環保署講的很清楚 http://animal.coa.gov.tw/html/?main=2p&acttype=show&newsid=A20081000011 「環保署指出,如果噪音屬於非持續性,如狗叫、打小孩、彈鋼琴,  這就得請警察局來處理。」 「環保署強調,大部分的近鄰噪音,目前都不在「噪音管制法」管理  範圍內,必須交由警方取締,但如果噪音問題嚴重,例如,每天固  定彈奏鋼琴,形成噪音,已經算是持續性噪音,這就可以向環保人  員來投訴」 最好是自己搞不清楚法條規定胡說八道還說別人硬凹 -- 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39.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