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繼續硬凹沒關係...
: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第二, 就本法而言對於噪音的認定, 應是執法人員裁量, 不服應該去申訴
: 沒錯,所以說警方這次的行動本身是沒有辦法站住腳的,
: 因為並沒有明示裁量的標準...
錯
警方有依據現場情況裁量的裁量權
你認為這樣的裁量權站不住腳應該去申訴
由主管機關決定這是否站不住腳
: : 第三, 就本法而言並沒有說要勸告, 更何況昨天警方是有先要求降低音量
: : 店方不從才要求關音響的
: 看錄影帶沒有這個動作喔。
那你看看報紙吧
或者看看今天早上中天對店員的專訪也行
: : 支援就是支援了
: : 台北市警察局可沒有說支援不包括當地秩序
: 我昏了^^
: 如果叫你支援圍捕槍擊要犯,你把人帶去抓小偷,這也叫支援?
: 硬凹很拿手嘛。
也沒人說不行啊
你要說不行
麻煩請叫主管的台北市警察局或是警政署出來講
: : 唱片行播唱片是不具持續性的噪音
: 五分鐘還叫"不具持續性",那要多久才叫"具持續性"?
: 你可以繼續硬凹沒關係...
哈, 麻將一打還兩三個小時咧
這算不算持續性噪音?
環保署講的很清楚
http://animal.coa.gov.tw/html/?main=2p&acttype=show&newsid=A20081000011
「環保署指出,如果噪音屬於非持續性,如狗叫、打小孩、彈鋼琴,
這就得請警察局來處理。」
「環保署強調,大部分的近鄰噪音,目前都不在「噪音管制法」管理
範圍內,必須交由警方取締,但如果噪音問題嚴重,例如,每天固
定彈奏鋼琴,形成噪音,已經算是持續性噪音,這就可以向環保人
員來投訴」
最好是自己搞不清楚法條規定胡說八道還說別人硬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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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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