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gin ()》之銘言:
: ※ 引述《YHLYHL (戰神是唬爛王!)》之銘言:
: : 美國申請集會遊行要州長同意才核准嗎?還是要美國總統核准?
: : 你要跟這種國家比?
: : 很簡單,美國警察會不會無緣無故衝進店裡要關人家的店?
: : 美國警察照樣要守法,不是嗎?
: : 當然,只要涉及不法,無論理由多正當就是不被允許的,結果警察犯法,有被懲處嗎?
: 不管是誰核准,都是由法律規定,你拿什麼證據說核不核准是馬英九決定的?
你不在台灣?馬英九在電視上說的很高興,你沒有看到?
: 這個主管機關不是總統府
: 請不要無的放矢
嗯?所以?
: 可能我資訊不夠,我也沒聽說警察不會去檢討也不懲處
所以?你認為會有什麼懲處?
: 美國警方也要守法沒錯所以要是違法也是會被告
: 但是我不覺得這種單一事件可以變成後來一連串暴力的藉口
: 暴力就是暴力,什麼說辭都是藉口
確實,我也不太認同這樣。
: 我要說的只是公權力執行的強度美國都比台灣高很多
: 如果警察被證明是有失當的,我也認為政府應該要對於失當這件事情道歉
嗯?所以政府有道歉?
: 但是反觀這次帶領群眾的綠營高層們,有誰道歉了嗎?
嗯,蔡英文確實有錯,我之前的文章有說到,無論如何,這些人是支持你的人,要保護
他們,不應該不理會他們。
: 我只聽到一堆藉口,如此而已
不過政府也沒有任何道歉,你卻只有指責一方,是否予人雙重標準之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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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wayscat:「馬英九先以選舉補助款捐出,再每月從特別費中領回。」
maze777(無名的移民者):馬英九先從選舉補助款捐出,再從特別費每月領回,沒有問題。
tllk:檢察官說是選舉補助款馬英九說是特別費法官無論從何種角度來看,當然要相信馬
英九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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