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olitic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rigin ()》之銘言: : ※ 引述《YHLYHL (戰神是唬爛王!)》之銘言: : : 美國申請集會遊行要州長同意才核准嗎?還是要美國總統核准? : : 你要跟這種國家比? : : 很簡單,美國警察會不會無緣無故衝進店裡要關人家的店? : : 美國警察照樣要守法,不是嗎? : : 當然,只要涉及不法,無論理由多正當就是不被允許的,結果警察犯法,有被懲處嗎? : 不管是誰核准,都是由法律規定,你拿什麼證據說核不核准是馬英九決定的? 你不在台灣?馬英九在電視上說的很高興,你沒有看到? : 這個主管機關不是總統府 : 請不要無的放矢 嗯?所以? : 可能我資訊不夠,我也沒聽說警察不會去檢討也不懲處 所以?你認為會有什麼懲處? : 美國警方也要守法沒錯所以要是違法也是會被告 : 但是我不覺得這種單一事件可以變成後來一連串暴力的藉口 : 暴力就是暴力,什麼說辭都是藉口 確實,我也不太認同這樣。 : 我要說的只是公權力執行的強度美國都比台灣高很多 : 如果警察被證明是有失當的,我也認為政府應該要對於失當這件事情道歉 嗯?所以政府有道歉? : 但是反觀這次帶領群眾的綠營高層們,有誰道歉了嗎? 嗯,蔡英文確實有錯,我之前的文章有說到,無論如何,這些人是支持你的人,要保護 他們,不應該不理會他們。 : 我只聽到一堆藉口,如此而已 不過政府也沒有任何道歉,你卻只有指責一方,是否予人雙重標準之印象? -- alwayscat:「馬英九先以選舉補助款捐出,再每月從特別費中領回。」 maze777(無名的移民者):馬英九先從選舉補助款捐出,再從特別費每月領回,沒有問題。 tllk:檢察官說是選舉補助款馬英九說是特別費法官無論從何種角度來看,當然要相信馬 英九說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