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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OLATENGO (網路無美女)》之銘言: : ※ 引述《heart2099 (司徒)》之銘言: : : 重點不在那。 : : 只是你一直把你極端的觀點套用而已! : : 況且我也要回你一句剛說的 : : 自由=責任 : : 因為要有責任擔當的起你所謂的自由行為 : : 如果沒有這個責任擔當就不要撐起你的自由 : : 就像是 人都生活在自由的環境裡面 : : 當人幹起了 姦淫擄掠 : : 就是放棄對自由的擔當 接受社會制裁 接受合法的刑法 : : 自由 : : 是在合法的範圍裡面做出自由的事情 : : 責任是人的天職 責任也跟行為成正比 : : 身為台灣人的我只能感嘆 : : 一堆愚民被政黨所操弄 : : 而看不清好與壞 : : 自由=責任=行為 : : 不然怎會有一堆犯罪的人被關進監牢? : 重點是,你認為少數一群人的暴力行為, : 就等於不可以開放人民集會結社更大的自由? 少數一群人? 偏偏你所謂的少數人就是我們最大的在野黨號召來的 最大在野黨的力量有多大我想你應該很瞭解 在這一個月所發生的兩次暴力事件來看 是的 我的確認為就現在台灣的法治觀念來看 要開放這樣的自由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所以我才建議可以先開放幾個固定的自由空間 而不是全面性的開放 不然 以現在的狀況來看 可以預言將來類似的暴力衝突事件一定比現在多更多 社會將更分裂的更嚴重 政客也過的越爽 苦的只有我們小老百姓 : 討論事情,要和稀泥,捆在一起才能談嗎? : 自由是普世價值,以暴力方式行使自由受制裁是另一件事情。 : 責任是一種相對式的帶來, 當有人不願意負責 又想享受自由的時候 就該被限縮 直到學會且願意負責為止 : 限縮是絕對式的。 然後有人一直在說什麼即會遊行法是限制人民的自由 這個自由應該指的是言論自由吧 但是 這個法有去規範到人民集會遊行的"內容"嗎? 是不是什麼樣子的訴求都可以呢? 如果是的話 這算哪門子的"限制言論自由"啊? 只不過對於集會遊行的時間、地點、方式做一個審查而已 想要集會遊行的人的自由是自由 其他開車的、騎車的、走路的、搭公車的人的自由就不是自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89.91 ※ 編輯: seirios 來自: 140.112.189.91 (11/11 22:44)
Eventis:有,第4條:) 61.64.152.7 11/11 22:48
Eventis:參見釋字644. 61.64.152.7 11/11 22:49
Eventis:同時另一個例子是11條2,3兩款. 61.64.152.7 11/11 22:50
Eventis:這點我在KMT有論述過. 61.64.152.7 11/11 22:50
Eventis:當然,也同時提到91年2,3兩款有修過的問題. 61.64.152.7 11/11 22:50
Eventis:不過還真是不痛不癢的修啊Orz 61.64.152.7 11/11 22:50
Eventis:不過其實釋字445出來的時候第4條就該砍了. 61.64.152.7 11/11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