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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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這個九流政府我真佩服
時間Sun Nov 16 23:33:58 2008
※ 引述《edison523 (我也是有認真的時候)》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這個九流政府我真佩服
: 時間: Sun Nov 16 14:09:4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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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03.71.2.194
: 推 goliathplus:教官有司法警察身分我倒是沒聽說 220.130.104.67 11/16 14
: → goliathplus:與其如此 不如提升各校園駐警隊編階 220.130.104.67 11/16 14
: → goliathplus:就安全而言也許更有效 220.130.104.67 11/16 14
: 推 poleman:推樓上是辦法之ㄧ 124.8.102.134 11/16 14
校園駐警隊其實根本不是正式的警察
他們根本沒什麼太大的權利
之前在某公家機關當約聘雇的時候
有職員被騷擾 我們請該單位的駐警隊協助處理
他們為難的說 他們不是警察 沒有執法權
還是要交給『真正的警察』處理
後來就查了一下法規
發現其實大多數的駐警是依據「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設置的
遴選條件大概如下
一、曾受警察養成教育或專業訓練,或高中 (職) 以上畢業服畢兵役,或
曾受軍事訓練並擔任士官以上職務者。
二、五十歲以下。
三、男性身高一六五公分以上,體重五十公斤以上。女性身高一六○公分
以上,體重四十六公斤以上。
四、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
五、素行良好,儀表端莊,言語清晰。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他們是警察嗎? 其實不是
嚴格上來說 義務役的士官 有背景的話也可以當所謂的駐衛警察
要用正式的警察取代教官負責校園維安的工作
基本上 就整個國家而言 要花的錢其實差不多一樣
如果要用社工取代教官的話 唯一有利的 是可以用約聘雇的方式省一點錢
現在教官職務 大概是一個人當兩個人用
(兼具生活輔導+校園安全)
裁掉教官 除了『威權時代』的象徵離開校園這個意義之外
其實我感覺不出來有太多的益處
還有 教官不是領雙薪
他們只有一份薪水 (看私立學校的教官最明顯
私立學校的教官 薪水是國防部撥給教育部的
教育部給的錢 其實只有國防通識的超鐘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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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防部非正式統計
有超過百分之五十的不願役役男 都佩帶名錶JA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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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0.10.26
推 goliathplus:所以要改變成警察咩 220.133.0.141 11/16 23:43
→ goliathplus:花的錢會變少的啦 階級有差 220.133.0.141 11/16 23:44
→ azip:差多了 警察會和你要超勤津貼 軍人不會~~ 118.170.10.26 11/16 23:51
→ azip:還有警察也有階級的 118.170.10.26 11/16 23:52
推 goliathplus:是有階級 不過少尉我沒記錯是等同巡佐 220.133.0.141 11/17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