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有人似乎永遠搞不懂 或不想弄懂 或刻意想誤導
: 路權 公共空間使用權 的申請
: 與遊行集會權 的差異在哪裡
: 永遠的無限循環 用妨礙路權 公共空間使用權
: 來質疑 人民遊行集會的自由
: 未申請路權 公共空間使用權 的集會遊行
: 一旦妨礙 路權 公共空間使用權
: 就依路權 公共空間使用權 的規定處理
: 這有什麼好難懂的?
: 沒有妨礙 路權 公共空間使用權 的集會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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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甚麼要反對別人舉行集會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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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現在的集會遊行哪一個是沒有妨礙到路權或公共空間使用權的?
只有極少數吧
1108有沒有妨礙?愛台灣大遊行有沒有妨礙?
手牽手加入聯合國有沒有妨礙?
紅衫軍有沒有妨礙?
XX路跑 為XX加油有沒有妨礙?
這些不都是有妨礙嗎?
這些不都是需要申請嗎?
還是你認為沒有妨礙的就不需要申請
要這樣做也可以
那請問是誰來認定有沒有妨礙?
是你?是我?是警察?還是政府?
: 為甚麼要預設別人
: 一定會妨礙 路權 公共空間使用權?
要不預設 可以啊
只要你能提出哪個單位可以判斷
想要進行的集會遊行會不會妨礙到路權及公共空間使用權
而且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
那就可以接受以後都不用申請
只要向這個單位報備就可以
不過話說若是這個單位認為該集會遊行會妨礙路權或公共空間使用權的時候
這個單位可以拒絕嗎?
還是要無條件同意
然後通知警察"該集會遊行有可能會妨礙路權及公共空間使用權
請酌予開罰"
......................這會不會太歡樂了啊??!!
你一直提出人民有集會遊行的自由
所以政府不應該有這種申請的制度
應該只要報備就可以了
那就請你或主張這類訴求的人提出一個完整的說法
就是報備制要怎樣實施
要多久以前報備 多少人以上的集會遊行需要報備
在什麼地方舉行需要報備
舉行後出了問題誰要負責 是否有連坐處罰
違法部分的裁罰程度要多少(比如比照現行處罰程度還是要加重)
什麼都不講 就一直要開放開放
那視其他人民的自由於何物?
你說不要預設
那是不是一定要等到大家打的頭破血流了
或是路上塞車塞到半夜了
警察才因為"影響路權"或"影響公共空間使用權"去開罰單?
這是啥子道理啊?
只要能提出一個完整的說帖及作法
讓大多數人民接受
報備制集會遊行一定不會像現在這樣被大家質疑
ps.聽說某些人提出了取消警察解散權的訴求
卻沒有聽說當活動出問題時要怎麼解決
主辦單位?別鬧了 有時主辦單位就是帶頭衝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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