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引述《seirios (手又廢了...走了)》之銘言:
: : 王定宇跟他的朋友們要讓張銘清知道台灣跟中國是一邊一國
: : 結果就讓台灣登上國際媒體大大丟臉一番
: : 這樣你很爽嗎??
: 是媒體讓你覺得丟臉
: 中美斷交 那時更糟糕的行為
: 媒體讓人 覺得抗議者很有骨氣
: : 台灣人看到中國官員就像一個精蟲充腦的色狼看到一個火辣的美女一樣
: : 就想衝上去蹂躪一番
: : 那種醜惡的嘴臉撥放到全世界你很爽嗎??
: 同樣 是意識型態的作祟罷了
: : 那如果管理者不同意你的路權申請
: : 請問你要怎麼辦遊行??
: 換路線 換時間 取消
: 目前不就是如此嗎?
既然之後跟之前的做法沒啥不同
那我可以當野草莓或是你們這些人是在無理取鬧嗎?
: : 還是就原地打坐呼口號?
: : 還是又要說人們有集會遊行自由
: : 為什麼不同意我們的路權申請
: : 馬政府打壓!!??馬政府傲慢無禮!!??
: : 馬政府無視人民自由!!??
: 要看看 反對路權借出的理由是充足
: 同一時間,入口可以借 出口不能借 就是雙重標準
"影響到同一時段經過同一地點的所有行車人以及行人的權益"
這個理由充足吧
: : 是啦 我是沒有辦過那種幾十萬人的活動啦
: : 更沒有辦過丟汽油彈砸警察 衝撞警察還高喊警察打人的活動啦
: : 我也頂多在很多很多年以前辦過甚麼大學的宿營啊遊覽等等的活動
: : 那時我就知道一件事情
: : 就是我辦活動的時候一定會影響到其他遊客的權益
: : 所以就一定要跟管理者(比如園方或館方)申請辦這個活動
: : 如果管理者認為會影響到其他人的權益而不準
: : 我也不會打著"我有辦活動的自由"的名義
: : 一定要管理者同意.....
: : 啊對!!取締完你們以後 你們繼續在路上遊行
: : 塞車就繼續塞 行車人的權益就跟時間跟金錢被你們玩掉了
: : 反正罰款是主辦單位付嘛
: : 跟遊行的人沒啥關係
: : 然後主辦單位再來說"我已經叫他們解散了 他們不走我也沒辦法"
: : 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 : 然後呢?警察就要一個一個去開單嗎?
: : 你在講啥啊
: : 集會遊行是一堆人開著車去的喔?!
: : 還是你要辦的是大家開車來遊行?
: : 還是你要拖吊車去把行人給拖吊走?
: : 還是你要拖吊車去把那些被你們塞在路上的車給拖走
: : 還給你們一個"遊行的空間"?
: : 誰辦的集會遊行當然就要負起維護秩序的工作!!
: : 一但有了失序的行為
: : "不管是不是主辦單位指使的"
: : 肇事者跟主辦單位當然"都"要負起責任
: : 你想要帶人出來就要有能力維持他們的秩序
: : 你以為辦個集會遊行就只要走走路就好了
: : 其他甚麼遊行安全 遊行秩序等等的就通通丟給警方喔?!
: : 給你自由還不想負責任喔?!
: : 還只要違法的人受罰而已勒
: : 那下次我帶一群黑道兄弟去你家門口遊行抗議一下
: : 結果兄弟們玩得太爽了衝進你家把你家翻箱倒櫃
: : 該拿的拿該砸的砸
: : 我這個帶人去的就站在旁邊啥也不做啥也不說
: : 也不鼓舞 就頂多大喊兩句"別砸了!不要這樣!大家回去吧!"
: : 然後就拍屁股走人
: : 你就不要來找我負責喔
: : 我只是帶他們去你家門前抗議而已
: : 我可沒要他們衝進去喔
: 誰砸人砸東西 誰衝進去 就罰誰
: 他受誰指使 只是指使者 也要受罰
: 負責人 為甚麼要被罰?
: 失序的責任 沒有一定是負責人需要承擔的
挖賽!!最好是負責人沒有一定要負責啦!!
那當啥負責人啊??!!
還是你所謂的負責人就是"負責把活動辦起來"而已
其他的一概不負責??!!
太好了!!
請你大力的 用力的 努力的宣傳你的這項訴求
並且要求依照這樣的前提下開放完全自由的集會遊行
看看有多少人會支持你
如果這樣的訴求獲得大部分台灣人民的同意
我完全沒話說 隨便大家怎麼搞吧
請你努力加油喔!!!
: : ............這樣對嗎??????
: 有集會遊行法 有違法的人
: 沒有集會遊行法 也會有違法的人
: 有集會遊行法 搞破壞的人 可以嫁禍負責人
: 沒有集會遊行法 搞破壞的人 無法嫁禍負責人
又來搞嫁禍一說了
最好是每次暴力事件發生
都牽拖倒是對手嫁禍啦!!
你還真是個負責的人啊!!
: 有集會遊行法 民眾分不清 被驅離施暴
: 是警察或上級單位的 對其言論的壓抑暴力
: 或是妨礙交通?
不管有沒有集會遊行法
會被驅離就是因為一定有違法的事情
不管你是在不對的時間不對的地點做啥不對的事情
衝撞警方 丟汽油彈 推倒拒馬
少來講甚麼"對其言論的壓抑暴力"
只要你不衝撞警方 不丟汽油彈 不推倒拒馬 不做出任何危害他人的行為時
哪個警方敢抄警棍扁人啊??!!
不要每次因違法被驅離就在那高喊甚麼"箝制言論自由"
真為你這種想法感到羞愧
: 沒有集會遊行法 只要不違法就沒事
: 例如 當警察驅離群眾時,單純站在路邊的人
: 因為沒有違反法律 所以他可以安心的站在路邊
: 但是有集會遊行法 單純站在路邊的人 就會被視為 非法集會的一份子
: 遭到警方驅離
你要說警察在驅離時會K到旁邊無辜的民眾
就以最近這一次的暴力事件來說好了
會 也的確發生了
但是可以因為擔心波及極少數無辜的民眾
就放任這樣的暴力事件持續下去嗎?
以我的觀念來說 絕對不行
如果我是首長 我照樣會下命令驅離
真發生打錯人 抓錯人 驅離錯人 我甘願背這個責任
不管是調職或任何處分
只是在下命令驅離違法民眾之前
我想我會多做一步 就是派出一些人去勸導在旁圍觀的"合法民眾"
趕緊離開這塊區域 不要在此逗留
這樣或許可以減少一些爭議
但重申一次 不會因為擔心波及旁邊不聽勸導的合法民眾
就放任暴力事件持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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