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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pollo99 (楊威利)》之銘言: : ※ 引述《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之銘言: : 因為老闆也這樣做... : 而且消費券等同於現金不是嗎? : 就算他店裡有10個工讀生... : 也不過36000.搞不好一天的營業額都不只這個錢.... : 再說老闆不允許... : 照我的作法老闆會知道嗎? 老闆也這樣做 不等於 老闆會默許這樣子做, 而工讀生這樣子做不會被知道和任何事都沒有相關。 消費券等同於現金,那是在拿消費券去消費的時候, 不是在工讀生拿自己的消費券偷換店裡的現金的時候, 你覺得工讀生在偷換被老闆看到時老闆會想到消費券等同於現金所以沒關係嗎? 一句消費券等同於現金就打死,真好用。 : 我再講清楚一點.... : 假設公益團體一個月固定開銷是80000元... : 而收入則是: : 善心人士每個月定期的捐款為40000塊... : 另外還有一些不定期的捐款... 插個題外話,根據我那個強者我社工相關的朋友跟我說, 除了超有名的公益團體(像慈濟), 基本上每個月收到的捐款就是頂多就是夠打平基本開銷而已, 偶發性支出的部份很多都是撐著用或是自己墊, 沒有你下面那麼樂觀,定期捐款4萬,不定期可以到6萬讓你來舉例的。 : 第一種狀況 : 第二種狀況 : 第三種狀況 : 第四種狀況 狀況的內容恕刪,因為我發現你根本就搞錯一點。 「不是之前可以拿現金現在拿消費券去用就叫沒有額外的消費」 以公益團體的例子來說,之前因為捐款不夠可以買輪椅, 現在因為捐款夠了可以去買,即使用的是消費券買, 對輪椅業者來說,這筆錢就是額外的消費。 以你的例子而言,平常都只有 8 萬的捐款,偏偏這個月就多到 10 萬, 就算這 10 萬都是消費券,如果該公益團體這個月花了 9 萬, 那就是有 1 萬塊的額外消費,而不是你所說的 0 。 你該質疑的,應該是有多少人會因為政府發消費券, 平常不會捐錢的人會把消費券拿去捐掉。 再依強者我社工朋友所說,通常當月會有比較多捐款都是因為有刺激, 像是逢年過節,或是要報稅的季節還是什麼的, 我相信消費券會是另外一個誘因 雖然說這部份我不會太樂觀, 但是相信還是會有這種人存在。 : 我跟你討論的是消費券可不可以帶來額外的消費效益... : 所以你因為消費券的捐款去買被預算排擠的物件... : 除非你被排擠掉的物件金額大於消費券的總額... : 不然都沒有任何的額外消費的效益... 同上,還是那句: 「不是之前可以拿現金現在拿消費券去用就叫沒有額外的消費: 多出來的是消費券.不是錢喔... : 所以只要花的是消費券... : 這是政府給原捐款人的消費額度... : 只不過他把這個額度捐給這些公益團體... : 所以不管公益團體花了多少消費券... : 都沒有額外消費的效益... : 因為沒有額外拿現金出來... 同上,還是那句: 「不是之前可以拿現金現在拿消費券去用就叫沒有額外的消費」 不過在這裡再舉一個例子好了, 某人平常習慣一個月去 KTV 唱歌兩次,但是因為這次發消費券的關係, 這個某人這個月去 KTV 唱歌了三次, 不管他是用消費券付這第三次的錢, 還是他拿消費券去付其他費用,然後這第三次的錢用多出來的現金花, 「是因為政府有發消費券才誘使他去唱第三次的 KTV 的話, 那麼就是有額外的消費,與他用什麼東西付錢無關」 再舉一個簡單的小例子,你去市場買菜時因為想到政府有發消費券, 所以今天晚上你替自己多加買了一條魚,這就是額外的消費, 再強調一次,與用現金或是用消費券買該物品無關!! : 這一類的就是"只願意花10000"的人... : 你說的願意多花錢的請歸類到D類... : 花超過3600的請歸到E類... : 不要把不屬於這一類的人歸到這邊討論... 這部份是我的理解錯誤, 我以為你是要討論 C 類人在拿到消費券後的消費行為, 而你是要討論消費券後的 C 類人有多少,不好意思。 : 我不是說了... : 3600用在生活必要開支... : 有半年的時間當然很簡單... : 但是非必要支出花3600? : 可能有人連一塊錢都不想花吧... : 偶發性支出就算你全部用消費券去付帳... : 一樣沒有額外消費的效益... : 要有額外的效益就必須自己拿現金出來... : 再來就是.你說的偶發性支出... : 是不是必要的支出? : 電腦壞了要修?那你發現金跟消費券有差別嗎? : 你因為多領了3600所以想吃個大餐犒賞自己... : 想買件衣服.想出去海角巡禮... 當你就是沒錢修時,你會跟朋友借不用的二手電腦, 你會到學校的計算機中心用到爽再回家,或是每天加班卻是在打魔獸, 但是唯一不會做的就是花錢去修。 另外你要先清楚一點,既然是偶發性的支出,那會支出一定就是有特殊原因, 你是因為想買衣服而用消費券買,還是因為有多這 3600 才想去多買一件衣服。 你是因為想去海角巡禮而用消費券付,還是因為有多錢才想去海角巡禮。 如果原因是後者,那就表示政府的消費券讓你做出額外的消費, 那麼這個政策就是成功了,即使你僅僅只花 3600 而不是 3700 。 : 就是因為你多了這一筆錢... : 那領現金跟消費券有差別嗎? : 但是就是怕你連3600都不花才發消費券的... : 不是嗎? : 但是你只花3600就沒有"額外消費"的效益... : 我現在討論的是需要自己再貼現金的"額外消費" 消費的時候花現金花消費券沒差, 但是消費券和現金在刺激人類的消費行為的程度上有差, 尤其是在這麼高儲蓄率的台灣!! 政府發消費券或現金給你,一來不希望你存著不用, 二來不會希望你十年後才多花這 3600 ,這點才是消費券和現金最大的差。 前面很多文章都討論過這點了,請不要再在這點無視好嗎? : : 問題是,就算是 B C D 類的人,也會有偶發性的額外支出, : : 而你的分類裡卻是以完全否定掉的前提下來討論的,這很合理嗎? : : 我對你的「自由心證」沒有意見, : : 而是對你所假設的前提提出質問,這點請你不要弄錯了。 : 完全符合的才歸進去C類... : 會多花現金但是不超過3600的請歸到D類... : 多花現金超過3600的請歸到E類... : 我講的還不清楚嗎? : 至於B類... : 你就算花了一百萬的消費券去買你說的輪椅... : 去付你所說的額外開支... : 只要沒拿"現金"出來... : 就沒有任何"額外消費"的效益... 沒拿現金出來就是沒有任何額外消費,是錯誤的觀念, 請修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2.89.253.213
ifatson:沒錯阿。消費卷的任務,就是增加短期的消124.218.194.200 11/25 15:00
ifatson:費,發放現金的話不保證每個人都會消費。124.218.194.200 11/25 15:00
ifatson:而無論發錢或卷,政府的成本是接近的,當124.218.194.200 11/25 15:01
ifatson:然要選擇有直接作用的消費卷,今天我們可124.218.194.200 11/25 15:01
ifatson:不是政府太有錢才退稅的,要考清楚這一點124.218.194.200 11/25 15:02
Wood:是沒錯 但你一直漠視替代效果 這會讓消費券的 59.124.160.118 11/25 15:46
Wood:效果變差 而我是認為替代效果會很普遍 59.124.160.118 11/25 15:47
我這樣子說吧,替代效果是一定會有的, 但是拿消費券退現金和先用發票抵帳的這三種手法來比, 消費券會受替代效果的影響最低,所以一定要採用這三種方法之一的話, 我最支持使用消費券,不知道這樣子有沒有解答你的問題?
Wood:還有你說我跳針 也請你不要浪費網路資源 一直 59.124.160.118 11/25 15:48
Wood:po一些你之前說過的東西了 59.124.160.118 11/25 15:49
如果你不在我的文裡跳針,那我當然沒有必要再 PO 一些我說過的東西, 大家互相互相一下怎麼樣? ※ 編輯: DSNT 來自: 72.89.253.213 (11/25 16:24)
colawei:最好每個老闆都很聽政府的話.無奸不商嘛. 219.81.197.45 11/25 21:21
DSNT:樓上是在說什麼鬼? 72.89.253.213 11/26 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