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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pollo99 (楊威利)》之銘言: : ※ 引述《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之銘言: : : 老闆也這樣做 不等於 老闆會默許這樣子做, : : 而工讀生這樣子做不會被知道和任何事都沒有相關。 : : 消費券等同於現金,那是在拿消費券去消費的時候, : : 不是在工讀生拿自己的消費券偷換店裡的現金的時候, : : 你覺得工讀生在偷換被老闆看到時老闆會想到消費券等同於現金所以沒關係嗎? : : 一句消費券等同於現金就打死,真好用。 : 我說過了... : 如果老闆不允許... : 工讀生就會私底下做... : 老闆不一定查的到... : 再來就是... : 有沒有人會這麼做? : 你覺得大家都很乖... : 都不會這麼做? 這段我不知道你在回什麼,工讀生真要這樣子搞老闆抓不到很正常, 但是工讀生會不會被抓包倒底跟什麼事情有關? 大家不乖會偷偷這麼做倒底跟什麼事情有關? : 你還是沒搞懂我的意思... : 政府要發消費券不發現金或是退稅... : 第一個原因 : 就是怕有人直接拿去存起來... : 第二個原因就是希望有人因為這3600 : 而多做了更多的消費 : 就像是自己多貼一些錢去海角巡禮... : 或是多貼一些錢去升級電腦... : 如果只花3600... : 那就不需要發給人民呀... : 政府自己花就好(增加的GDP也是固定的) : 這樣也不需要發行或是回收的成本... : 所以我才說如果你只多花3600... : 那跟政府自己花有啥不一樣... : 所以我說的額外消費效益... : 必須要扣掉消費券本身的價值... 同樣的一筆錢,讓民眾消費是從最底層帶動現金流動, 而且政府的公共投資所能帶動的對象不太一樣,謝謝。 : : 你該質疑的,應該是有多少人會因為政府發消費券, : : 平常不會捐錢的人會把消費券拿去捐掉。 : : 再依強者我社工朋友所說,通常當月會有比較多捐款都是因為有刺激, : : 像是逢年過節,或是要報稅的季節還是什麼的, : : 我相信消費券會是另外一個誘因 雖然說這部份我不會太樂觀, : : 但是相信還是會有這種人存在。 : 我也說了... : 捐出去給公益團體請他幫你花... : 跟自己花有啥差別嗎? : 還是你認為捐出去也算消費的一種? 如果依你在下面自己對「額外消費」的定義, 那這段我們講得話是完全沒有交集的。 : : 同上,還是那句: : : 「不是之前可以拿現金現在拿消費券去用就叫沒有額外的消費」 : 同上... : 你多花了3600跟政府花3600有啥不一樣? : 所以要有自己貼錢做的消費... : 才符合所我說的"額外消費"的效益 很好,如果「額外消費」的定義,是要依你的定義的話, 那就沒什麼好說了,我不想要在別人自定的定義裡去浪費時間。 基本上馬政府希望的,就是民眾因為多了這 3600 , 花了至少 3600 平常沒想到要去做的事, 多了馬政府賺到,只花 3600 就算已達到基本要求。 當然啦,依你的定義,這樣子的額外消費是 0 啦... 不過最重要的是,消費券實際上有沒有幫助, 看得是有沒有誘發民眾因為這消費券多消費平常沒想要做的事, 而不會是因為沒有符合你的額外消費的定義,它就沒有實質效益。 來個亞利安星球舉証法好了, 如果我告訴大家,在我的定義,經濟成長率只要是正的, 那就表現該國經濟表現不錯,故得證現在全世界其實沒有什麼金融海嘯! 你猜我如果拿這個搞笑的定義為基礎 PO 文出來和人回文, 人家是會覺得我有病還是這個話題很值得討論?? : 但是如果發現金或是退稅... : 你就有3600喔.不是沒錢... : 因為是現金所以你就不修.要存起來? : 如果是後者... : 那麼發現金跟發消費券有差別嗎? : 因為多了一筆錢所以才做出額外的消費.不是嗎? : 還是因為多的是現金所以就要存起來? 因為多的是現金的話「比較容易」被存起來.... 這個觀念倒底要講幾遍呀??? 後面很大部份恕刪, 因為你自行定義的「額外消費」的定義, 我個人認為是沒有意義的,要以這個定義下去討論, 我覺得只是在浪費我的時間,就看有沒有其他網友有興趣繼續下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2.89.253.213 ※ 編輯: DSNT 來自: 72.89.253.213 (11/26 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