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cloud (傷心嗎?)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問題] 自由報備和許可制到底哪個比較能遏止暴力?
時間Sat Dec 20 02:10:23 2008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引述《seirios (手又廢了...走了)》之銘言:
: : 誰規定被抗議者一定要聽到抗議者的心聲??
: : 誰規定被抗議者一定要對抗議者的心聲有所回應??
: : 不回應就是傲慢??
: : 你規定的嗎??
: 問題在於,你是否平等的看待事情?
: 理論上,被抗議者多是公僕之類,你認為公僕有權不聽抗議者的心聲?
請問一下喔 這個"多是"兩個字 你是基於什麼樣的資料來判斷的啊
再來 請問一下喔 公務人員管理相關辦法 有一條是規定說公務人員一定要聽取
人民的抗議?
那馬英九有義務天天在市政府聽柯賜海抗議了是嗎?
那陳水扁是不是也有義務天天聽我們的抗議 不可以跑啊
: 假設,被抗議者不是公僕。
: 那麼按照平等的法則,
: 既然閣下主張被抗議者可以選擇迴避,那麼這個選擇權
: 該由誰賦予?
為什麼我要去哪裡這個權力是要被賦予的啊
你來抗議我就一定要到定點聽你的話嗎?
我沒有自己的事要做喔
: 一旦採取報備制,等於由官方賦予被抗議者有機會選擇迴避
???這句話很怪 希望可以你再解釋清楚一點兩者的關係
: 這樣公平嗎?官方為甚麼可以偏袒某一方?
: 再來就是,被抗議者,被人抗議了,是不是要回應?
: 從來就是被抗議者的政治判斷,又沒有法律規定該怎麼處理。
既然是政治判斷 就無所謂非聽不可的問題了
: : 所以為了不限制人民抗議的言論自由
: : 就要犧牲被抗議者不願聽到抗議者的自由??
: : 你的自由比別人大就是了?!
: : 甚麼都要扯到甚麼政府限制人權自由的鬼東西
: : 只想說一句....發啥瘋 關電視......
: 在公共空間,以多數人的利益為主
: 如果多數人真的不願意在公共空間聽到抗議的聲音
: 那麼就是像過去那樣,戒嚴或是擁有限制嚴格的集會遊行法
:
: 仔細想想吧!
: 如果因為不想聽到抗議的聲音所以限制人民抗議的自由
: 這種想法跟不想看到街上男子蓄長髮而強制剪髮,有什麼不同?
伊斯蘭國家還規定大街上不可以看到女人的臉
這是比例原則的問題
:
: 不想或不喜歡 都不該成為法律禁制個人自由的原因
: 法律限制自由,需要以實際影響其他人的自由為目的
: 而關於集會遊行妨礙其他人的部份
: 路權與場地權才是重要的關鍵
是啊 為什麼集會的要借路 就一定要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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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yabusa:為什麼集會的要借路,就偏偏不給借呢? 220.134.86.58 12/20 02:23
→ starcloud:當然可以借 不能白借啊140.113.128.195 12/20 02:47
→ starcloud:而且要借路 那行人 車輛怎麼辦140.113.128.195 12/20 02:48
推 Eventis:抗議是沒有,不過陳情有:) 61.64.152.7 12/20 06:53
→ Eventis:行政程序法168至173條關於陳情的規定:) 61.64.152.7 12/20 0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