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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Jupiter (啞巴)》之銘言: : 什麼錢?!舉辦公投的錢?公投法有規定吧?! : 公民投票法就是現有的機制,當人民希望對CECA有表決的權力 : 時,當人民不信任政府、國會的時候,公投法就是現有的機制 : 。 : 公投法適用範圍第二條就寫了,與某國建交或是簽定CECA,人 : 民可以對該外交政策作創制或是複決,至於總預算案,第二條 : 也寫了不適用,應該不是問題...... : 怎麼創制、複決?! : 人民說台灣要和月球建交,公投通過了,台灣的行政立法機關 : ,就得朝著這個方向來做。 : 人民說台灣不能跟大陸簽協議,公投通過了,即使簽了,台灣 : 的行政立法機關,也要朝著廢除該協議的方向來做。 : 能夠由行政、立法來代行人民意志,當然最好不過,個人也是 : 覺得由他們來做,公民投票是當人民不信任行政、立法的時候 : 拿出來用的。 : 海基會是專業官僚?!扁政府的海基會官僚,說要戒急用忍,r大 : 認為專業嗎?!專業會不會隨著顏色改變?! : to 藍豬,公投法怎麼沒有強制性?!公投結果,通過的有強制性 : ,被否決的沒有強制性,還算合理。 我是不清楚... 但目前我查的方面來說! 公投的東西還是要回歸那個東西的權利法源. 公投可以修改法律,憲法~若非前者兩者~那就不能凌駕法律之上. 它可以修憲... 也可以立法~譬如說人民騎車可不戴安全帽. 那警察就不能取締人民沒戴安全帽. 因為修法過了~這一條是法! 可是如果公投"警察不能取締人民騎車不戴安全帽". 就算過了! 可是騎車戴安全帽是法律. 公投跟其抵觸!所以是無效的! 警察還是可以取締民眾騎車不戴安全帽... 所以之前公投有所謂諮詢性公投之稱. 主要就是因為政策通過等等權限均在立法院. 這是憲法賦予它的. 除非你將其憲法或相關法律修改. 譬如說"軍購案"~"建交案"須另附人民公投~並依其結果為依歸. 不然所有決定政策之權力均在政府手上! 公投只能當參考用... -- 永遠忘不了8歲我轉學那天!班上女同學哭哭啼啼的跑來我家。 滿臉淚水的對著我說:你轉學了那我呢?我該怎麼辦呢? 我也無可奈何!只能看著她發楞。 我媽還出來打圓場:你們都還小嘛!以後就會好一點了。。。 女同學:藍豬轉走了,那以後就變成我是最後一名了啦!嗚~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38.227 ※ 編輯: iambluepig 來自: 59.115.238.227 (02/27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