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ukoferng (林全部長問候您)》之銘言:
: 你可以不用理他了
: 他根本搞不清楚爭論的重點在哪
: 從一開始就有人拿送公懲會當做炒作的重點
: 所有的問題都在於「依法行政」,因為有人認為會官官相護
: 所以不應該依法行政,應該直接免職,否則就是縱容。
: 凡是強調送公懲會是依法行政的,就是護航、就是幫范講話
: 最後范因為欺上瞞下,被依法規給免職,就以為抓到一個無敵證據一樣
: 從頭到尾有人就是不停跳針,根本不知道討論的重點在哪裡。
炒作在哪?
考績法本來就賦予新聞局
對於郭冠英做免職的權利
而新聞局並未確實調查並做出免職決定
這樣叫做依法行政?
這樣應該叫做怠忽職守才對
因為考績法賦予新聞局查證及決定的權利
而新聞局卻推給公懲會
殊不知公懲會要調查
也是必須由新聞局提供證據
所以你新聞局第一時間
不好好查又推給別人
又叫郭冠英去加拿大"交接"
這不是怠忽職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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