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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usa1 (nuclear bomber)》之銘言: : 給郭冠英的一點小小小建議: : 研究一下相關法令,如果新聞局掌握的資料,涉及違害個人隱私, : 請人代為向法院 控告 新聞局。 並提起行政救濟。 : 另外,蘇俊賓 在這次 事件中露出真面目,他是台獨臥底。 泛藍的眼睛睜大一點! 別搞笑了 請先去看看個資保護法的個人資料是哪些吧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特徵、 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健康、病歷、財務情況、社會活動 及其他足資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二、個人資料檔案:指基於特定目的儲存於電磁紀錄物或其他類似媒體之 個人資料之集合。 請問那些辱台言論文章 到底哪篇是屬於個人資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98.180.107
mystaunch:其他足資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61.65.66.168 03/31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