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xboy11 (tt)》之銘言:
: 我實在是個非常支持法治的人
: 但怕就怕法治被某些人
: 拿來當作應作為而不作為的擋箭牌
是阿 你可以把馬英九性向說的天花亂墜
到現在光碟生不出來
: 尤有甚者 甚至被拿來當作傷害人民的理由
: 長達幾十年的戒嚴
: 不也是個合法的政治措施?
: 甚至於之前的檢調合一的落伍制度
: 還有侵犯人身自由的取供方式
: 也都適合於法律的
: 納粹屠殺猶太人
納粹和白色恐怖都是"合法"是沒錯
但所以DPP可以不用守惡法?
增修條文十一條也算賣台?
: 在當時的法律 也是完全合法的
: 我們的政府
: 常常在別人質疑他時
: 就說"...一切合法"
: 法律只不過是最寬鬆的標準
: 但最終政治的走向
: 是由選票決定的
所以馬英九當選後辦陳水扁是人民意志阿
: ※ 引述《dreamysky (受夠vista了)》之銘言:
: : 現在郭先生已經被免職
: : 我絕對相信有人說什麼
: : 太慢了啦,
: : 護不下去才免他的職啦
: : bla bla bla~
: : 雖然說該前公職人員在媒體前表現是否失當
: : 這標準在人心
: : 但我基本上還是覺得新聞局
: : 此次處理算是依法行政。
: : 一定要郭先生承認該筆名與其有關
: : 或是關鍵性證據
: : 法律上才能法辦。
: : 依法論法上...
: : 新聞局此次表現值得嘉許。
: : 不該多說話的地方沒說話
: : 行為決策也沒一變再變
: : 最後只希望台灣人的法治觀念能夠加強
: : 嘆~
--
Yoda
▁▁▁▁▁▁▁▁▁▁▁▁▁▁▁▁▁▁▁▁▁▁▁▁▁╴╴╴╴▃▃
▕█████████████████████████▅ o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5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