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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uta0714 (工程師=狗,為什麼?)》之銘言: 主權與治權,傻傻分不清楚。 或者講得更明白點,主權分為實質主權和程序主權。 在我的認知裡,一個完整的國家必須要擁有實質主權(統治權)和程序主權(國際承認) 才算是國家,中華民國政府擁有台灣這塊土地的統治權,所以實質主權不在話下。 然而,他卻沒有程序主權,因為台灣的主權屬於中國。 為什麼我不喜歡在這個版討論?就是因為很多人躲在推文裡面放個一兩句。 然後不曉得閣下的真正用意,這樣有何討論空間? ============================================================================== 按照您的邏輯: 實質主權 程序主權 (統治權) (國際承認) 中華民國 ○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既然國際承認,那您是不是承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有所謂的「程序主權」? 您好像完全沒有搞懂,您的論點等於是建立在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有部分「 主權」的前提上,換句話說,這時搞獨立就不是什麼民族自決運動,這是一個分離主 ,而一個國家對於分離主義的鎮壓,在國際上並不是不被允許的事情。 閣下的論點完全是在幫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兵台灣建立合法性,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可以說,他們為了貫徹他們的實質主權,所以必須要發動軍事行動。 另外還有一個最重要的事實是,改個國號不會因此獲得國際承認,所以不可能得到 您所謂「程序主權」。一個國家不承認新台幣的購買力的時候,將它改名成「正台灣 幣」也不可能從那買到任何東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monopoliest 來自: 59.126.130.114 (04/22 13:04)
damm:埃,無關原PO,我真的覺得是學生才會再去吵統獨 61.230.173.241 04/22 17:38
damm:都快沒飯吃了 61.230.173.241 04/22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