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donM:謝謝你的回答 61.60.104.3 04/24 11:47
※ 引述《adonM (冬天的愛德格)》之銘言:
: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主權的排他性, 又叫做威斯特伐利亞主權
: : 是在十七世紀藉由一系列國際條約所確立的原則
: : 這些條約最主要是在削弱神聖羅馬帝國及羅馬教廷對於各邦國的控制
: : 簡單的講, 主權的排他性
: : 指的就是 統治權不受外來力量干涉
: : 反過來說, 也形成了現今國際外交 不得干涉他國內政 的原則
: 單就這篇問個問題 看看我的理解有沒有問題
: 按這篇來說 如果一個中國是兩岸的共識為出發點
: 台海問題應屬中國內政問題
: 可是美國的台灣關係法 按這篇的論述
: 似乎干涉了中國的內政 也就是違反了這個原則
: 可台灣關係法對中華民國政府的維持相當重要
: 我的問題是 如果我們仍持一個中國的觀點
: 按這篇的主權的排他性 在邏輯上台灣關係法豈不是自打嘴巴的行為?
這就是為什麼台灣關係法是以國內法, 而非國際條約的方式制定
簡單的講, 台灣關係法其實和台灣並無關係
他規範的主體是美國政府, 所有條文都以 對台政策 方式呈現
從頭到尾講的都是 美國政府要怎麼做, 而非台美協議要怎麼做
技巧性的規避了主權爭議
舉例來講, 美國關係法裡頭對於台海安全, 並不直接談協防問題
而是用「如遇臺灣人民的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遭受威脅,因而危及美
國利益時,應迅速通知國會。總統和國會將依憲法程序,決
定美國應付上述危險所應採取的適當行動」
這樣的方式呈現
也就是就算美國插手, 也是為了美國利益, 而不是協防台灣, 沒有妨害主權問題
這些安排, 就是為了避免落人干涉內政的口舌
: 而我使用似乎等等不確定之用詞
: 純是想問大家這樣看有何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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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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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0.4.85
※ 編輯: IBIZA 來自: 220.130.4.85 (04/23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