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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得那兩個基金會是偽公益團體似的 根據民法六十五條規定:「因情事變更,致財團之目的不能達到時,主管機關得斟酌捐助 人之意思,變更其目的及其必要之組織,或解散之。」;三十四條也規定:「法人違反設 立許可之條件者,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 第 32 條 受設立許可之法人,其業務屬於主管機關監督,主管機關得檢查其財產狀 況及其有無違反許可條件與其他法律之規定。 歡迎檢舉 依同理,那些DPP外圍團體也該清理清理 我倒要看看DPPer會不會一直想像『馬英九貪污特別費』到2012 顛倒妄想無以為甚 -- ================================================================================ 夢飲酒者,旦而哭泣;夢哭泣者,旦而田獵。方其夢也,不知其夢也 夢之中又占其夢焉,覺而後知其夢也。且有大覺而後知此其大夢也,而 愚者自以為覺,竊竊然知之。君乎!牧乎!固哉!丘也,與女皆夢也; 予謂女夢,亦夢也。是其言也,其名為弔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3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