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Jupiter (啞巴)》之銘言:
: http://www.pts.org.tw/~seehear/news/551-600/news-570.htm
: 早於民國95年的新聞。
: 三年後聽障奧運會的游泳賽在國立體院舉行,跳水在天母泳池舉行,
: 屆時將會有高水準的選手來參賽,有如小型奧運會。
: 因此....台北聽奧,應該不是游泳池做糗了,才決定換地方辦游泳比
: 賽的。
: http://www.pts.org.tw/~seehear/news/601-650/news-612.htm
: 也是95年的消息。
: 內容提到,臺北市即將舉辦「2009年聽障奧運」,所以,臺北市立
: 體育場,亦即聽奧的主場館,而主場館的工程經費約21億,工程範
: 圍包含可供2009年聽障奧運比賽使用之400米田徑場兼足球場1座、
: 300米暖身場1座、松山區民運動中心、可容納350部汽車及800部機
: 車之停車場等設施,並預計於97年12月底完工。
: 也就是說,松山區民運動中心,的確是因為聽奧會,所以才編列預
: 算去蓋的,不管是由台北市政府出,還是中央補助。
: 比較有興趣知道的是,既然都要蓋台北市體育場,工程也包含了松
: 山區民運動中心,也知道台北市沒有國際標準的游泳池,為何不直
: 接把松山區民運動中心的游泳池按國際標準來蓋,這種一兼二顧的
: 方案不做,應該有蠻特殊的理由吧....
理由不必然很特殊
對體委會來說,一樣要辦活動要蓋設施,在大會進行順暢、交通住宿方便的情況下
應該會盡量不要全蓋在台北、集合到同一建築群 而是分散到郊區各處
像高雄辦世運也是啊 各項比賽東奔西走
對市政府來說 既然有錢蓋主場館 要在旁邊蓋一個標準泳池
或把蓮花池附近的空地整理出來 所有露天、非田徑比賽都集中在那 也不是不行
但是這樣一來真的比完世運就沒用了
利用這個機會,在國小修建一個標準泳池,將來里民、社區高中國中就有得用
可能因此讓高中願意找老師成立校隊
聽奧也一樣啊
跳水游泳的標準池都放在北市 難道期待北市里民以國家代表隊為目標熱愛游泳嗎?
如果不影響比賽、主辦單位同意
當然是找附近游泳類比較有發展潛力的大學蓋泳池 或是找泳池特少的週邊縣市蓋
把場館蓋得四散各處,是很正常的事
除非是蓋得很大的 像主場館、或是像中國的水立方
因為活動的成本已經不適合供「訓練」甚至是不熱門的比賽了
所以反而會把它當「大型活動」會場作考量 通常放在市郊、或規劃好的會館園區
(水立方現在反而成為時尚名牌的秀場 像紅勘 天母 都以演唱會為主)
否則
一般來說都會優先考量日後這個場館被使用的程度 或對國家代表隊、大學的方便性
或是對當地該項運動發展的邊際效益
(比如說 我記得 桃園沒有標準棒球場、就沒有主場隊,大學高中棒球隊就也不有名
在桃園蓋一座棒球場,就比在台北整修擴建天母球場來得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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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一提,文章中的確並沒有提到活動中心是為了「舉辦聽奧賽事」而蓋
不過K大所質疑的仍然可以視為是
「既然同時期有類似工程 為什麼不把它變標準池就好」
這個部份我上面說了,主要應該是為了後續場館的利用和對該項體育的發展效益
要額外說的 和上述無關的是
雖然說活動中心不是為了「舉辦聽奧賽事」而辦
但新聞中一直把它和聽奧將至連結是沒有錯的
奧委會舉辦各項大賽本來的目的就是促進該城市的體育發展
為什麼申奧的時候各城市要宣稱自己會多蓋多少場館
這不只是為了說明自己會辦得風風光光的
而是要表示我們城市 一旦申請成功,將會因此增加多少有助於相關項目運動的投入建設
像上面說的,因為蓋了標準場館,台灣、或台北、高雄 可能就因此多了該項運動的
市民參與、學校校隊、國家代表隊
所以整建各區活動中心 也有可能是北市申請聽奧時的承諾之一
或者,反過來說,因為辦聽奧而提高體育健康的投入
也許有助於台灣、北市將來申辦其他國際運動賽事
我想在北市府的規劃裡,應該是有要把它們放在一起的
文中不指提到一個區活動中心 這也意味著並不是某一區一定是為了某項賽事而整建的
「為(湊)聽奧(的熱鬧)而整建」和「為辦聽奧某項賽事而整建」
這兩件事能分開看的話,應該就少很多誤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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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家貧 既無嗜好 不學無術 亦無專長 唯打翻茶杯 或飲料罐 或新鮮屋
不乏瓶水 亦有碗麵 鋁鐵生熟不銹鋼 大小利樂錫箔包
有色無色玻璃 軟殼硬殼塑膠 凡立不曾未倒 寸地無一免溼
初時心喜 觸翻熱湯而後敗興 久之或憂 撞倒汽水反得釋然
本為一時之誤 積久成習 偶一為之 還傲世中無雙
故以為好 便作所長 因姓黃,自號「掐倒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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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odh 來自: 61.20.161.118 (07/21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