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閒聊] 司法活在前現代的台灣
時間Thu Jul 30 09:58:26 2009
※ 引述《imagesimpact (台灣加油樂利安康)》之銘言:
: ※ 引述《HowChu (好球)》之銘言:
: : 被告跟公訴人在審判上地位是相等的
: : 不用誰來認同,刑訴法就這樣寫
: 所以,你認為檢察官以後都可以這樣表演,不講証據、不講法條,
: 將一個人起訴?
到底不講哪一個法條?
我一直搞不懂,到現在我還是沒有看到,陳水扁案到底是不講哪一個法條。如果我
沒搞錯的話,從頭到尾根本沒幾個法律界的人士出面質疑扁案,民進黨內一票的法律
人才跑哪去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165.35
推 iambluepig:大概是菸害防制法...(誤) 61.63.96.153 07/30 10:13
推 mocear:廢棄物處理法吧... 59.126.25.107 07/30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