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看板politics
標題熊秉元 抓住意識型態的尾巴(蘋果日報投書)
時間Wed Aug 5 13:29:32 2009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838211/IssueID/200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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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出沒注意>抓住意識形態的尾巴(熊秉元)
台灣地區藍綠對立的現象,有諸多歷史性的因素;不過,這些年來的考驗之後,
社會大眾經過陣痛,已經逐漸掙脫了對立撕裂的困擾。然而,某些角落裡似乎還
有一些餘毒,甚至希望利用小小的權勢,延續意識形態造成的問題。
讓證據來說話!我參與撰寫高中《公民與社會》,凡是涉及族群和兩岸問題時,
都格外留意;希望盡量保持中性立場,遣詞用字不帶感情顏色。結果,審查意見
裡,竟然出現了這些語句:
第一,在關於文化這一章裡,課文一開始是這麼寫的:「在台灣地區,我們往往
以人們交談所使用的語言來判斷是閩南人、客家人、原住民或大陸各省(所謂的
『外省』)。然而,因為不同族群通婚普遍,加上在公領域,人們通常以國語來
講話,其實很難分辨族群」。這是四平八穩的描述,而且合於事實。審查意見是
:「這裡可以把『國語』改為『共同語』,然後對於這種語言加上一點專業的註
釋,例如用語言學家王力的說法:它是『現代漢語』,在台灣稱為『國語』,在
大陸叫做『普通話』」。
恕我才疏學淺,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共同語」這個名詞。在高中課本用這種字眼
,再加上「現代漢語」這種名詞;坦白說,我不知道該如何因應!
第二,在「多元文化」這一章,原稿是「……短短幾年之內,將近兩百萬的軍民
渡海抵臺;雖然他們來自大陸不同的地區,但是通稱為『外省人』,和『本省人
』(先到的閩南人和客家人)不同。」審查意見是:「可修改為『但是通稱為『
外省人』,遂和『本省人』(……)產生了區隔』」。
兩相對照,哪一種敘述比較中性,比較能避免藍綠對立的延續?而且令人驚愕的
是,審查意見列的是「必須修改」,而不是「建議修改」!如果原來敘述不妥,
確實可以調整;可是原來的敘述差到「必須修改」,有這麼嚴重嗎?
審查委員透露顏色
第三,審查意見裡前後八次指明:「內容多次敘述台灣地區,『地區』二字為贅
詞,建議刪除。」是這樣嗎?台灣地區,除台灣本島外,包括澎湖、金門、馬祖
、蘭嶼和綠島等。只用「台灣」兩字,事實上不正確,更讓澎湖等地區的師生產
生疏離;比較之下,哪種用法較好呢?
更嚴肅一點來看,根據目前中華民國的法律,「台灣」是一個省,台灣地區涵蓋
政府主權所涵蓋的範圍;相對的,對於海峽的對岸,法律上用的是「大陸地區」
。因此,「台灣地區」是嚴謹的法定用語。以符合法律規定、反映現實的字眼來
敘述,竟然受到指摘,這是怎麼回事?
身為教育工作者,從事教育20多年,筆下文字(中文)超過百萬;對於遣詞用字
,一向謹慎。例如,即使在民間,民眾往往用「中國人」來自稱,包括許許多「
本省人」在內。但是,課堂上我一貫用「華人」這個詞,而不用「中國人」,以
避免潛在的爭議。
看到審查委員字裡行間透露出的味道和顏色,我有點困惑:他╱她們晚上睡覺時
,難道捫心無愧,能一覺到天亮嗎?或者,他╱她們睡得特別香,因為自我感覺
良好,認為自己為某個「聖戰」立下了小小的汗馬功勞?
另一方面,對於審查委員的舉措(行徑、作為、取捨……),學生和家長們覺得
如何呢?還有,當納稅義務人看到所納的稅負,以這種方式辦教育,不知又有什
麼想法?!
作者為台灣大學經濟學系及研究所教授、鹿港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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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兩點想說。第一點是關於語言問題,其實我一直覺得堅持「國語」是啥「普通
話」之類非常無聊,美國人說自己講的是English,好像也沒有啥「認同」問題。
第二點則是關於「台灣地區」的問題,這是最近綠營搞文字獄的典型案例。為什麼
是文字獄,我們看看馬英九當時的解釋:
但是在1991年,民國80年,我們修改了憲法,為了要處理兩岸之間日益密
切的往來,這個時候你就不可能不做一些設計,使得這些往來能夠繼續下
去,我舉個例來講,以前抓走私就很困擾,從福建那邊流過來的貨物,你
把他當走私,那走私客說憲法規定啊貨暢其流,從福建到台灣怎麼算走私
呢,這樣子我們就沒有辦法執行我們海關的業務了,所以後來就修改法律
,讓這樣的行為,即使是從福建到台灣也是走私,這就是兩區的概念。
這個不影響到我們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因為這個區是台灣是中華民國
下面的一個區,就是中華民國的下面,在我們的法律上,有台灣地區跟大
陸地區,那他們之間的往來,就是按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嘛。
這個法律是在李登輝總統時代訂的,陳水扁先生做了8年的總統,也沒有動
過,他們修改過3次,都沒有改變這個定位,所以我每次都講啊,這個定位
是以前就有的已經17年了,這時候突然間說我創造了一個新的東西,完全
沒有,這個不但是老的,而且是很老的,這點非常的重要,而且我們並沒
有影響到我們自己的定位,我們當然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完全沒有改
變啊。
文字獄典型的作法就是望文生義以羅織罪名。李登輝修過憲、陳水扁也搞過,他們
維繫這種憲法上「地區」的定位之事實(陳水扁時期政府的出版品,一大堆都是「中
華民國台灣地區」作開頭的),並不影響馬英九說出來就是「賣台證據」這個指控。
其實這是因為他們很可憐,找不到像樣的證據,所以只能濫竽充數的結果。
但是我並不完全同意熊秉元,因為我認為這些根本還說不上是意識型態,那只是一
種自卑感作祟而已。因為心裡自卑於中國,所以不能說「國語」;因為心裡自卑於馬
英九,所以馬英九講的都是有問題的。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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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8.195.154
推 oodh:抓住意識型熊的尾巴 61.20.157.80 08/05 14:02
推 Scion:因為陳水扁當總統沒動過<-理由很虛 99.23.107.43 08/05 17:01
陳水扁不是「沒動過」,而是「動了憲法卻避開不碰碰『地區』的法源依據」。如
果閣下覺得理由很虛,請提個比較結實的理由,如果『地區』這麼有矮化的嫌疑,為
什麼民進黨在執政修憲時不去動它?
※ 編輯: monopoliest 來自: 122.117.65.145 (08/05 17:40)
推 downtoearth:樓上來個不虛的理由參考一下 61.146.40.131 08/05 17:39
→ downtoearth:或者是來個幫阿扁申冤的說法 61.146.40.131 08/05 17:40
→ Scion:為什麼民進黨不動他,跟該不該動他,有何干 67.100.216.93 08/06 05:26
→ Scion:阿扁不敢獨立被深綠幹勦又不是新聞 67.100.216.93 08/06 05:28
推 downtoearth:所以淺綠覺得『地區』OK? 61.146.40.131 08/06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