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你說的。
: 我說的是,病毒具有流動性,也有變種的可能性,如果疫情擴大到
: 衛生署不能控制,那麼,緊急命令是有必要發布的。
緊急命令是用來執行法律的
有關於傳染病防治
先去查了相關法條再來講緊急命令
緊急命令是用來先上車後補票的法律
不是很『緊急』的『命令』
: 你跟馬英九一樣,很喜歡講得這麼肯定。
: 我不曉得你知不知台灣戰略位置的重要?
: 台灣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佔領,讓中國突破第一島鏈,直接面對美國的
: 第二島鏈,你肯定美國會讓這種威脅美國國防安全情況發生?
: 88水災,毀了半個台灣,在88水災之前,美國就一直持續注意莫拉克
: 颱風對台灣可能造成的影響,保持警覺,8月8日水災發生後的隔天,
: 8月9日,就直接詢問我方,需不需要協助?我們婉拒。
: 只我們的官員在睡覺、在過八八節、在喝地瓜粥、在整修儀容、在忙
: 國民黨中常會的選舉(果然是黨大於國的觀念,沒有辦法改變),一
: 點都不警覺。
: 最後,美國忍不住了,就來了。
不是美國忍不住,來了
是我國有正式求援所以來了
順序不同
再者,我們也沒緊急命令
美國也來了!
: 這還是不會流動的災害;但病毒具有全球流動性,這個比天災還嚴重,
: 你認為,美國、歐盟不會介入跟我們合作?
: 那,我就不曉得SARS期間,我們請美國CDC幫忙,而美國也願意,是什
: 麼意思?
: 所以,你確定?
美國來不來幫忙跟緊急命令無關
: 緊急命令和災救法不違背,在你一開始頭兩天知道遵守法制和標準作業程序
: 的災救法的運作是失靈的時候,在你的輔佐副總統建議你趕快發布緊急命令
: 的時候,在不分藍綠的媒體朋友、網友一直不斷的重複請總統趕快發布緊急
: 命令的時候,你馬英九居然跟我說:
: 不需要,只有戰爭的時候才能發布。
: 冬烘腦袋至此,夫復何言?
: 最後,還是不肯承認錯誤,轉個彎,開個國安會議,發個總動員令,這種很
: 迂迴、很像緊急命令又不太像緊急命令的指示,我從來沒有看過這麼自戀、
: 愛面子的總統。
: 說經驗無法使用,那是因為一個921的最佳案例就在前面,也累積了不少改
: 善意見,這根本就是給馬英九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居然就這麼浪費了,如果
: 不會,還有個副總統在,有人、有經驗文件,想都不用想,直接照抄就好,
: 這樣還不會,我就不知道該怎麼描述這是多麼的無能。
: 但馬英九的觀念裏頭,認為緊急命令和災救法是重疊的,不需要再發布。
: 問題是,災救法最高的層級是行政院長。
: 緊急命令的最高層級是總統。
: 那,馬英九到底是總統?還是行政院長?
: 請你回答我。
: 再來,緊急命令和災救法重疊,那麼,災救法就等於是憲法中的緊急命令,
: 其位階也和憲法一樣,而行政院長也就是總統,也是三軍統帥,也可行
: 使三軍統帥權。
: 請問,是這樣嗎?要不要問問大法官怎麼解釋?
: 所以,我說這個政府改變以往經驗和標準作業程序的做法,進而使損害
: 失去控制,造成人間悲劇。
: 如果到現在你還認為災救法就是緊急命令,我也沒有話講。
憲法中及法律中的緊急命令有兩種
一種用於急難救助且立法不及時
一種用於戰時
請問我們目前適用於什麼時候?
就算有了緊急命令跟災防法重疊
災防法的高度還是不會跟憲法一樣
緊急命令一向都不會跟憲法一樣高
: 這個是你樹立的稻草人自爽用的人身攻擊。
: 理由沒有被踢爆,只能証明在法律位階的解釋上,你極其缺乏這方面的知識,只不過是
: 逞口舌之快,想讓我難堪而已,也不是真正的想討論問題。
: 另外,我也沒有要轉移話題,我第一個原始的PO文只是感慨馬英九若早一點行使緊急命
: 令,也不必在那邊鞠躬、道歉、開記者會,還搞毛了國內外所有的媒體記者,這,不但
: 無助於減除災民的痛苦、馬英九,劉兆玄他們也痛苦,我們在旁邊看的人也痛苦,與其
: 這樣,總統應該下台一鞠躬,讓有能之人主政,而上述事件,借用馬英九的話:
: I think that's a record !
: 所以最後這一段是假問題,腦筋清楚,就不會覺得這是一個問題;只有你認為災救法和
: 緊急命令可以劃上等號;行政院長和總統的職權可以劃上等號,才會問這麼荒謬的問題。
: 所以,到底誰打誰的耳光呢?誰在喃喃自語催眠自己?誰又在轉移馬英九下台的壓力?
: 已昭然若揭。
: 請問,你到底是希望馬英九幹行政院長呢?還是劉兆玄幹中華民國總統呢?
: 以上。
: ====
: 法律有位階,這是基本常識,我不太相信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哈佛法學博士,為
: 什麼連個最基礎的法律位階知識都不清楚?
: 有位階概念,兩個法就有上下之分,不能畫上等號,不是嗎?
: 特別法災救法不行的時候,那麼就表示行政院體系已經癱瘓了;此時啟動緊急命令,
: 或有亡羊補牢之效,十條生命裏頭,或許還可以再挽回個一、兩條,也不會像今天種
: 下亡國之因。
: 因此,再次強調,馬英九總統必須下台,不然,中華民國會亡在馬、劉這兩個人手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趁?而入,取代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中央政府,改為特區,變成台灣特
: 區或中華台北特區,如果你想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或許你也不排斥),那另
: 當別論;但扣除台獨派不列入計算,不想成為中華人共和國的中華民國的國民就要開
: 始想一想,我所說的,是不是有極大的可能性?
: 若有,那麼,就該支持馬英九下台。
法律有位階沒錯
但緊急命令位階沒跟憲法一樣高
憲法位階高過一切法律
憲法授予總統在立法不及的情況之下
發布緊急命令
先執行法律再補立法
緊急命令會跟災防法一樣高
而不會跟憲法一樣高
--
如果你喜歡懷念[味全龍]
請光臨Dragons
如果你也是喜歡["洋基"]
請光臨NY-Yankees
如果你喜歡我的[文筆]
請光臨http://dreamyskyblue.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4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