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mysky (98/2T醫勤士)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建議] 唉,馬英九還是下台好了~
時間Sat Aug 22 21:22:27 2009
※ 引述《tomanderson (大頭)》之銘言:
: 趙守博表示,災防法中對災害的應變,只規定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得徵調相關專技人員協
: 助救災、劃定一定區域範圍,製發臨時通行證,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等。但災
: 防法中對於重建階段相關計畫可以免受公債法、預算法、國有財產法、土地法等限制,以
: 及必要時停辦選舉,還有受災子弟兵役問題等,並無規範,這部分仍須有緊急命令的依據
: 。
: 此外,趙認為,若發布緊急命令,可喚起民眾的危機感,認為政府是將救災當成非常時期
: 、非常事件在處理,如果在救災初期就失去民眾信賴,後續重建要如何恢復民眾的信心。
: 對馬承諾將成立災害防救署,趙不解說,馬的檢討作為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災防法
: 中明文規定內政部應設消防及災害防救署,過去為何沒有做,馬要追究清楚,未來成立災
: 防署,消防署目前的業務怎麼處理,更要清楚交代,畢竟台灣平時發生的火災災情往往相
: 當嚴重,如果不做為業務分工整合,勢將再度引發民怨。
: ~~~~~上述是趙守博講的~~~~我聽進去了~~~馬聽進去了嗎還在護航的聽進去了嗎?~~~~~~
因為趙守博是
藍的窩裡反
所以你就信了嘛?
回頭來說
趙守博提到災防法沒有針對重建免受公債法、預算法、國有財產法、土地法等限制
就災防法而言沒錯
可是我國還有
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M0110015
今年的7/30號公佈的
其中第二條就寫到:
各級政府為安置受災戶需要,借用公有非公用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
者,得經管理機關同意後先行使用,再行辦理借用手續,不受國有財產法
第四十條及地方政府公有財產管理法令之限制。
其餘的許多條都規避掉了許多上述四法的限制
有這麼一部專業的法律
請問到底有什麼需要緊急命令?
不要自己不查資料
看到有人意見跟自己一樣
然後又是藍營的就見獵心喜
我只針對『緊急命令』一項
目前多項證據顯示其實我國不需要緊急命令來補充法條不足
而緊急命令不應該具有宣示的效用
他是法律不是廣告
這點跟我堅決相信屏東縣縣長縣政府
要為屏東的災情負上最大的責任一樣!
補充我國土石流相關法條:
農田水利設施天然災害善後處理辦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J0110023
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 修正)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M0110011
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M0110011
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 (民國 98 年 01 月 22 日發布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T0020059
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民國 98 年 03 月 16 日發布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M0110014
災害應變徵調徵用徵購補償或計價辦法 (民國 97 年 11 月 14 日 修正)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D0120015
結合全民防衛動員準備體系執行災害防救應變及召集實施辦法 (民國 90 年 08 月 27 日發布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D0120018
風災震災重大火災爆炸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民國 90 年 06 月 01 日發布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D0120017
申請國軍支援災害處理辦法 (民國 90 年 08 月 27 日發布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D0120020
不是法律系的不會自己找資料阿
懶惰
不懂又愛吵
: 再轉一篇
: 法匠馬英九,徒法不足以自行懂不懂?(2009/08/13 00:22)
: 陸念慈
針對此篇我還是反對緊急命令
管他是因為藍還是綠
而是我看不出來有什麼法條不足需要發布緊急命令!
請要求發布緊急命令的人
說出有什麼事情執行起來不順需要發布緊急命令?
發布以後颱風來中央軍方全面接管地方政府
強制地方政府實行防災預防
軍方說得就算!
軍方叫你地方去做什麼就去做什麼如何?
因為沒有這一項法條
所以我支持總統發布緊急命令
命令軍方接管地方
然後立法院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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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5.1.143
※ 編輯: dreamysky 來自: 219.85.1.143 (08/22 21:29)
→ larusa:反正各有所執 不過屆時等監察院調查完 就會 59.127.143.244 08/22 22:22
→ larusa:有監察院方面對是否需發佈緊急命令的見解 59.127.143.244 08/22 22:22
→ larusa:到時在參考看看吧 59.127.143.244 08/22 22:23
→ Xellose:監察院也不敢打老虎吧?再抓隻余文就解決了 220.134.137.92 08/22 23:27
→ dreamysky:監察院打不打老虎跟緊急命令沒有關係 219.85.1.143 08/22 23:30
推 tomanderson:聽不懂別人寫的聽不進就別回還以為你 114.32.229.169 08/23 02:43
→ tomanderson:很行喔,法規資料庫關鍵字土石流跑一 114.32.229.169 08/23 02:44
→ tomanderson:堆然後列出來,阿請問你列的都是事後 114.32.229.169 08/23 02:44
→ tomanderson:的處置辦法,然後呢?救災只要事後收屍 114.32.229.169 08/23 02:45
→ tomanderson:體,活的人給安置這樣嗎?跟馬想法一樣 114.32.229.169 08/23 02:46
→ tomanderson:還堅信屏東縣政府要負最大責任呢?憑感 114.32.229.169 08/23 02:48
→ tomanderson:覺嗎?三尺之冰非一日之寒,誰的責任呢 114.32.229.169 08/23 02:49
→ bimmers0:大災一來救人如救火.太多法條.等挖屍体? 68.5.248.156 08/23 03:21
→ bimmers0:法條你們慢慢瞧.總統我自爽.馬的可下台了 68.5.248.156 08/23 03:22
→ zickww:我想問的走完這些災後細則要蓋幾個官房簽章 60.245.117.9 08/23 16:53
→ zickww:列出這些行政規章不過更加證明災建程序繁複 60.245.117.9 08/23 16:55
→ zickww:多頭馬車,跟既定的官僚思維與馬得限縮認知 60.245.117.9 08/23 16:57
→ dreamysky:救災是用災防法阿~ 219.85.132.156 08/23 18:02
→ dreamysky:不要為了緊急命令為贊成而贊成 219.85.132.156 08/23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