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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donM (冬天的愛德格)》之銘言: : 單就你提出的 中正紀念堂組織法做個亂入 行政不需要依法? : 事實上這個例子正間接說明了所謂 藍色意識形態的社會 : 今天在一個白人佔有70%以上的社會 : 假使他定了一條法律 有色人種與狗不能進入餐廳 : 你可能會絕得這條法律很不合理 但是在這種社會下 他就是無法改變的 : 這條法律的作用為何 對於整個社會是否利大於弊? 是否尊重人權? 都不重要 : 因為是白人意識形態的社會 : 回到中正紀念堂 : 當初蓋了這棟建築物 是否有更好對社會更有利的選擇? 拆了之後有沒有更好的選擇 : 既然已經蓋了 那我退一步討論 如果繼續保留 我們花的納稅錢 : 以這種方式來管理這棟建物是不是最符合效益的作法 有沒有更好再利用的方式 : 國外歷史建物再利用的方案很多 建築師有著這樣的自由度去發揮嗎? : 甚至開國際標競圖嗎 : 是不是很多的可能性 都被所謂的中正紀念堂組織法 限制住了 大哥!你說得不是可能性! 而是浪費... 你討論過有利的選擇嗎? 還是單純想打掉在蓋一座新的類似紀念館的建築物! 效益在哪裡? 我打掉總統府在蓋一座新的介壽館. 不叫做更有利益啊!? 要有利益要提出更有利益的地方啊... 我用組織法是提醒你~凡事按法... 既然有法就是依法行政! 納阿扁身陷政治獻金...龍潭弊案! 海外洗錢! 目前還有準備的第二次金改弊案! 我蔗些不是要來強調阿扁有沒有罪... 而是DPP也沒權修... 閣下敢不敢繼續"限制住可能性"的論調? 大概會說我跳針吧! 不過請不要針對組織法就一籮筐的話!? 難道法律挑者遵守? : 我不是要說把名字改成狗屁的自由廣場就會更好 或是國號改成台灣這個國家就會正常化 : (要扣我帽子我也沒輒) : 你說 修法不就好了 聽起來是很簡單 但是DPP不就是修不了法才硬搞造成混亂嗎 你修不了怪我嗎? 還是以後是法律無誤? 大家要就直接嗆明嘛! 法律要不要遵守一句話? DPP不能修法就可以亂搞? 你知道現在有多少政黨也沒能力修法嗎? 搞半天我也沒能力修法! 大家就可以亂嗎? 先搞清楚法治社會的定義好嗎? : 因為這是個藍色意識形態的社會 這跟DPP做的對不對毫無關係(或許錯了才流失更多選票) 同上! 我要求依法行政! 就跟藍色型態有關! 誰扣誰的帽子! : 假設 今天真的有一個更好(評估後對整個社會有著正面意義)的方案來面對中正紀念堂 : 但是與這些多數立法委員的政治利益不符 還不是照樣被擋在外頭嗎 : 如果這真是個綠色意識型態的社會 : DPP不管要做什麼 立個法 名又正言又順 還不輕鬆得意嗎 當然變成這樣真的好嗎 : 我不認為的 : 民主需要成熟的選民 大家共勉之 不能修法是你家的事! 法律規定就是規定! 豈允許你不能修法就胡搞瞎搞? 大家一句話~法律要不要遵守? 再者~更多的利益,在哪裡? 誰提出在哪裡了? 什麼都沒有... 卻說反對者都是藍色意識形態? 論述哪出來! 好在哪? 壞在哪? DPP不能修法? 關你我什麼事啊! 到底是以國家利益為優先? 還是DPP為優先? 拜託! 還成熟選民共勉之咧... -- 永遠忘不了8歲我轉學那天!班上女同學哭哭啼啼的跑來我家。 滿臉淚水的對著我說:你轉學了那我呢?我該怎麼辦呢? 我也無可奈何!只能看著她發楞。 我媽還出來打圓場:你們都還小嘛!以後就會好一點了。。。 女同學:藍豬轉走了,那以後就變成我是最後一名了啦!嗚~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97.113 ※ 編輯: iambluepig 來自: 61.63.97.113 (10/09 17:48)
danish:法律是多數人定的 203.73.49.61 10/09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