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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Jupiter (啞巴)》之銘言: : 你太激動了.... 是嗎? : 南韓在我們的傳統觀念,的確是蠻會耍賤招的,但對於這件事而言, : 鄭大為並沒有問題,他提到擊中的時候聽到蠻大的聲響,因此判定認 : 為是擊中護具才有可能有這麼大的聲音。我覺得還蠻有道理的,而且 : 就算鄭大為耳朵長包皮聽錯了,也不可能其他三位副審都一起聽錯, : 當然,可以查查其他三位副審是不是都是南韓籍。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10/today-sp2.htm 這表示你並沒有看比賽的影像檔。 : 而且,南韓對於驗傷單的反駁,說誰知道曾喉嚨的傷是新的還是舊的 : ,是南韓選手打的,還是你們自己加上去的,老實說這也蠻容易各說 : 各話的,如果大會真的因為這張驗傷單而改判曾贏,南韓如果依此抗 : 議,大會又如何證明這個傷是誰造成,是何時造成的?依我看,改判 : 很難。 都已經說過了,在八卦板也提到過了。 1.由上而下的攻擊是要扣分的。 2.沒打在護具區的攻擊是違規的。 3.合規則的攻擊是要打在護具上 紅/藍 色的位置。 4.位置是在自掖下至骨盆上方『有護具覆蓋』處。 鄭一開始說自己只用聽的然後問別的裁判有沒看到後才按得分鈕。 然後又改口說是打在『喉嚨與護具之間』的位置,說這是灰色地帶裁判憑主觀給分的。 現在已經踢爆這不是灰色地帶,而是犯規的攻擊該被扣分的。 規則中表示,因受到『被扣分的攻擊』而無法比賽的話,判攻擊者輸。 所以,重點是在於現場影像中,韓國選手擊中的部位。 台灣的影像很清楚的能看到韓國選手擊中的部份是違規的。 鄭大為這麼篤定的話,他只要拿出大會四台中,有三台拍到的影像來公布,就能擊沉曾志 朗與我等『不理性群眾』了。 為什麼不拿出來,只能一直接電話,讓自己的韓籍妻子承受巨大的壓力? : 鄭大為真的有錯,也是錯在對於曾志朗那些多餘的發言,對於判決, : 跆協也沒說鄭是因為判決錯誤而被停權三年,我想跆協也不敢確定判 : 決有問題吧! 連自己家的裁判都搞不懂規則亂扯一通了,跆協有什麼立場再去討公道? K兄要反駁也會引經據典找網頁了,鄭大為不去跟大會調影帶來公布他認為判決合理的依據 ,又是為了什麼? 不能說的秘密嗎? -- ◆ 你不夠無恥喔! (可按 i 查看限制) [按任意鍵繼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49.44
iambluepig:這個我要緩頰...灰色邊緣... 61.224.100.181 12/13 16:08
誰跟你灰色邊緣,或是一瞬間的事。 事後的重播,慢動作,截圖,台灣提出來了,那大會與鄭大為的反駁在哪裡? 嘴砲加無視嗎?
iambluepig:拿這樣來砍老鄭..有點過火! 61.224.100.181 12/13 16:09
有什麼好過火的?連WTF規則都搞不清楚的,被停權是剛好而已。 嗆聲說要當全民公敵的時候是怎麼說的?不是說四台有三台拍到可以供判決的影像嗎? 嗆到最後拿不出來被罰了又在哭哭不公義了。 把影像拿出來先,嘴砲是無用的(而且也被踢爆了)。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49.44 (12/13 16:19)
oodh:場外插一句 台灣就是小 也不敢喊個下屆退賽抗 203.69.237.11 12/13 16:33
oodh:議,要是我是國台辦 一定沒事跳出來向聯盟施 203.69.237.11 12/13 16:34
oodh:壓,到時候改判 看這個人情做多大... 203.69.237.11 12/13 16:34
oodh:可見中國人多也沒多幾個精明的官 203.69.237.11 12/13 16:34
中國有句話說得好:一黑二黃....呃,不是這句。 是這一句才對『一等洋人二等官,三等少民四等漢。』 韓國可是外國人呢,台胞的話,等解放之後不知道還會剩多少。 主審可是中國籍的,但他跟鄭大為一樣,都不瞭解主審應對攻擊鎖骨以上部位判扣分的。 主審沒判犯規,副審聽到聲音就按鈕(曾踢到護具的聲音,韓國選手擊中的是喉嚨與護具之 間的位置,按照這樣的描述是不會發出擊中護具的聲音的唷^_^),然後曾就GG了。 如果中國要幫台灣的話,事後就要處分主審了。 台灣人感恩多少還沒個底呢,就得先被笑自婊的窘樣了。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49.44 (12/13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