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ka1aka (無恥,韓國 傻傻分不清楚)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鄭大為辱罵曾志朗 遭停權三年
時間Sun Dec 13 22:31:12 2009
※ 引述《KJupiter (啞巴)》之銘言:
: ※ 引述《shaka1aka (無恥,韓國 傻傻分不清楚)》之銘言:
: : 是嗎?
: : 這表示你並沒有看比賽的影像檔。
: 嗯!!的確!!
當時新聞的報導都有節錄,去看一看吧。
YOUTUBE或我提供的連結裡也有。
: 我又不懂跆拳規則,我只是單純用邏輯判斷。
: 1.鄭大為聽到蠻大的聲音,按理說鄭沒必要為此說謊,既然有蠻大的聲音
: ,按正常邏輯,應該是打到護具,而不是喉嚨。
前文說過,鄭大為一開始是說他只聽到聲音沒看到擊中部位就按鈕。
後來又說擊中的部位是『喉嚨與護具』間的灰色地帶。
都被踢爆了,你的邏輯是從哪裡生出來的?
憑 感覺™ ?
: 2.如果是擊中喉嚨這個要害,以他們這種練跆拳多年的選手,曾應該是會
: 喉斷升天,而不是暫時休克。
你沒看影像檔也沒看我回應q1234的說明。
韓國選手的手肘沒直過,在公視訪問鄭大為的部份就有說明,鄭大為也有實際演示他所
見的南韓選手攻擊模式。
而南韓選手向前閃躲曾敬翔側踢同時出拳,在近距離之下自然無法打出最大的力道。
也因此曾敬翔才逃過死劫。
: 3.主審為中國籍、四位副審分別為南韓、台灣、香港及澳門,下判決只要
: 一秒之內,主審不能給分,只有四位副審可以,但四位在第一時間同時
: 給了南韓選手分數,有何道理中國、臺灣、香港、澳門一起婊台灣選手
: ?!同時看錯、聽錯?!我覺得機率很低。
: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150815/IssueID/20091210
主審是抓違規(扣分)的部份。
主審不抓,那違規攻擊自然就變得分。
d.故意以手攻擊對手臉部
任何做出下列行為的選手,應處以 Gam-joem (扣分)罰則,裁定權責在於
主審裁判:
-
出拳的位置是高於肩膀以上的。
合法攻擊的範圍
軀幹:以拳,腳技術攻擊
護具保護軀幹之部分,為合法攻擊.但嚴禁攻擊脊椎部位.
頭部:只允許用
腳部技術攻擊攻擊
鎖骨上方之區域.
解釋#3
軀幹:由
護具所覆蓋的自
腋下到
骨盆之間的範圍,是合法的攻擊部位。
那K大可以看一看影像檔或是圖片,哪個地方是『喉嚨和護具間的灰色地帶』?
這樣的灰色地帶,是在鎖骨上方呢,還是鎖骨下方?
要說主審加『四位副審』都看錯與聽錯之前,先看看抓這個違規的權力是只有主審才有呢
,還是副審也有,比較不會自婊。
: 4.然而,曾的確有喉嚨受傷的驗傷單,我想台灣應該不會那麼賤自己先裝
: 昏,再在送醫途中在自己的喉嚨加上傷痕,且當地醫院應該不可能替台
: 灣出假的驗傷證明。
彷彿現場主審加四位副審與在場醫務人員都無法判斷曾敬翔是真昏還是假昏一樣。
彷彿當地醫院可以隨便亂送,醫生診斷可以隨便亂開一樣。
看看高雄世運會的配置,哪國可以從中弄假的?
你的邏輯就這麼強大,強大到台灣為了搞這面金牌要用這種一戳就破的爛招嗎?
: 所以個人判斷,應該是擊中的位置應該是喉嚨下方的護具,攻擊的拳頭是
: 會動的,被攻擊的護具也是會動的,護具先抵擋了大部分的衝擊(所以產生
: 很大的聲音),且改變了拳的方向往上移動,造成餘勢攻擊到喉嚨(所以也
: 產生了曾喉嚨的傷),至於這樣該不該扣分,我不清楚。
連比賽影像檔都沒看,就能想當然爾地來護航呢,天橋底下不找你去說書真是太可惜了。
真要如你想像的這樣,鄭大為又何說明是在喉嚨與護具間的灰色地帶?
規則都列出來給你看了,你不看就直接用你的感覺當邏輯來自由發揮...
: : 都已經說過了,在八卦板也提到過了。
: : 1.由上而下的攻擊是要扣分的。
: : 2.沒打在護具區的攻擊是違規的。
: : 3.合規則的攻擊是要打在護具上 紅/藍 色的位置。
: : 4.位置是在自掖下至骨盆上方『有護具覆蓋』處。
: http://tinyurl.com/yeqvsq4
: 關於第1點,八卦版我不清楚,而你給的規則,似乎沒說這樣是要扣分的。
: 至於第2~4點,也是這次事件的爭議,有沒有打在護具上。
第十二頁 第十一條 合法技術與有效範圍
1。定出正拳與踢技的定義。
2。定出踢技可以攻擊腰部(骨盆)以上的位置,正拳攻擊腋下到骨盆間的位置。
3。定義頭部(鎖骨上方)。
第十八頁 解釋 #3 應判罰扣分之違規動作
d.故意以手攻擊對手臉部
任何做出下列行為的選手,應處以Gam-joem(扣分)罰則,裁定權責在於主審裁判:
-出拳的位置是高於肩膀以上的。
這部份是要寫給你幾次,你才會看到呢?
鄭大為在演示南韓選手的動作時,也很明顯地作出『高於肩膀』由上往下的出拳模式。
給你影像圖片都不看,只會憑感覺在想像的嗎?
當然,鄭大為完全不提這樣是違規的,也不提這樣的違規是主審的裁判責任,他本身沒權
力抓這個違規,但身為國際裁判連這樣的規定都不知道,停個權是很正常的。
: 我提的不是跆拳道協會討不討公道的問題,而是他們看完文件、影帶
: 之後,對於鄭大為停權處分的理由,不是不懂規則、亂判,竟然是對
: 曾志朗言論失當?!
因為還要去跟大會調『不允許現場公佈』的側錄帶啊。
那就只能就能處理的部份先處理啊。
台灣手中的影像與圖片是支持台灣方面的說法的,而大會又不接受台灣的申訴卻又不公佈
現場四台中,有三台記錄到的影像以昭公信,台灣當然要繼續據理力爭。
搞不懂規則的,反而協助大會打壓台灣爭取權益的鄭大為,被處分是很正常的啊。
又要罵曾志朗帶頭作亂,又改口曾是愛國舉動;被罰前說什麼裁罰都接受,停權後說不公
不義要再上訴,哼哼。
: 老實說,我個人認為,曾喉嚨受傷是真,鄭聽到很大的聲音而判斷是
: 擊中護具得分,我也認為合理,畢竟其他的裁判,扣掉一個南韓,其
: 它中港澳台四個裁判,沒道理一起看錯,一起婊台灣。
因為違規裁決的權力在主審身上,所以副審不用跟著婊台灣,主審放無視的大絕就行。
這原來要去電八卦板可能又要來硬凹的某P,既然你先問了就先跟你說。
不過他沒來看這一篇的話,自然會繼續挖坑給自己跳。
: 我的重點,曾是倒楣,被擊中一個模糊的地帶,對於旁邊聽到、看到
: 的裁判,認為是擊中護具,而看影帶,有些角度會認為是打到喉嚨,
: 不會認為是拳頭打在護具而凸去(台語),順勢攻擊到喉嚨(再說一次,
: 這樣非故意、非本意、意外攻擊到喉嚨,我不知道這算不算犯規)。
: 以這樣的情況,來判鄭大為三年的停權,個人以為太重,因為他只是
: 嘴巴有問題,不是專業有問題。
你影像檔沒看,規則也沒讀,憑你的感覺™與邏輯就能自由發揮了。
那又如何來評論鄭的專業是否出了問題 ?
當然,如果以離地25-70公分的角度來看,南韓選手擊中的部位就很像是胸部了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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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ser1ohn:神器「我感覺™」,果然是天下無敵 59.113.135.52 12/14 02:08
推 airmike:我只能說要替裁判講話 就只能說對手要不是 140.113.214.81 12/14 11:24
→ airmike:真的如此好運 不然就是練過金蛇纏絲手 以 140.113.214.81 12/14 11:24
→ airmike:最快速度擦到護具上緣後 順勢垂向喉頭 如 140.113.214.81 12/14 11:25
→ airmike:果這招灰色爛招不列入犯規的話 很好 以後 140.113.214.81 12/14 11:25
→ airmike:各國選手都練這招致命擦板拳吧 140.113.214.81 12/14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