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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aka1aka (Por Una Cabeza)》之銘言: : OIE本身依WTO規則,是不能有歧視性作法的(在無法確認BSE影響前就訂出禁制)。 : 因此在此先決條件之下,它並不能去規範『非疫區』、『疑似疫區』與『疫區』間的 : 貿易關係;而如你所見的,一起列在裡面並用未指涉性的方式列出解決方案。 : : 因此站在自身國家的立場上,本來就要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 非疫區的台灣自然是選擇限制美牛進口,才是最有利的方式(避免自身被波及)。 : : 至於當時政府要選擇把自己當成是『疑似疫區』甚至於是『疫區』的退而求其次,那 : 本來就是喪權辱國的錯誤作法。 : 你若是自認當時台灣已是疫區,自然開放美牛就不會影響台灣日後的評比。 : 但現實就是,台灣當時非疫區。 2004年,在OIE認定,台灣與美國各自的評等是什麼?! 2005年,在OIE認定,台灣與美國各自的評等是什麼?! 你給的資料中,這兩年,台美好像同為擺脫狂牛症感染的國家。 : 隔月才修法,所以偷跑不違規? : 這是你對法規的認知嗎,還是在開玩笑呢? 邏輯有問題吧?! 1.台灣政府怎麼知道隔月要修法?! 2.就算知道要修法,又怎麼能確定隔月要修的法,OIE所有的會員國會同意?! 不會延宕到2006、7、8.......N年? 3.還是OIE的法律是台灣立法院在修的?! 照你對法規的認知,那現在馬政府直接就可以跟美國講,不好意思台灣政 府夢到2010年OIE要修更嚴格的法,所以,我們不能通過美國牛肉來台灣, 等2010年到,又跟他說,不好意思,又夢到2015年OIE又要修法,等到時修 完法我再開放,可以這樣嗎?! 何時的案子就是用當時的規範,這邏輯你有問題嗎?! : OIE規範是不得有 確認/疑似 BSE案例。 : 那你引用的新聞,OIE當時就說了美國送疑似案例給OIE了,那麼台灣美牛是什麼時候 : 被『暫時停止』的? : 而這段時間的美牛,有全面檢驗呢,還是裝死當成安全肉在賣? : 符合OIE規範? 2004年,在OIE認定,台灣與美國各自的評等是什麼?! 2005年,在OIE認定,台灣與美國各自的評等是什麼?! 你給的資料中,這兩年,台美好像同為擺脫狂牛症感染的國家。 你認為美國牛肉的檢驗,哪裡不符合OIE2004年的規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2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