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Jupiter (啞巴)》之銘言:
: 請你仔細去看一下各年的牛海綿狀腦病(狂牛症)的專章,看看哪裡告訴
: 你,可以直接拒絕的?!
各年?
我們在討論04-05年而已吧?
04年的相關條文我列給你了,而05年多的改變,讓OIE評論為"這在修改原先OIE規範前
,是不可能的事。"的那個 g 項條文也列給你了。
以上那麼多不同年的部份,請列出你所主張的"重點"吧:)
: 內容部分節錄:
: 『When authorising import or transit of other commodities listed in this
: Chapter, Veterinary Administrations should require the conditions
: prescribed in this Chapter relevant to the BSE risk status of the
: cattle population of the exporting country, zone or compartment.
: Standards for diagnostic tests are described in the Terrestrial Manual.』
: 何謂conditions?!這是OIE的專有名詞,在告訴你,什麼情況下,該有
: 怎樣的限制,怎樣的衡量標準,全都是有相關的OIE規定,相關的風險
: 評估、檢疫標準、狂牛症國家風險等級的標準等等。
所以請提出04年的標準中,你所主張的部份先吧。
難道你要用05、06、07、08、09年的規定,來為05年修規前所採行的04年標準來辯護
嗎;還是說這些"commodities"裡,有哪邊與我先前所說明的部份有所衝突呢?
: http://www.oie.int/Eng/press/en_040109.htm
: The OIE standards on BSE:
: a guide for understanding and proper implementation
: 內容略述:
: 肉品的交易,什麼樣等級風險的,就怎樣的限制/措施,風險越高,限
: 制越多,措施更嚴格,只要通過OIE所規定的標準/措施,就能得到安全
: 的肉品,就能安心貿易。還有告訴會員國,不要亂加限制/禁止國際標準
: (也就是我OIE)所沒有提到的動物或動物產品。
04年,OIE的 標準/措施 是 什 麼 ?
我們就在談牛與牛肉製品,並沒有與貓羊貂等搔癢症或豬及家禽等研究中不會得到相
關疾病的動物,有其他相關吧?
: 總結:
: 我整篇的重點在說,限制/情況/衡量,是OIE的法律名詞,不是會員國
: 愛怎樣就怎樣,想限制就限制,想亂評估就亂評估的。
但是,麻煩你在列了一堆網頁之後,請把你主張的 OIE標準/措施 列出來吧。
還是說你找到了哪裡的 OIE標準/措施 裡是與我之前說明有關04年規範的那部份條文
,有更高優先的說明呢?
: 限制什麼、依據什麼情況、怎麼評估,OIE都有其規定和依據的標準,只
: 要通過OIE這樣的規定,進口國就不能限制。
04年到05年OIE大會修規將去骨無BSE 病例/疑似病例牛肉列入無須設限之前,OIE的規
範/標準/措施,是否就是我所列出的那部份呢?
而扣掉奶製品、牛精/胚胎、不含頭部的毛皮、及前述物萃取的明膠及膠原、不溶雜質
在總重0.15%以下的牛油(不含蛋白質)、不含蛋白質與脂質的次磷酸鈣;除了上述物件不能
設限外,其他都是能設限的。
這部份,依據我所提供的來源、原文摘錄以及中文說明;與你想主張的部份,是該遵
守誰的呢?
麻煩你摘錄一下你想主張的部份,可以嗎?
: 出口國想怎麼高於國際標準(OIE),來告訴進口國說他們的肉品是有多安
: 全,那是他家的事,但不能低於國際標準,否則進口國可以不進。
: 進口國想怎麼低(隨便)於國際標準(OIE),來要求進口國的食品安全衛生
: ,那也是他家的事,但不能高於國際標準,否則,這個叫做貿易障礙。
那這個『國際標準』,也就是你我爭論的重點;既然你無視我列出的那些部份,想必
你可以列出支持你證據的部份。
那麼,04年OIE規範中,台灣不能選擇『進口國可以不進』卻得先於05年OIE規範修改
之前進口美國牛肉的OIE條文是?
: 想拒絕美國牛肉可以,但請告訴美國政府,他們的牛肉哪裡違反了OIE的
: 規範,他們的牛肉不是安全衛生的。
之前就說過了,因為不能訂定歧視性條款,所以在這個部份,當時OIE是用概括的方式
來將各國、各類疫情、與各類因應方式全數列出。
台灣以當時(現在仍是)無BSE病例出現的國家來對其他已傳出(疑似/確認)BSE病例,甚
至於發現vCJD病患的國家來作出限制,本身就是最有利的選項。
而重點是,當時的條文並沒有去作出更細的劃分;也就是說你想主張的台美同級,或
是相關的分類,都不會影響台灣依據OIE規範,去限制美牛的進口。
美方依此條款的概括性條列來主張它的最有利選項,主張即便美國已出現病例,但OIE
中規定可以去設置相關措施提高安全性與降低食用者患病的風險,要求台灣開放進口。
台灣亦當如此,依OIE規範中對於當時並不在禁止設限名單中的『鮮肉及肉製品』予以
直接限制其進口;而這是符合OIE規範並不會造成所謂貿易障礙的。
而你本篇想主張的部份,卻是現今台灣在OIE規範已將美牛當作安全的情形下,台灣卻
修法以時間(距離前病例10年)來設限而產生貿易障礙下,所遇到的問題。
卻不是當年OIE規範中,台灣可選擇限制其進口卻反倒是開放美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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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 物 對 主 人 的 定 義
你給我食物!難道你是神? 你給我食物!難道我是神? 你給我食物!這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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