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yMarc (瞧!這個人!)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問題] 馬英九無能
時間Sat Jan 16 18:31:49 2010
我個人認事用理SOP如下:
1.確定判斷標準(大前提)
EX:P→Q若P則Q
或P<—>Q若且惟若P則Q
.....etc
以無能而言,需先決定X→無能
則X的概念是什麼
射程範圍多大
做這樣的定義是否具正當性
2.對事實詮釋(小前提)
事實是否落在大前提之中詞的射程範圍內
3.做出結論
以上是最簡單的三段論
實際上運用則會是複合式
一個中間結論可能是下一個推論的前提
一個前提可能是之前做成的結論
牽涉到人的歸責時,則運用類似刑法二階論
非價(刑法上則是不法)
有責
在這種環環相扣的論述中,關聯性、因果關係、期待可能性、規範上應為義務等等
會是非難一個人的構成理由中不可或缺的
誠然,論述不可能把思維過程的邏輯序列完美表達出來
因此,檢驗他人言論時
藉由概念涵攝、詮釋,觀察是否有某一個環節失落
如果跳躍得太厲害或是根本性欠缺具體內涵(空泛指責)
就準備好進行火力覆蓋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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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32.84
推 downtoearth:............... 113.83.119.4 01/16 21:52
→ downtoearth:如果這篇文訴求的對像真的想以邏輯來 113.83.119.4 01/16 21:53
→ downtoearth:發文或回文,那這篇文就不需要發 113.83.119.4 01/16 21:54
→ CrazyMarc:作為18130,攻擊反智的理由書 123.193.32.84 01/16 22:14
→ CrazyMarc:作為攻擊方法,主要分真假檢驗和推論有 123.193.32.84 01/16 22:15
→ CrazyMarc:效性檢驗,理由是批判的正當性所在 123.193.32.84 01/16 22:16
推 dreamysky:這篇你確定XX看得懂??? 112.104.208.75 01/17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