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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mc0038 (Ken)》之銘言: : → IBIZA:你的意思是那些領了發還地的都是笨蛋嗎? XD 60.248.201.66 07/01 18:21 : 不,我只想說領發還地沒有你說的那麼賺 : 你光當地公告農地價就錯了,公告現值是1w3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WG_QlyKr6U
: 公視特派員 大約在五分鐘的地方有提到 時間點沒講, 多少錢都是隨便喊 一萬三跟三萬多這兩個數字 是區段徵收前還是區段徵收已經敲定, 農地已經開始漲的價格? 4000-10000是新聞裡頭竹南鎮房地產林姓仲介業者說的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 201006230287&pType0=aLOC&pTypeSel=0 另外這裡有一個東森房屋的專欄, 說苗栗南庄的農地每坪6000-10000元 http://www.etwarm.com.tw/subject/thsrc/article_detail.php? article_oid=804&path_oid=45 : 政府準備AB兩方案去收購你的土地 : A方案你會得到1:0.46的比例 一坪五萬來計算會等同於一坪拿到2.3w(依照你的邏輯) 2.3W的現值, 開發後再double : B方案你一坪只能用公告現值1w3換到現金(公告現值) : 那麼選擇B方案的人為什麼不能抗議太少 : 今天他們是被徵收,你怎麼可以反過來說誰叫你們要選B不選A : 最起碼被徵收的人有權力要求兩方案得到差不多吧 1.覺得B方案太少, 大可以選擇A方案, 賺得多得多 2.如果是真的想選B方案, 但是覺得補償太少而反對的人, 我倒覺得抗議還有道理  但是今天這些人是嗎?不是吧  今天這些人大多數明明就是選了A方案, 然後又想多拿一點  所以雖然選了A方案, 但不去登記, 看能不能多要些糖吃  結果想不到吃雞不著蝕把米, 沒多要到補償, 反而沒了分地資格  才反過來吵要提高現金補償, 要重開協商、價值重估  如果可以這樣做的話, 那是不是以後大家都這樣玩就好嗎? 3.其實現在地方政府作區段徵收, 都傾向用以地換地  一方便動輒幾十億元的徵收費, 會排擠到徵收後的開發費用, 甚至可能根本拿不出來  以地換地幾乎不用成本, 而且開發案土地變更後通常價格都會暴漲, 民眾也樂得換地 所以, 現金補償條件遠低於土地補償, 這在區段徵收是正常的情況 : 你這不倒因為果嗎 選擇登記的自然就同意這比例(當然前提是他們完全清楚) : 不選擇登記的當然就是不同意 : 最後不同意出來吵這不是很正常嗎... 我只問你一個問題 縣政府公告說一坪換0.46坪 如果你只能拿到0.2坪, 你會不會同意? 也許有人會傻傻的同意 但是136公頃的地主裡面, 有超過100公頃地主同意 你認為這些人都是被騙了? 何況這裡頭還有四十幾個人前幾天跳出來反對那些抗爭的人 希望政府早點整地, 好讓他們可以早點運用他們的抵價地 如果是縣政府騙人, 有可能發生這種事嗎? 更何況縣政府拿出來的土地不就擺在那邊嗎? 一百公頃出頭的地, 可以選擇的地有50公頃 如果說分配比例只有20%, 那其他25公頃是誰拿走了? 如果真如自救會所說, 的確有人只能拿到20% 我覺得合理的解釋就是像我前面說的 政府徵收100公頃, 發放46公頃, 但不一定每個人都是1坪換0.46坪 因為每個人的土地都還是會以土地價值估算能換多少地 46%是一個整體的比例, 但是每個人原本的土地價值不一 原本土地價值高的多拿些, 價值低的少拿些, 本來就是理所當然的 不會馬路邊的地也是一坪換0.46坪, 荒郊野外也一坪換0.46坪 如果某個人的地比較沒價值, 那麼即使平均0.46坪, 他只拿到0.2坪並不奇怪 : 出門前最後一問 : 所以IBIZA你真的認為最後地主能夠實拿46% : 中間不會因為要扣什麼、或是規定怎樣而減少嗎~? 是 不信的話可以問問你身邊有經歷過區段徵收的親戚朋友 我只能說農地被區段徵收換成建地, 幾乎都是大賺 差別只是賺幾倍而已 --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 而是家住在公司隔壁,而我回不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53.187 ※ 編輯: IBIZA 來自: 114.32.53.187 (07/02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