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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er1ohn (虎!虎!虎!)》之銘言: : 用打的錢就會跑出來? : 你贊成國家用肉體拷問取財?我的天啊,你是認真的,還是反串? : 不過還是那句話,就算現在給你打好了 : 反正國家不執行(強制執行,跟拿鞭子來抽反正都一樣,就是一種處罰) : 你就算說脫產要槍斃也還是一樣,都沒啥用 : 我得說,有認真去搞執行面,強制執行就夠了,不認真搞,槍斃也一樣 : 而且國民授權國家機器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拿鞭子抽人民逼人民把錢交出來 : 這種大開民主倒車的事情,我還真是第一次聽到,你真的不是反串或搞笑? 你搞錯了 我並不是說要國家用肉體取財 而是讓人民有更多的選擇 看是要繳錢,還是想要被鞭 這是多民主的選擇啊 政府罰了錢,就只能拿錢 這是不民主 應該讓人民有自由選擇的機會 讓人民在鞭子與錢之間做一個選擇 鞭完就不用繳錢了 對那些嗜錢如命的人民 是多好的選擇啊 鞭完後就不用還錢了啊 所以沒你所謂的肉體拷問取財 民主倒車? 我認為你講錯了一件事 犯錯的人沒有民主的選項 犯錯的人只能乖乖的接受處罰 民主?民主不是給這些犯錯的人用的 犯錯的人就是沒有人權的人 只能接受法律的制裁 依法接受處份 對這些犯法的人還講民主 還滿可笑的 我所謂的犯法指的是確實有證據不是隨便冤屈的那種人 犯了法還不接受法律的制裁 還敢強調民主 我覺的這是不要臉的說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13.215
stevegreat08:說真的 您真內行 61.60.212.162 07/24 22:48
Eventis:"確實有證據不是隨便冤屈"只有天知道. 61.64.152.7 07/24 22:56
Eventis:"刑事訴訟的核心就是我不知道何謂真實"by 61.64.152.7 07/24 22:56
Eventis:洗澡熊. 61.64.152.7 07/24 22:56
mstory:簡單來講,你非法擺攤被捉包,這有被冤屈的220.135.213.215 07/24 22:58
mstory:可能性嗎?現在科技很方便,這要冤枉也很難220.135.213.215 07/24 22:58
Eventis:你預設"*非法*擺攤"這事實,還有什麼冤屈不 61.64.152.7 07/24 23:04
Eventis:冤屈的,都直接預設非法了:) 61.64.152.7 07/24 23:04
Eventis:但攤販的取締一要看地方政府關於攤販輔導 61.64.152.7 07/24 23:05
Eventis:的自治條例的規範,二來形式上的法令有可能 61.64.152.7 07/24 23:06
Eventis:牴觸上位規範而不被法院支持,最後行政罰法 61.64.152.7 07/24 23:06
mstory:在不能擺攤的地方擺攤,是合法的行為嗎?220.135.213.215 07/24 23:07
Eventis:仍然設有不予處罰或免除其處罰的規定,這種 61.64.152.7 07/24 23:08
Eventis:情況客觀上可責,但主觀上未必無冤:) 61.64.152.7 07/24 23:08
mstory:那要不要去高速公路正中央擺攤啊?220.135.213.215 07/24 23:08
mstory:還是去忠孝東路正中央擺攤算了220.135.213.215 07/24 23:09
semicoma:為什麼鞭刑一定能有效嚇阻? 108.14.246.51 07/24 23:15
Eventis:賣彩券就難說,或是挑販就難說,因為有自治 61.64.152.7 07/24 23:21
Eventis:條例直接排除的. 61.64.152.7 07/24 23:21
Eventis:就典型的重刑思想啊:) 61.64.152.7 07/24 23:21
Eventis:這就像政府官員,澄清吏治只要再立一個更嚴 61.64.152.7 07/24 23:22
Eventis:厲的貪污治罪條例就好.治安敗壞的時候就修 61.64.152.7 07/24 23:26
Eventis:法把刑度提高,明天就朗朗清明,歌舞昇平了. 61.64.152.7 07/24 23:26
Eventis:實際上戡亂時期貪污治罪條例還有死刑在,但 61.64.152.7 07/24 23:27
Eventis:看黨國大老,又死了誰? 61.64.152.7 07/24 23:27
downtoearth:空想跟執行的差距,空想誰都會 116.17.61.205 07/25 00:51
downtoearth:但是執行面是否可行,非得有執行過 116.17.61.205 07/25 00:51
downtoearth:的人才能知道 116.17.61.205 07/25 00:51
larusa:樓上 未必 59.127.143.244 07/25 00:59
jsports1:沒有程序法的概念 原PO是典型台灣人 114.45.19.250 07/25 11:27
stevegreat08:所以我說嘛!!台灣司法沒有失敗 61.60.212.162 07/25 12:15
stevegreat08:而是台灣人法律教育失敗啊!! 61.60.212.162 07/25 12:15
stevegreat08:要變法的第一要事 就是讓台灣人知法! 61.60.212.162 07/25 12:16
smayson:台灣的問題是上層結構積弊已久,改革無用 59.115.195.233 07/25 12:46
stevegreat08:那我們可以關版了! 61.60.212.162 07/25 14:21
downtoearth:你的未必就是空想與執行的差距 116.17.61.205 07/25 15:20
downtoearth:沒有那麼多天縱英才 116.17.61.205 07/25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