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yuperfect:憲法不是給你隨便亂用的 24.7.51.21 10/14 02:50
→ ayuperfect:用你的邏輯,我應該有在你家集會結社的 24.7.51.21 10/14 02:52
→ ayuperfect:自由,憑什麼還要經過許可 24.7.51.21 10/14 02:52
→ ayuperfect:非法臨檢全世界都有,不用以為美國就沒 24.7.51.21 10/14 02:54
→ ayuperfect:但非不非法不是你說了算 24.7.51.21 10/14 02:54
→ XSZX:關於集會許可制,之前已經吵過一次了,麻煩閣 58.115.9.242 10/14 06:17
→ XSZX:下要不要先去看看再說? 58.115.9.242 10/14 06:17
推 dawnny:台灣賊頭抓人時 也是會宣告保持沉默權利的 163.20.242.82 10/14 08:40
推 ilgsu:法律憑集會結社的人如果違反其他憲法... 114.39.201.169 10/14 09:09
→ ilgsu:如果是在私人地方,當然隨便你,在公眾地方 114.39.201.169 10/14 09:10
→ ilgsu:則是有妨礙他人的可能,當然不然高興怎樣就 114.39.201.169 10/14 09:10
→ ilgsu:怎樣 114.39.201.169 10/14 09:11
推 P1986625:你有被逮捕過嗎?不然你怎麼知道沒有告知 219.70.185.56 10/14 21:25
→ P1986625:權利?難道是台灣警匪片告訴你的? 219.70.185.56 10/14 21:26
→ stevegreat08:不用說逮捕就連搜索也是.... 61.60.212.162 10/14 21:27
推 P1986625:A又知道什麼是臨檢、什麼是搜索嗎? 219.70.185.56 10/14 21:29
推 semicoma:這會不會比較是執行面問題? 憲法照你的方 96.250.176.102 10/14 21:35
→ semicoma:式補齊了 執行面沒顧到 結果還是一樣吧? 96.250.176.102 10/14 21:35
我覺得,如果是執行面發生問題,那麼靠法律與法院就能解決大部分,
但是如果是根本沒有這些「原則」的概念,那麼執行要如何繼續兼顧?
就好比說,打官司時,你把最高法院判決拿來當作論理依據,
下及法官怕發回,自然會盡量尊重判決,
而當憲法寫清楚了!政府也好、法院也好、國會也好,看到憲法寫了,
也會很怕大法官會宣告違憲,怕就怕憲法不寫明,大法官不能主動解釋,
很多東西不合理,但也只能認了,當然民族性很重要,
所以,更應該寫成明文,告訴大家這是原則!
→ P1986625:你以為沒有權利告知案件送的出去嗎? 219.70.185.56 10/14 21:36
→ P1986625:什麼時候逮捕就什麼時候告知,就依法告知 219.70.185.56 10/14 21:37
→ P1986625:你要說"依我的方式補齊"又是電視看太多了 219.70.185.56 10/14 21:38
→ P1986625:不是啦,亂弄的話,不用律師刁,到檢察官 219.70.185.56 10/14 21:39
→ P1986625:那邊就打槍了。 219.70.185.56 10/14 21:39
誰跟你依我意思,你自己去看看「釋字」,好嗎?
還有,在做筆錄時,你不知道警察有時候會在你後面加字嗎?
這是我上課時,聽警察說的,還不只一個....
事實上只要形式合法,實質根本抓不到,
一方面是為了證據,另一方面是破案績效,這倒是檢察官說的!
律師刁?拜託!很多偵訊時,律師根本無法到場,東弄西弄就把你弄出樓子了!
不然哪來一堆裁定在作這方面的事情?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61.60.212.162 (10/14 21:51)
推 P1986625:抱歉,我離題了一一",不過我是支持原PO 219.70.185.56 10/14 21:42
→ P1986625:的想法,只是對支微末節的舉例有意見。 219.70.185.56 10/14 21:43
→ P1986625:我前面跟你說逮捕,你又扯搜索, 219.70.185.56 10/14 22:19
→ P1986625:現在說權利告知,你又提釋字,你補充的 219.70.185.56 10/14 22:21
→ P1986625:內容是想證明什麼呢?說明釋字怎樣? 219.70.185.56 10/14 22:24
→ P1986625:你只是舉例證明警察之不可信,這有意義 219.70.185.56 10/14 22:26
→ P1986625:嗎?檢察官、法官、律師就是聖人嗎? 219.70.185.56 10/14 22:26
→ ayuperfect:扯憲法扯不夠還再扯個原則勒 24.7.51.21 10/15 02:54
→ ayuperfect:再問一次,我有沒有在steve你家集會結 24.7.51.21 10/15 02:55
→ ayuperfect:社的自由? 24.7.51.21 10/15 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