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irios (手又廢了...走了)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在網路上看到一個民間發起的草案~~人 …
時間Thu Oct 14 06:42:41 2010
※ 引述《stevegreat08 (大厚黑海賊團長---雨燕)》之銘言:
: 美國,是一個拳頭就是一切的國度。
: 這句話就某方面,我承認。
: 但是,這句話有失偏頗,要知道一件事,
: 美國的黑人權利已經擴張過了,甚至還有擴張趨勢,
: 別忘了以前的婦女是沒有投票權,現在呢?
: 美國最高法院作出多少判例,雖然南方總是把「黑」人視作「非」人,
: 但在聯邦,這問題少了很多。
少了很多?是你"感覺"嗎?
也是啦 以前的程度是1000 現在是250 的確少了很多
但是台灣卻只有50
結果你卻再叫說台灣沒人權 台灣沒這沒那.......
: 更早之前,黑人在南方也不能參與陪審團,
: 但是現在南方總是會出現至少一個黑人。
: 這樣如果你們還是沒感覺,那麼我這麼說好了:
: 美國陪審團要做出一致性判決,法官與其他陪審員是無法干涉的,
: 因此以往南方黑人總是被非法拘禁與起訴,然後污陷被殺,不計其數。
: 但是這狀況少了很多。
你"感覺"少很多......這就代表著美國比台灣有人權嗎??
在我看來 挺可笑的.....
: 在台灣,很多法律看似合理,但是卻是不合理,
: 譬如上面有人說的集會許可制!請問憲法說什麼?
: 人民有集會結社的自由,請問法律憑什麼做出「許可」?
: 他國的法律是「報備」,連美國也是!
: 美國人比拳頭,但是絕對無法用拳頭阻止別人說話!
已有板友希望你去看一下以前大家在吵集會遊行的文章了.....
: 美國人比拳頭,但是很少非法臨檢,
: 若真非法臨檢時,法院幾乎是不採用的,
: 在逮捕或搜索時,美國警察總是會提醒那個人三件事,
: 至於哪三件事,請去看影集,這是真有其事。
: 台灣人在進行搜索時、臨檢時、逮捕時,會說嘛
你說的那三件事情 在美國或在台灣有沒有我不知道
畢竟我是良民 沒被逮捕過
不過臨檢喔 很抱歉 美國或台灣的警察都沒講過那三件事
這可是我的親身經歷
: 而且幾乎凡是大官出巡都會巡邏與臨檢,請問這是把人民當成什麼?
: 不就是表明,懷疑人民有罪嗎?
印象中除了總統出巡才會有巡邏跟臨檢吧
院長級或部長級的有嗎?
如果是總統 有巡邏跟臨檢我認為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沒有的話我才覺得害怕哩!!
: 請問,人權基本的概念是什麼,就是人性尊嚴!
: 這是先於自由的!連這個都做不到嗎?
: 另外,憲法第8條說什麼?人身自由吧!請問期限是多少?
: 難道只要具備形式法律要件,就可以不斷羈押嗎?
為什麼不行?
只要有合理的理由 為什麼不行?
不然你以為這麼多的逃犯是怎麼搞出來的
台灣法律太嚴????想太多了吧.......
: 為何我一直強調要寫清楚,因為台灣人就是這樣:
: 法律就是要明文,沒明文表示沒有!
: 所以很多事情,仔細去看會發現根本不合理,
: 甚至社會上的觀感也很不合理!
哪些不合理?舉個例子吧
: 不是法律就一定是對的,不然哪來這麼多「目的性解釋」?
: 憲法把人權的條款一一定出來並加以定義,
: 第一、可以讓立法者明確的立法,至少有法源,沒理由亂定,
: 第二、人民也會知道政府還缺什麼東西,應該要督促什麼東西,
: 第三、長期以來,這會成為一種習慣,至少減低對人權的侵犯。
: 不小得這樣的例子與說法,有解決網友對我的疑問嗎?
好像....沒有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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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1.199.175
推 semicoma:關於人權 外勞表示 96.250.176.102 10/14 06:48
→ ilgsu:其實臨檢有一條釋憲條文已經明白表示人民有 114.39.201.169 10/14 09:12
推 ilgsu:在無危害事證的狀況下拒檢的權利 114.39.201.169 10/14 09:15
→ mapleone:1.是否有危害事證並不是民眾說了就算數。 24.68.49.118 10/14 09:30
→ mapleone:2.拒絕臨檢後警察可以請你回警局查驗 24.68.49.118 10/14 09:31
→ mapleone: 身份。 24.68.49.118 10/14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