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oukoferng:法哲學只唸了半套,而且太一廂情願111.249.183.166 10/14 20:49
那你說的另外半套呢? 這裡可以法哲學的價能為我解答?
人權與社會義務是一體的兩面,憲法是後於人權的,法律低於憲法,這有邏輯錯誤?
人權核心是人性尊嚴,所以尊重他人意思形成,並且尊重人是主體非客體,
這我有認知上的錯誤?
事實上看到的,是實際存在,卻非正確的,
各國偷可以不斷努力促成,然後台灣就在原地踏步?
基本人權社會化,社會權變成基本人權,難道不是人權公約的基本精神?
要嘛!就直接撕毀三個公約,我就沒法講話,如果不撕毀,代表說這就是應該努力的!
一廂情願,指的是哪個部份? 您能說明嗎?
不要學之前某個網友一樣只放話,或者把東西丟出來然後不答!
何況,憲法定義本事原本就應該存在的,法院只是做解釋,
這應該是基本的想法吧! 所以有些國家,釋憲不是大法官獨占!
甚至國回還可以立法推翻大法官或法官判例,不計其數!
所以,我只是把所想的說出來,認為可以做的說出來,
要不要作,就能看我們選出來的人,能否說話算話了!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61.60.212.162 (10/14 21:39)
→ XSZX:看到「多數暴力」就... 58.115.9.242 10/14 21:55
→ XSZX:你就連多數都不想尊重了,更遑論少數.... 58.115.9.242 10/14 21:56
→ XSZX:想要「多數」來尊重「少數」?當然可以.... 58.115.9.242 10/14 21:57
→ XSZX:只不過得要「少數」服從「多數」那一天的到來 58.115.9.242 10/14 21:59
→ XSZX:要知道「多數尊重少數」這句話前面可是「少數 58.115.9.242 10/14 22:00
→ XSZX:服從多數」...... 58.115.9.242 10/14 22:01
多數暴力,本來就是民粹主義!
多數認為因為這是多數權力所以可以剝奪少數人權利,
請問議案是多數決還是少數決?少數能有權力不服從多數嗎?
你自己看看哪一個議案與決定,不是多數決定?
但是少數人的權利呢?當多數利益傷害少數人利益時,
本應做出相當的補償,或者做出衡平的動作,不然政府徵收土地,
明明可以市價1000萬的房子,竟然卻只有500萬的補償,甚至更低,
這種徵收的契約,本應要與對方作成行政契約,又或者要給予事後分享利益的權利。
少數服從多數,人人會說!多數尊重少數,誰說?
除了倫理學會說,法學會說,還有誰說?
所以誰不知道、不遵守少數服從多數,但是誰知道、遵守多數尊重少數?
→ ayuperfect:"任何法律牴觸憲法,是無效的" 24.7.51.21 10/15 03:02
→ ayuperfect:"人人都有自由集會的權利 但是沒有人會 24.7.51.21 10/15 03:05
→ ayuperfect:希望自己家門口被人擠的水洩不通" 24.7.51.21 10/15 03:05
→ ayuperfect:"因此在勞工運動等擠在公司前爭取自己 24.7.51.21 10/15 03:06
→ ayuperfect:權利,是本應享有的" 24.7.51.21 10/15 03:06
→ ayuperfect:"卻不該因為自己享有這份權利 24.7.51.21 10/15 03:06
→ ayuperfect:卻干擾他人的權利" 24.7.51.21 10/15 03:06
→ ayuperfect:阿勒﹖之前你不是說集會結社是憲法保 24.7.51.21 10/15 03:08
→ ayuperfect:障﹑憑什麼還要經過許可? 24.7.51.21 10/15 03:08
→ ayuperfect:"臺灣人本不懂人權、憲法與法律的關係" 24.7.51.21 10/15 03:10
→ ayuperfect:OOXX... 你還是回去乖乖上課吧 24.7.51.21 10/15 03:11
你還是乖乖去上課吧!
集會許可制,是例外限制,不應是原則限制!
級會應該是向警察機關報備說,負責人、大約規模、路線等,
讓警察能夠事前先做好準備,防止暴力衝突。
至於學校等例外的地方,才要經過許可!
報備制,本來就是一種預防手段,你有權集會,但是是後必須要維持秩序與善後,
不要把垃圾留給他人做整理,或者發生暴力流血衝突!
懂嗎!這位親愛的網友,自己去看書吧!或者去修個學士後法律系!
推 avis9:(我)的想法→(我們)選出來的人要不要做 118.171.227.47 10/15 03:58
→ avis9:你覺得你可以代表整個人民的想法嗎? 118.171.227.47 10/15 03:58
推 avis9:你可以用目前社會認可的方式(比方說選舉) 118.171.227.47 10/15 04:02
→ avis9:來證明你的意見 等於多數人民的意見嗎? 118.171.227.47 10/15 04:03
選舉,在我們投票結束後,我們的代表就已經不是我們的代表了,
而是黨的代表。
社會認可的方式,就是靠選舉,那麼就回到上述兩個人的想法,
多數人得到的利益比較多,還是少數人得到的利益比較多?
如果處處仰賴多數決,最後就會變成民粹!
因此,在進行多數決時,更多時候應該先是否能否做成衡平,
譬如更高的共識,又譬如事後的補償等,這才是尊重少數!
民主的價值在於以多數利益為依歸,
這是在防止以前封建時代貴族是少數,但是卻是優勢,為了要保護弱勢才誕生的,
如今當少數人是弱勢時,就應該反過來,多數人須照顧少數人的意見,
而不是一句多數決,就能犧牲少數人的權利,又不是說少數人是罪犯!
因此,民主國家要做的保障弱勢,
誰在同一情況下相對弱勢,法律或政府就要保護誰,
多少議案不是在多數決產生的?這是一個大家都看的現象吧!
所以,我不懂怎有人說,少數不服從多數?
如果說服從來自於心理,那麼多數不應該先打從心理尊重少數嗎?
這是互相的。只是大家只一直在宣傳服從,而我認為這應該要並重!
因此當所有人都特別強調多數決時,我特愛強調「尊重少數」!
不然為什麼總是「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會放在一起講?
難道只需強調前者就夠了嗎?我希望樓上兩個人好好想想!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61.60.212.162 (10/15 12:30)
推 avis9:所以你現在在妄想能夠少數獨裁嗎? 118.171.227.47 10/15 12:58
→ avis9:而且是在你腦內自行補完,來滿足你的幻想 118.171.227.47 10/15 12:59
推 avis9:代表在那一瞬間 還可以證明代表人民的意志 118.171.227.47 10/15 13:01
→ avis9:而你 卻連那一瞬間都沒能力 118.171.227.47 10/15 13:02
→ stevegreat08:唉!我只能說腦袋已經僵固的人, 61.60.212.162 10/15 13:36
→ stevegreat08:只會用自己先入為主的概念去認知他人 61.60.212.162 10/15 13:37
→ stevegreat08:尊重,是最基本的要求! 61.60.212.162 10/15 13:37
→ stevegreat08:多數人要佔少數人的你去死,你死否? 61.60.212.162 10/15 13:38
→ stevegreat08:多數人要少數人的你把私人財產拿出來 61.60.212.162 10/15 13:38
→ stevegreat08:價值1000給你400作補償,你拿出否? 61.60.212.162 10/15 13:39
→ stevegreat08:少數獨裁?你以為少數貴族嗎? 61.60.212.162 10/15 13:40
→ stevegreat08:我說的很清楚誰弱勢就該保護誰, 61.60.212.162 10/15 13:40
→ stevegreat08:只要不是犯罪,就應該充分保護! 61.60.212.162 10/15 13:40
→ stevegreat08:企業家與政黨大老可以直接以少數干涉 61.60.212.162 10/15 13:41
→ stevegreat08:政治,只因他們有錢有勢,其他平民 61.60.212.162 10/15 13:41
→ stevegreat08:就只能眼睜睜的看著自己被侵犯 61.60.212.162 10/15 13:41
→ stevegreat08:獨裁?在議會只不過把少數偽裝成多數 61.60.212.162 10/15 13:42
推 avis9:那請問誰來決定? 如何證明他有權利來認定? 118.171.227.47 10/15 13:42
→ stevegreat08:真正的弱勢少數,誰真正理會過? 61.60.212.162 10/15 13:42
推 avis9:就好像你的制憲草案,經人民制憲會議通過? 118.171.227.47 10/15 13:48
→ avis9:那會議有啥證明,他能代表整個台灣人民意志? 118.171.227.47 10/15 13:50
→ avis9:到最後,如果有機會能公投,不也要絕對多數決 118.171.227.47 10/15 13:51
→ stevegreat08:多數決,是方法,還是價值,搞清楚! 61.60.212.162 10/15 15:20
→ stevegreat08:多數利益所以犧牲少數,那麼多數人不 61.60.212.162 10/15 15:20
→ stevegreat08:抽菸,就完全禁菸?那何必設吸菸區? 61.60.212.162 10/15 15:20
→ stevegreat08:多數人怕得愛滋,愛滋病患不能匿名! 61.60.212.162 10/15 15:21
→ stevegreat08:為了公益,所以多數人要你把財產吐出 61.60.212.162 10/15 15:23
→ stevegreat08:就請你乖乖吐出? 61.60.212.162 10/15 15:23
→ stevegreat08:又或者你家要被政府作為辦公室, 61.60.212.162 10/15 15:23
→ stevegreat08:哪怕是價值1千萬給你5百萬該走人了 61.60.212.162 10/15 15:24
→ stevegreat08:至於制憲會議,這個是我沒注意到, 61.60.212.162 10/15 15:24
→ stevegreat08:我只是把其中的精神拿出來討論而已 61.60.212.162 10/15 15:25